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业务约定书
业务约定书编号:. MACROBUTTON EmptyMacro _________________
兹由 有限公司(以下称“委托方”)委托广州瑞勤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称“受托方”)对委托方2009年度、2010年度、2011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和2011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进行审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一、业务范围与审计目标
1、受托方接受委托方委托,对委托方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的2009年度、2010年度、2011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和2011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及有关编制说明(以下简称“申报明细表”)进行专项审计。
2、受托方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申报明细表的下列方面发表审计意见:
1)申报明细表是否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
2)申报明细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申报企业在所审计期间的研究开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
二、委托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委托方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委托方及委托方管理层有责任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因此,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如实编制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是委托方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
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4)恰当界定研究开发项目、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具体范围。
(二)委托方的义务
1、及时为受托方的审计工作提供其所要求的全部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在20 MACROBUTTON EmptyMacro ____年 MACROBUTTON EmptyMacro ____月 MACROBUTTON EmptyMacro ____日之前提供审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确保受托方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本次专项审计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
3、委托方管理层对其作出的与本次专项审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
4、为受托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主要事项将由受托方于外勤工作开始前提供清单。
5、按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专项审计费用以及受托方人员在审计期间的交通、食宿和其他相关费用。
三、受托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受托方的责任
1、受托方的责任是在实施专项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委托方申报明细表发表审计意见。受托方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的规定进行专项审计,该指引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申报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2、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申报明细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受托方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申报明细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受托方考虑与申报明细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专项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编制申报明细表时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申报明细表的总体列报。
3、受托方需要合理计划和实施专项审计工作,以使受托方能够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为委托方申报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4、受托方有责任在专项审计报告中指明所发现的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中会计政策的选用、会计估计的作出或披露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或者未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且未按受托方建议进行调整的事项。
5、由于测试的性质和审计的其他固有限制,以及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某些重大错报在审计后可能仍然未被受托方发现的风险。
6、在专项审计过程中,受托方若发现委托方内部控制存在受托方认为的重要缺陷,应与委托方治理层或管理层沟通。但受托方沟通的各种事项,并不代表已全面说明所有可能存在的缺陷或已提出所有可行的改善建议。委托方在实施受托方提出的改善建议前应全面评估其影响。未经受托方书面许可,委托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受托方出具的沟通文件。
7、受托方的审计工作不能减轻委托方及委托方管理层的责任。
(二)受托方的义务
1、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工作,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受托方应于20 MACROBUTTON EmptyMacro ____年 MACROBUTTON EmptyMacro ____月 MACROBUTTON EmptyMacro ____日前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2、除下列情况外,受托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委托方信息予以保密:
1)取得委托方的授权;
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法律诉讼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
3)接受行业协会和监管机构依法进行的执业质量检查;
4)监管机构对受托方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监管机构处罚前的调查、听证)以及受托方对此提起行政复议。
四、审计收费
1、本次专项审计服务的收费是以受托方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受托方预计本次专项审计服务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5000元。
2、委托方应于本约定书签署之日起 MACROBUTTON EmptyMacro ____日内支付 MACROBUTTON EmptyMacro ____%的审计费用,其余款项于受托方提交审计报告之时结清。
3、如果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致使受托方从事本约定书所涉及的专项审计服务实际时间较本约定书签订时预计的时间有明显增加或减少时,签约双方应通过协商,相应调整本约定书第四条第1项下所述的审计费用。
4、如果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致使受托方人员抵达委托方的工作现场后,本约定书所涉及的专项审计服务不再进行,委托方不得要求退还预付的审计费用;如上述情况发生于受托方人员完成现场审计工作,并离开委托方的工作现场之后,委托方应另行向受托方支付人民币 MACROBUTTON EmptyMacro __________元的补偿费,该补偿费应于委托方收到受托方的收款通知之日起 MACROBUTTON EmptyMacro ____日内支付。
