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名被告人在东兴市以“深圳文斌贸易有限公司”做连锁销售的名义,进行非法传销活动,谋取非法利益。该非法传销组织于2007年2月从广西北流市转移到东兴市继续从事非法传销活动,销售的产品有服装、化妆品、男士精品等产品。该传销组织大多是以帮找工作、帮介绍生意为借口将亲朋好友骗至东兴市,再找机会向亲朋好友吹嘘该组织是如何快速赚钱、发展壮大。该传销组织目的不在于销售产品,而是发展人员和数量,以骗取钱财为最终目的,也就是靠“拉人头”来赚取高额“资格费”。该传销网络组织严密,体系庞大,涉及面广,涉案人多数是湖南、江苏人,年龄{zd0}的57岁,最小的22岁,其中不乏大学毕业生。
检方认为,众被告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规定,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案件将择日宣判。 (李淑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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