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房地产业的迅猛发展,作为房地产业的后续发展行业—物业管理行业,正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人加盟其中。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2003年6月8日国务院颁布了《物业管理条例》,明确提出了“持证上岗”、“就业准入”概念和要求。其中《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明确:“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嘉兴市明德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是经嘉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嘉兴市民政局注册登记并具有办学许可的职业培训学校。为配合国家的“就业准入”政策,学校联合xx物业专家,组织“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培训”。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报考等级:
物业管理师、助理物业管理师为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三级,该证书全国通用、上网可查、终身有效;它是表明具有从事物业管理岗位所必备学识和技能的证明;是劳动者求职、任职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
二、鉴定时间及内容:
此次物业管理师、助理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时间统一安排为2010上半年5月下旬,鉴定内容:依照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标准,分设理论知识和实务技能进行鉴定,另物业管理师(国家二级)还需进行论文综合评审。
三、培训内容:
理论部分:物业管理基本概念、物业管理机构基本知识、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知识、写字楼的物业管理知识、商业场所的物业管理知识、工业区的物业管理知识、其它类型物业管理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
技能部分:物业管理方案的制定、物业管理制度的制定、物业管理企业资金管理、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维修养护管理、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维修预算、综合经营服务、物业管理市场开发、绩效考核与论文撰写等。
四、适用对象:
已经从事或准备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人员
五、申报条件:
物业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经本职业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经本职业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经本职业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经本职业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助理物业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高中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经本职业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经本职业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经本职业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六、培训鉴定费用:
物业管理师:2680元/人(含报名、教材、培训、鉴定、论文评审等全部费用);
助理物业管理师:1500元(含报名、教材、培训、鉴定等全部费用)。
七、报名事宜:
我校从即日起受理报名(双休日照常)
报名单位:嘉兴市明德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联系方式】(嘉兴市明德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咨询热线:魏老师0573-83098757;15888383095
QQ:641117731
E_mail:
地址:嘉兴市大新路107号6楼办公室魏老师(嘉兴广播电视大学正大门南面50米处)
八、培训安排:
培训采用面授的形式进行,由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资深物业管理专家师资组成,严格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物业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进行辅导。
九、资格证书:
鉴定合格者,核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验印的全国通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证书样本
【联系方式】(嘉兴市明德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咨询热线:魏老师0573-83098757;15888383095
QQ:641117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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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嘉兴市大新路107号6楼办公室魏老师(嘉兴广播电视大学正大门南面50米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