5、与本次专项审计有关的其他费用(包括交通费、食宿费等)由委托方承担。
五、审计报告的出具及使用
1、受托方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规定的格式,针对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分别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2、受托方向委托方致送针对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分别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一式 MACROBUTTON EmptyMacro ____份,仅供委托方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3、委托方在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机构提交专项审计报告时,不得修改受托方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及其后附的已审申报明细表。当委托方认为有必要修改申报明细表数据、编制说明时,应当事先通知受托方,受托方将考虑有关修改对专项审计报告的影响,必要时,将重新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六、本约定书的有效期间
本约定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签约双方履行完毕本约定书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但其中第三(二)2、四、五、六、八、九、十项并不因本约定书终止而失效。
七、约定事项的变更
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签约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签约双方协商解决。
八、终止条款
1、如果根据受托方的职业道德及其他有关专业职责、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其他任何法定的要求,受托方认为已不适宜继续为委托方提供本约定书约定的专项审计服务时,受托方可以采取向委托方提出合理通知的方式终止履行本约定书。
2、在终止业务约定的情况下,受托方有权就其于本约定书终止之日前对约定的专项审计服务项目所做的工作收取合理的审计费用。
九、违约责任
签约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约定书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本约定书履行地为受托方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所在地,因本约定书所引起的或与本约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约定书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签约双方选择以下第 MACROBUTTON EmptyMacro ____种解决方式:
(1)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提交 MACROBUTTON EmptyMacro 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本约定书一式两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
电话: 传真: 地址: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受托方:广州瑞勤会计师事务所
电话:020-38863378 传真:020-38861738 地址:广州市天河路55号华苑大厦D幢10B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责 任 声 明 书
广州瑞勤会计师事务所:
本公司已委托贵事务所对本公司 年、 年、 年的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年度的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以下简称申报明细表)进行审计,并且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为配合贵事务所的审计工作,本公司就已知的全部事项作出如下声明:
1.本公司承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申报明细表及编制说明是我们的责任。
2.本公司已按照上述文件的相关规定编制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本公司管理层对上述申报明细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3.设计、实施和维护内部控制,保证本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防止或发现并纠正错报,是本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4.本公司承诺上述申报明细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本公司的高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支出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销售收入总额情况,不存在重大错报。贵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未更正错报,无论是单独还是汇总起来,对上述申报明细表整体均不具有重大影响。未更正错报汇总表附后。
5.本公司已向贵事务所提供了:
(1)与编制上述申报明细表相关信息、涉及的其他财务信息和研究开发项目相关其他数据;
(2)全部重要的与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相关的决议、合同、章程等相关资料;
(3)与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相关的全部股东会和董事会的
会议记录。
6.本公司所有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支出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均已按规定入账,不存在账外资产或未计负债。
7.本公司认为所有与关联方之间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销售价格是公允与合理的,恰当地反映在本公司编制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表中,并对该等交易事项作出了恰当披露。
8.本公司已提供所有与关联方和关联方交易相关的资料,并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或《 会计制度》)的规定识别和披露了所有重大关联方交易。
9.本公司已提供全部或有事项的相关资料。除上述申报明细表编制说明中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与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产品销售与劳务提供相关的诉讼、赔偿、承兑、担保等或有事项。
10.除申报明细表编制说明中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承诺事项。
11.本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影响申报明细表公允性的重大不确定事项。
12.本公司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或发现舞弊及其他违反法规行为,未发现:
(1)涉及管理层的任何舞弊行为或舞弊嫌疑的信息;
(2)涉及对内部控制产生重大影响的员工的任何舞弊行为或舞弊嫌疑的信息;
(3)涉及对申报明细表的编制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人员的任何舞弊行为或舞弊嫌疑的信息。
13.本公司严格遵守了合同规定的条款,不存在因未履行合同而对申报明细表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14.本公司已提供上述报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资料,除申报明细表编制说明中披露的日后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日后事项。
15.本公司管理层确信:
(1)对单独占有的核心知识产权不存在任何纠纷;
(2)无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方面的任何权属纠纷。
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财务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