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闻截图 凤凰网财经讯 今日盘后,若干QQ群里风传xx将公布证券交易印花税恢复双边征收的消息,传闻称,新政策将于下周四前实施。这一消息在业内引起震动。 随后,又有进一步的消息称,此次调整只是对机构(法人)投资者交易印花税恢复双边征收,国家将用税收杠杆增加机构大资金投资者的倒仓成本,避免股市暴涨暴跌。 对此,长江证券一位分析师表示已有所耳闻。但他认为,印花税恢复双边征收政策未来推出的可能性虽然很大,却不大可能在短期内推。 中央党校教授韩保江此前曾撰文指出,当前流动性过剩,资产价格与通胀率加速上升的可能性逐渐加大,资产泡沫正形成,应加快新股发行速度或调高印花税,以遏制股价泡沫的形成。 而有业内人士分析称,印花税恢复双边征收恐会对市场形成打压,加剧震荡。 内地证券交易印花税率变动一览: 1990年6月28日深圳市颁布《关于对股权转让和个人持有股票收益征税的暂行规定》,首先开征股票交易印花税,由卖出股票者按成交金额的0.6%缴纳。 1990年11月23日深圳市对股票的买方也开征0.6%的印花税。1991年10月为了刺激低迷的股市,深圳市将印花税率调整到0.3%。1991年10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票买方、卖方实行双向征收,税率为0.3%。 1992年6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体改委联合下发《关于股份制试点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交易双方分别按0.3%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1997年5月针对当时证券市场过度投机的倾向,证券交易印花税率由0.3%提高到0.5%。 1998年6月12日为了使证券市场能持续稳定向前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税务总局又将税率由0.5%调低至0.4%。 1999年6月1日为了活跃B股市场,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再次将B股交易税率降低为0.3%。 2001年11月16日起,财政部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对买卖、继承、赠予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0.2%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2007年5月30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1‰调整为3‰。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3‰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2008年4月24日起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的3‰调整为1‰。即对买卖、继承、赠予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数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 2008年9月19日起,对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进行调整,由现行双边征收改为单边征收,税率保持1‰。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改为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授让方不再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