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 资 报 告 |
广州XXXX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广州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20XX年XX月XX日止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第X期实收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注册资本(第X期)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根据有关协议、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叁仟万元,由全体股东分期于20XX年XX月XX日之前缴足。本次出资为第X期,由张三(以下简称甲方)、李四(以下简称乙方)、王五(以下简称丙方)于20XX年XX月XX日之前缴足。经我们审验,截至20XX年XX月XX日止,贵公司已收到甲方、乙方、丙方缴纳的(第X期)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贰仟万元整(¥20,000,000.00),占全部注册资本的比例67.67%。甲方、乙方、丙方以货币资金出资2000.00万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股东出资前的累计实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已经广州XX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XX年XX月XX日出具XX验字(20XX)第XXX号验资报告。截至20XX年XX月XX日止,贵公司股东本次出资连同第1期出资,累计实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0万元,贵公司的实收资本为人民币3000.00万元,占已登记注册资本总额的100.00%。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设立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 :本期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第X期)
附件2 :累计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附件3 :验资事项说明。
广 州 瑞 勤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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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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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二〇XX年XX月X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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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本期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 20XX年XX月XX日止
公司名称: 广州XXXX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
认缴注册资本总额 |
本期实收注册资本 |
(本期)实际出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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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
货币 |
实物 |
知识产权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其中:实缴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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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出资比例 |
金额 |
占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 |
||||||||
张三 |
1470.00 |
49.00% |
980.00 |
32.67% |
980.00 |
|
|
|
980.00 |
980.00 |
32.67% |
李四 |
1380.00 |
46.00% |
920.00 |
30.67% |
92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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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00 |
920.00 |
30.67% |
王五 |
150.00 |
5.00% |
100.00 |
3.33%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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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
100.00 |
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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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000.00 |
100.00% |
2000.00 |
66.67% |
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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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 |
2000.00 |
66.67% |
广州瑞勤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附件2
累计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20XX年XX月XX日止
公司名称:广州XXXX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
认缴注册资本 |
前期累计实收资本 |
本期实收注册资本 |
累计实收资本 |
||||||
金额 |
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
金额 |
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
金额 |
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
金额 |
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
其中:货币出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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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
|||||||||
张三 |
1470.00 |
49.00% |
490.00 |
16.33% |
980.00 |
32.67% |
1470.00 |
49.00% |
1470.00 |
49.00% |
李四 |
1380.00 |
46.00% |
460.00 |
15.33% |
920.00 |
30.67% |
1380.00 |
46.00% |
1380.00 |
46.00% |
王五 |
150.00 |
5.00% |
50.00 |
1.67% |
100.00 |
3.33% |
150.00 |
5.00% |
150.00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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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000.00 |
100.00% |
1000.00 |
33.33% |
2000.00 |
66.67% |
3000.00 |
100.00% |
3000.00 |
100.00% |
广州瑞勤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附件3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广州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系由张三(以下简称甲方)、李四(以下简称乙方)、王五(以下简称丙方)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有限公司,并于20XX年XX月XX日取得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44010XXXXXXXXX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协议、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0万元。由全体股东于20XX年XX月XX日之前缴足。第1期已出资人民币1000.00万元。已经广州XX会计师事务所审验。本次出资为第X期,出资额为人民币2000.00万元。本次变更后实收资本增加至3000.00万元,注册资本不变。
二、本次新增实收资本的出资规定
根据协议、章程的规定,本次出资由甲方、乙方、丙方于20XX年XX月XX日之前缴足。其中:甲方实缴人民币9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32.67%;乙方实缴人民币9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30.6700%;丙方实缴人民币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3.33%;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2000.00万元。
三、本次出资的审验结果
截至20XX年XX月XX日止,贵公司已收到甲方、乙方、丙方第X期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
(一)甲方第X期缴纳出资额人民币980.0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980.00万元,于20XX年XX月XX日缴存广州XXXX有限公司XX银行广州XX支行的注册资本入资专用存款帐户(帐号:XXXXXXXXXXXXXXXXX)。
(二)乙方第X期缴纳出资额人民币920.0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920.00万元,于20XX年XX月XX日缴存广州XXXX有限公司XX银行广州XX支行的注册资本入资专用存款帐户(帐号:XXXXXXXXXXXXXXXXX)。
(三)丙方第X期缴纳出资额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100.00万元,于20XX年XX月XX日缴存广州XXXX有限公司XX银行广州XX支行的注册资本入资专用存款帐户(帐号:XXXXXXXXXXXXXXXXX)。
(四)本次变更后甲方出资人民币147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00%,占累计实收资本的49.00%;乙方出资人民币13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6.00%,占累计实收资本的46.00%;丙方出资人民币1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0%,占累计实收资本的5.00%;变更后贵公司的实收资本为人民币3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00%。
(五)全体股东的累计货币出资金额3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