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南昌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工作方案
一、人员范围 全市普通高中、初中、小学的在校学生。 二、活动项目 第十届南昌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简称“活动”)内容按照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分学段设置评选类项目。 “评选类项目”作品分类、相关要求及评比办法 (一)“评选类项目”作品分类 小学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报刊、网页 初中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期刊、网页 高中组:电脑艺术设计、电脑动画(二维)、电脑动画(三维)、网页、程序设计 (二)相关要求 1、活动主题:探索与创新 鼓励广大中小学生结合学习与实践活动及生活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设计、创作电脑作品,培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作品”形态界定 参照“第十一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可从南昌教育信息网www.ncedu.gov.cn“表格下载”中下载)。 3、作品制作 (1)中小学生应独立进行作品的创意、设计并自己动手实现创作,指导教师可以给予适当的启发和技术指导,但不能直接动手帮助完成作品制作; (2)小学组、初中组每件作品的主要作者不超过2名,高中组每件作品限报1名作者。每个作者限报1件作品;每件作品限报1名指导教师; (3)作品中不能以作品以外的任何网站或网页内容的链接方式作为本作品的内容; (4)网页作品或网页形式的电子报刊作品的各级目录(文件夹)和所有文件的命名须采用英文小写字母。 4、参赛作品资格审定 (1)不按要求报送材料的作品,将取消该作品参评资格; (2)有明显政治原则性错误和科学常识性错误的作品,将取消该作品参评资格; (3)严格杜绝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该作品参评、获奖资格; (4)已正式出版的作品(产品),已在有关网站或媒体上刊登的作品、已在其他全国性比赛(包括: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活动中获得一、二等以上奖项的作品不参加评选。一经发现,取消该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 (三)作品评比 1、作品报送 (1)各县(区)教体局、市属学校、厂办学校于2010年2月22日前,将参赛作品上报南昌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①县区教体局应报送“活动”工作小结纸质文档 ②所有单位应报送参赛作品名单汇总表纸质文档(附表2); ③所有单位应报送有作者签名的“选送作品登记表和作品创作说明”纸质文档(附表3); ④所有单位应报送作品光盘(一式两份), 内容以文件夹形式建立“2010年第十届南昌市中小学电脑作品库”;二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小学、初中、高中;三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脑动画(二维)、电脑动画(三维)、电子报刊、电子期刊、网页、程序设计、电脑艺术设计;四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作品名称;五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参赛作品”、“源文件”、“选送作品登记表和作品创作说明”、“作者照片”(2寸彩色免冠数码照),每个文件夹内含相应的电子文档材料,并确保能够运行。 注:①②③项请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材料。 2、奖项设置 (一)个人荣誉奖项 优秀作品将推荐至省教育厅参加全省中小学电脑作品评审,同时为获奖学生和市级二等奖以上作品的指导教师颁发市级获奖证书,省级二等奖以上作品不再颁发市级证书。 (二)集体荣誉奖项 设“{zj0}组织奖”,评选原则:学生作品参赛数量及获奖数量;省级示范校应积极组织学生参加该项活动。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姬瑛洁 电 话:0791-6789125 电子邮箱:wgfs945@tom.com 地址:南昌市南湖路2号,南昌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5楼信息技术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