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6日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号公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dy}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
(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第三条 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另行制定和公布。
第四条 未列入本名录和《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具有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适时增补进本名录。
第五条 危险废物和非危险废物混合物的性质判定,按照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执行。
第六条 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像纸、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以及电子类危险废物等,可以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将前款所列废弃物从生活垃圾中分类收集后,其运输、贮存、利用或者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第七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需要,对本名录进行适时调整并公布。
第八条 本名录中有关术语的含义如下:
(一)“废物类别”是按照《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划定的类别进行的归类。
(二)“行业来源”是某种危险废物的产生源。
(三)“废物代码”是危险废物的{wy}代码,为8位数字。其中,第1—3位为危险废物产生行业代码,第4—6位为废物顺序代码,第7—8位为废物类别代码。
(四)“危险特性”是指腐蚀性(Corrosivity, C)、毒性(Toxicity, T)、易燃性(Ignitability, I)、反应性(Reactivity, R)和感染性(Infectivity, In)。
第九条 本名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1998年1月4日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安部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发〔1998〕89号)同时废止。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废物类别
行业来源
废物代码
危险特性
卫生
851-001-01
医疗废物
In
非特定行业
900-001-01
为防治动物传染病而需要收集和处置的废物
In
271-001-02
化学药品原料药生产过程中的蒸馏及反应残渣
T
271-002-02
化学药品原料药生产过程中的母液及反应基或
培养基废物
T
271-003-02
化学药品原料药生产过程中的脱色过滤(包括
载体)物
T
271-004-02
化学药品原料药生产过程中废弃的吸附剂、催
化剂和溶剂
T
271-005-02
化学药品原料药生产过程中的报废药品及过期原料
T
272-001-02
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的蒸馏及反应残渣
T
272-002-02
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的母液及反应基或培养基废物
T
272-003-02
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的脱色过滤(包括载体)物
T
272-004-02
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废弃的吸附剂、催化剂和溶剂
T
272-005-02
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的报废药品及过期原料
T
兽用药品制造
275-001-02
使用砷或有机砷化合物生产兽药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
T
275-002-02
使用砷或有机砷化合物生产兽药过程中苯胺化合物蒸馏工艺产生的蒸馏残渣
T
275-003-02
使用砷或有机砷化合物生产兽药过程中使用活性炭脱色产生的残渣
T
275-004-02
其他兽药生产过程中的蒸馏及反应残渣
T
275-005-02
其他兽药生产过程中的脱色过滤(包括载体)物
T
275-006-02
兽药生产过程中的母液、反应基和培养基废物
T
275-007-02
兽药生产过程中废弃的吸附剂、催化剂和溶剂
T
275-008-02
兽药生产过程中的报废药品及过期原料
T
生物、生化制品的制造
276-001-02
利用生物技术生产生物化学药品、基因工程xx过程中的蒸馏及反应残渣
T
276-002-02
利用生物技术生产生物化学药品、基因工程xx过程中的母液、反应基和培养基废物
T
276-003-02
利用生物技术生产生物化学药品、基因工程xx过程中的脱色过滤(包括载体)物与滤饼
T
276-004-02
利用生物技术生产生物化学药品、基因工程xx过程中废弃的吸附剂、催化剂和溶剂
T
276-005-02
利用生物技术生产生物化学药品、基因工程xx过程中的报废药品及过期原料
T
HW03
废xx、药品
非特定行业
900-002-03
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xx和药品(不包括HW01、HW02、900-999-49类)
T
农药制造
263-001-04
氯丹生产过程中六氯环戊二烯过滤产生的残渣;氯丹氯化反应器的真空汽提器排放的废物
T
263-002-04
乙拌磷生产过程中甲苯回收工艺产生的蒸馏残渣
T
263-003-04
甲拌磷生产过程中二乙基二硫代磷酸过滤产生的滤饼
T
263-004-04
2,4,5-三氯苯氧乙酸(2,4,5-T)生产过程中四氯苯蒸馏产生的重馏分及蒸馏残渣
T
263-005-04
2,4-二氯苯氧乙酸(2,4-D)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2,6-二氯苯酚残渣
T
263-006-04
乙烯基双二硫代氨基甲酸及其盐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过滤、蒸发和离心分离残渣及废水处理污泥;产品研磨和包装工序产生的布袋除尘器粉尘和地面清扫废渣
T
263-007-04
xxx生产过程中反应器产生的废水和酸干燥器产生的废硫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吸附剂和废水分离器产生的固体废物
T
263-008-04
其他农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及反应残渣
T
263-009-04
农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母液及(反应罐及容器)清洗液
T
263-010-04
农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吸附过滤物(包括载体、吸附剂、催化剂)
T
263-011-04
农药生产过程中的废水处理污泥
T
263-012-04
农药生产、配制过程中产生的过期原料及报废药品
T
非特定行业
900-003-04
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农药产品
T
HW05
木材防腐剂废物
锯材、木片加工
201-001-05
使用五氯酚进行木材防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以及木材保存过程中产生的沾染防腐剂的废弃木材残片
T
201-002-05
使用杂芬油进行木材防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以及木材保存过程中产生的沾染防腐剂的废弃木材残片
T
201-003-05
使用含砷、铬等无机防腐剂进行木材防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以及木材保存过程中产生的沾染防腐剂的废弃木材残片
T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266-001-05
木材防腐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反应残余物、吸附过滤物及载体
T
266-002-05*
木材防腐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
T
266-003-05
木材防腐化学品生产、配制过程中产生的报废产品及过期原料
T
非特定行业
900-004-05
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木材防腐剂产品
T
HW06
有机溶剂废
物
261-001-06
硝基苯-苯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液
T
261-002-06
羧酸肼法生产1,1-二甲基肼过程中产品分离和冷凝反应器排气产生的塔顶流出物
T
261-003-06
羧酸肼法生产1,1-二甲基肼过程中产品精制产生的废过滤器滤芯
T
261-004-06
甲苯硝化法生产二硝基甲苯过程中产生的洗涤废液
T
261-005-06
有机溶剂的合成、裂解、分离、脱色、催化、沉淀、精馏等过程中产生的反应残余物、废催化剂、吸附过滤物及载体
I,T
261-006-06
有机溶剂的生产、配制、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有机溶剂的清洗杂物
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