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充电量与寿命
蓄电池所须之充电量为放电量的110~120%.放电量与蓄电池寿命具密切关系,假设充电量为放电量120%时的电池,使用寿命为1200回(4年),则当电池的充电量达放电量之150%时,则可推算该电池的寿命为:
1200回×120/150=960回(3·2年)
又,此150%的充电,迫使水被分解产生气体,电解液遽减,将使充电终点的温度上升,结果温度上升造成耐用年限缩短。此外,充电不足即又重复放电使用,则会严重影响电池寿命。
◎ 堆高机举重时,若电池温度保持在10~40℃之间,其充电量亦维持在110~120%者,最能延长电池寿命,此时充电完成之比重,其20℃换算值约为1·28。
4.气体的产生与通风换气
充电中产生的气体为氧与氢的混合气,氢气具爆炸性,若空气中氢气达3.8%以上,且又近火源,则会发生爆炸。充电场所必须通风良好,注意远离火源,避免触电。
五、电解液之管理
1.比重测定
测量比重时,须使用吸取式比重计将电解液缓缓吸入外筒,从浮标之刻度即可测知比重。
铅蓄电池之电解液比重会随温度改变而变化,电解液比重乃以摄氏20度时的比重为标准,因此比重计上的读数,必须换算为摄氏20度时之标准比重。当温度变化摄氏一度时,则比重即变化0.0007,因此,在测量比重的同时,必须测量温度,测温时,请使用棒状酒精温度计。
该温度t℃时所测之比重为St,则以下式换算标准温度20℃时之比重S20
S20=St+0.0007(t-20)
S20...为换算成20℃时的比重
St....为t℃时所测之比重
t.....为测得电解液之实际摄氏温度
例如:20℃时比重为1.280者,在10℃时变成1.287;30℃时,变成1.273
2.纯水之补充
重复放电时,电解液面会缓缓下降,因此定期检视电解液液位,随时补充纯水,以维持适当之液位,若因忽略补水,而露出极板,则会伤害极板。
3.电解液中的不纯物与电池寿命
电解液中若含有硝酸、盐酸、亚硫酸、盐素、有机物等,则会腐蚀极板,加速缩短电池寿命,同时也会加速自我放电,此外,铜、镍、铁、锰亦会伤害电池导致自我放电量增加。
蓄电池补充液位时,一定要使用纯水,用水冲洗电瓶时,一定要将电池帽盖紧以避免冲洗用水流入电瓶内。
4.补水过多所造成的弊端
补水时若超过{zg}液面(参照第4-1)则充电时就会发生满溢,而使稀硫酸成份流失,腐蚀电瓶箱,电解液比重偏低造成蓄电容量不足等。
六、其它
1.自我放电
蓄电池当其内部发生纯化学反应,或因不纯物污染造成电化学反应,或长久不用皆会耗电,此即称为自我放电。自我放电之耗电程度乃视蓄电池构造温度、比重、不纯物,使用过等而有所不同,一般在{yt}内会放掉0.5~1%,蓄电池在使用前的保存期间就会自我放电,消耗蓄电量。
当蓄电池处于长期持续放电状态时,则一旦形成白色硫酸铅化,则即使再充电,也无法恢复其容量。库存期间务必每1个月就充电一次。
2.电瓶寿命终期的判定
蓄电池到寿命终期,其容量就会减少,至于其容量在数字上退减的程度为何﹖则可依容量试验测定之。
放电前必须确定电池的比重与电压已达{zg}值,然后再持续充电1小时,才能xx充电。
充电终期是将比重调整到1.28±0.01(20℃)液面亦维持在规定液面的标准。
放电开始时期:充电xx放置1小时后。
放电电流:5HR规格容量的1/5(5HR400AH时固定电流为80A)
放电终止电压:平均1.7V/cell (24cell为40.8V,12cell 20.4V)
容量:放电电流×到达终止电压之前的放电时间
文章转自:工装夹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