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4 月8日至4 月10日。 2、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须根据报名条件、资格及要求,准备好所需证件后在遵义四中报名。 3、报名要求: (1)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报名时带相应证书,证件须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可由他人代为报名,但必须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4张。 (3)报名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后报名。 (三)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由招考工作办公室在报名时通知考生,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领取。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和操作测试两部分,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09年4 月11日上午9:00—12:00 每个岗位报名人数须达到1:3才进行笔试,否则取消该岗位招考。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 1、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基础知识、应用文写作、事业单位基础知识、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复习指导用书《公共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按岗位专业而定。教师岗位考高中学科专业基础知识(现行高中学科教材);网络管理岗位考网络工程师专业基础知识(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网络工程师教程》);档案管理岗位考文秘档案专业基础知识(包括机关文书与文书工作、档案学概论、档案管理学);会计出纳岗位考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包括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实务)。 2、专业技能操作测试 专业技能操作测试时间:2009年4 月12 日8:00—18:00 专业技能操作测试按不同岗位分别进行。 笔试工作结束后,按综合知识40%,专业知识(教师岗位专业知识得分不得低于60分)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不低于1:2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操作测试环节人员,若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专业操作测试。每个岗位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合格(教师岗位专业知识得分不低于60分)者须达到2人以上才进行专业技能操作测试,否则取消该岗位招考。专业操作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专业操作测试。 (1)专业操作测试考官:由市人事局、市教育局、招考单位及相关人员组成。 (2)专业操作测试方式:教师岗位以说课方式测试;网络管理岗位、档案管理岗位以答辩方式测试;会计出纳岗位以计算机会计实务操作方式测试。应聘人员以抽鉴方式确定面试顺序,在指定场所准备30分钟进入测试教室。 3、命题 笔试及专业操作测试的出题,在市教育局监督下采取入闱封闭的方式进行。笔试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均按百分制命题。 4、成绩公示 成绩汇总后进行张榜公示,在遵义人事人才网()和在遵义四中校园网()上公布。 成绩咨询电话:0852-3152187,0852-3150458 六、体检 笔试、专业操作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综合知识占40%和专业知识占60%)占考试总成绩的50%、专业操作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计算考试总成绩。 根据招考职位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从进入专业操作测试环节的人员中从高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在成绩公示期满后,严格按照体检的规定和程序组织体检人员到市人事局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学校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的5个工作日内,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其本人。初次确认不合格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市人事局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 七、考核(政审) 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考岗位名额和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核(政审)对象。在医院确认体检合格结论后,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对考核(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写出考核(政审)报告,并将考核(政审)结果告知被考核(政审)对象。接受市招考工作办公室对招考人员考核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一)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 (四)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 (五)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 (六)不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 (七)经市招考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其它情况。 八、公示 经笔试、专业操作测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遵义人事人才网等媒体进行为期为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市人事局或市教育局按规定进行调查。 九、在考录各个环节中出现争议事项的,由遵义市直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由招考办提请市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办理聘用手续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规定上报遵义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十一、纪律要求 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招考条件、公开招考程序、公开招考结果的“三公开”制度。接受上级领导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在考核过程中严格考核纪律,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立即报主管部门处理。对违纪违规、xx的考核人员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核资格等处理。及时受理社会举报,并按规定处理。 十二、未尽事宜,由遵义市直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遵义四中:0852-3152187,0852-3150458 监督电话:市人事局:0852-3119330 市教育局监察室:0852-8257250 详细情况请登录:遵义人事人才网:http://www.zyrs.gov.cn 遵义四中校园网:http://www.zysz.com.cn
2009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