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评协[2009]16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2009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工作即将开始。根据中评协《》的有关规定,现将年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的具体内容
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是指资产评估协会对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资格进行的年度检查。具体内容为:
1.执业年龄是否符合规定;
2.是否在资产评估机构专职执业;
3.是否在当年从事了资产评估业务;
4.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情况;
5.当年是否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
6.当年接受后续教育培训情况;
7.会员义务是否履行,如交纳会费、年检费等;
8.应当进行年检的其他内容。
二、年检的时间安排: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规定以及省财政厅政风建设的具体要求,年检将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财政厅窗口统一办理。各资产评估机构须于2010年1月29日前上报年检材料。
三、年检不予通过的情形
1.年龄已满70周岁;
2.同时在两家或两家以上资产评估机构执业;
3.未专职在资产评估机构执业;
4.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或注册资产评估师业务满12个月;
5.未按规定完成后续教育培训且无正当理由;
6.xx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7.受到刑事处罚;
8.不适合担任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其他情形。
未通过年检的注册资产评估师,不能继续从事注册资产评估师业务。省评协将撤销其注册或报中评协撤销其注册,收回证书。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转为非执业会员。
四、年检时应提交的资料
为保证上报资料规格的一致,便于存档保管,执业机构所报资料统一要求使用A4纸。
1.安徽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协会团体会员情况表(详见附表1);
2.安徽省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年检表(详见附表2);
3.安徽省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表格(详见附表3~5);
4.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原件;
5.因证书年检或转所登记页面已满而须换证的执业人员,另提交一张1寸免冠蓝底彩色近照,粘贴在“附表5”的相应位置上。
以上各表均可上网下载打印,部分表格需要正反面印制。
五、年检的主要程序和方法
1.执业机构准备阶段:2010年1月15日前,各执业机构认真对照本通知的年检条件和需要提交的资料,做好充分准备,上网下载打印或复制年检表格和附件、整理参加年检的人员名单、清查未执业的人员名单,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填写有关表格。
2.上报资料阶段:2010年1月29日前,各执业机构将要求的资料人工报送至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财政厅窗口(地址:合肥市宣城路103号,邮编:230001;电话:0551—2866701)。部分路途遥远的执业机构也可通过特快专递邮寄,但须在信封表面注明年检材料,并标明机构名称、参加年检的注册资产评估师人数。
3.审查资料阶段:省评协注册部收到省政务服务中心转来的年检资料后,将对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同时根据各职能部室提供的暂缓通过年检的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名单,对初审存在问题的执业机构提出要求。
4.实地核查阶段:根据中评协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的实际,在年检期间将对部分执业机构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资格、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
5.公布年检结果:省评协将通过两种方式公布年检结果:
(1)以正式文件形式将年检结果通知执业机构;
(2)通过网站公告年检结果。
因缺少年检材料暂缓通过年检的注册资产评估师经过补充符合规定要求的,将另行公告。
6.上报备案阶段:省评协在年检结束后,将及时编写年检工作报告、填制《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情况汇总表》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未通过或未参加人员统计表》,并按要求将备案资料上报财政部、中评协。
7.领取证书:在年检过程中,省评协将通过网站(www.aicpa.org.cn)及时公布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合格的执业机构名单,各执业机构请在公告后10日内向省政务服务中心财政厅窗口领取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证书。
六、填表说明
1.关于《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团体会员情况表》:“法定代表人”和“办公室主任”的相关信息为执业机构的基本信息,请务必据实填写,如执业机构未设置办公室主任或相似的职务,可不填写“办公室主任”的相关信息。
2.关于《安徽省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年检表》:“政治面貌”填以下之一:“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革会员、民盟盟员、民建会员、民进会员、农工党党员、致公党党员、九三学社社员、台盟盟员、无党派民主人士、群众、其他”;“在民主党派及人大、政协等的任职情况”填在民主党派及人大、政协等担任的职务;“学历”填以下几种之一:“博士、硕士、大本、大专、其他”;“职称”填“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政工师、工程师、统计师、其他”,并可以在前加“高级、中级、初级”以标示职称等级。
二OO九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
1、
2、
3、 4、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