钢结构拼装作业及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钢结构在拼装作业前需要满足的条件

钢结构公司在拼装前应对拼装场地做好安全设施、防火设施。为了防止胎位移动和变形,应对拼装胎位进行检测。拼装胎位{zh0}留出恰当的焊接变形余量,防止拼装杆件变形,角度变形。

钢结构拼装焊工必须有焊接考试合格证,有相应焊接材料与焊接工位的资格证明。熟悉图纸,编制好拼装工艺,做好技术交底。
 
钢结构拼装前,对拼装用的高强螺栓应逐个进行硬度试验,达到标准值才能进行拼装。拼装前杆件尺寸、坡口角度以及焊缝间隙应符合规定。
钢结构安装的前期工作需要

钢结构的杆件截面应根据强度和稳定性计算确定。为减小压杆的计算长度增加其稳定性,可采用增设再分杆及支撑杆等措施。用钢材制作的板型钢结构及双层壳型钢结构的节点,主要有十字板节点、焊接空心球节点及螺栓球节点三种形式。
 
钢结构安装前应做到:查验各节点、杆件、连接件和焊接材料的原材料质量保证书和试验报告,复验小拼单元质量合格证书;
 
钢结构安装前应做到:对施工单位预埋件、预埋螺栓位置和标高、钢结构的定位轴红和标高进行复核检查;钢结构施工图与工图实际钢结构的复核工作,检查有否差错。

钢结构安装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一、基本要求
        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3、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4、 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5、 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6、 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7、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xx。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下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8 、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二、 攀登作业安全防护
        1、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
        2、 柱、梁等构件吊装所需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用拉攀件,应在构件施工图或说明内作出规定。
        3、
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4、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
        5、 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
        6、 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7、 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8、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
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9、 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从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10、 钢柱安装登高时,应使用钢挂梯或设置在钢柱上的爬梯。
钢柱的接柱应使用梯子或操作台。操作台横杆高度。当无电焊防风要求时,其高度不宜小于1m,有电焊防风要求时;其高度不宜小于1.8m。
        11、 登高安装钢梁时,应视钢梁高度,在两端设置挂梯或搭设钢管脚手架。
梁面上需行走时,其一侧的临时护栏横杆可采用钢索,当改用扶手绳时,绳的自然下垂度不应大于l/20,并应控制在10cm以内,l为绳的长度。
        12、 钢屋架的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
在层架上下弦登高操作时,对于三角形屋架应在屋脊处,梯形层架应在两端,设置攀登时上下的梯架。材料可选用毛竹或原木,踏步间距不应大于40cm,毛竹梢径不应小于70mm。
        ⑵屋架吊装以前,应在上弦设置防护栏杆。
        ⑶ 屋架吊装以前,应预先在下弦挂设安全网;吊装完毕后,即将安全网铺设固定。

        三、 悬空作业安全防护
        1、 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2、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3、构件吊装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钢结构的吊装,构件应尽可能在地面组装,并应搭设进行临时固定、电焊、高强螺栓连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设施,随构件同时上吊就位。拆卸时的安全措施,亦应一并考虑和落实。高空吊装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层架、桁架等大型构件前,也应搭设悬空作业中所需的安全设施。

        四、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
        1、 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
        2、 安全防护设施,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验收,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3、 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
        ⑴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验算数据;
        ⑵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
        ⑶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记录及签证。
        4、 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⑴ 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状况;
        ⑵ 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⑶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⑷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度;
        ⑸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
        5、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作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验。施工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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