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记者从全市污染减排工作会上获悉,去年普洱市共完成了31个省级重点减排项目,削减化学需氧量2344吨、氨氮124吨、氮氧化物134吨。
市政府副市长杨林在会上指出,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推进,普洱正处于大发展、快速发展的时期,全市污染减排工作面临的形势日趋严峻,面临的任务将更加繁重。我们要充分认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好落实,明确责任,以实干实效的成果来推动任务的完成。
杨林要求,要落实责任主体。严格实施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制度,明确各县(区)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减排工作{dy}责任人;要加强协同配合。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能,立足污染减排的大局,切实担负起各自的责任,履行好各自的职责;要强化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定,加强对污染源监管,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污水处理厂的监管;要建立奖惩机制。严格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评工作,对年度减排工作xxxx的县(区)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名列末位的县(区)人民政府要求向市人民政府作出检查。要建立污染减排惩处机制,对完不成工作任务、进展缓慢的县(区)政府领导要进行约谈,对完不成年度减排任务的县(区)政府领导进行问责,对完不成年度减排任务的县(区)实施“区域限批”,对完不成年度减排任务的企业实施“企业限批”。
会上,杨林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了《2013年度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各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和环保局长,市发改委、环保、住建、工信、水务、统计、农业、公安等部门领导参加了会议。
(记者:罗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