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具有一定的共性,但在分包人资质、合同履行程序和内容等方面存在本质区别。因此,准确判别分包类型,避免承包人借劳务分包之名、行工程分包之实,是管理施工分包前提和基础。
经笔者总结和积累,劳务分包只能针对工程用工进行,可以清工形式(按工日)结算支付,也可以实物单价形式结算支付,劳务分包人只能自带必要的小型机具。而专业工程分包的表现形式则相对较多,可以有以下几种:
1)以部分工程的中标价扣除一定的百分比后按总价结算支付;
2)以包含工料机的分项综合单价结算支付;
3)以包工包机械不包材料的分项综合单价结算支付;
4)以包工包机械包部分材料的分项综合单价结算支付。
由此可以判断,凡存在由分包人提供施工机械设备(指承包人合同承诺到位的机械设备),自行承担技术管理,自行组织工程的试验检测和质量检验,自行组织大宗材料或主要材料采购的劳务作业分包行为之一者可以认定为专业工程分包行为,必须按照专业工程分包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