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重量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将被划为机动车。届时,广大骑电动车的市民,将升格为“司机”,不仅要给自己的“电马儿”上牌照、买保险,自己也要取得驾照后才能安心上路。
记者走访宜宾市场发现,众多人士对这新规的如期执行表示担忧,“这个规定太理想化了,简直就不切合实际。”
雷人新规
“啥?以后骑电动车都要考驾照啊?”12月8日上午10点,在南门桥某品牌电动车门市,准备购车的市民郑孟贵满是不解。
郑孟贵住在南岸,但工作地又在江北,每次上班他都要换乘公交车,花近1个小时才能到公司。“早就说来买辆电动车了,上下班都要方便得多。”郑孟贵说,今年夏天时,他就萌发了这个想法,“但那个时候生意旺,肯定价格贵,现在冬天是淡季,来买就要划算些了。”
据现场销售人员介绍,目前的确处于淡季,一些市民正好钻这个空子,现在购买价格比旺季时少200元左右。
说到电动车即将升格为机动车的消息,郑孟贵先是一愣,然后语气坚决的说,“真是这样,我就不买了。我都快50岁的人了,还喊去考驾照,咋个考?”郑孟贵摆摆手。
“这个你不用担心,现在只是这样传言,但真的要实行,肯定还要过一段时间。”销售人员急忙解释,试图打消郑的疑虑。
这是上月底国家标准委发布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简称“电摩要求”)。根据该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将被划为机动车范畴。
“咋个可能嘛?”宜宾新日电动车专卖店一销售人员说,目前市面上销售的电动车,95%都属于超标,如果真按这规定执行,那么绝大部分的电动车都要升格为机动车,需要买保险、上牌照、考驾照。
“这个规定,是10年前的标准,现在看来早就过时了。”这位工作人员称,现在自行车都能达到时速20公里的标准,如果电动车按这个速度设计,估计没几个人愿意来购买,“还不如去买自行车。”
这位人士说,电动车的重量一般都在50公斤以上,普遍都能达到75—90公斤,离40公斤的标准也是差距较大。
“这个规定太雷人了。”去年才参加工作的古先生用了一个当今比较时髦的词来表达他对新规的看法。
行业洗牌?
12月9日下午,雅迪电动车销售店的曾晓容坐在门市上,眼睛瞟着过往的人流,只要有人进店,她立马起身,露出一个笑脸,“师傅,选车啊?”
这是她从业4年以来的职业习惯。不管对方买与不买,她都会耐心的讲解,待人离开时,她还不忘丢下一句,“希望你再次光临,成为我们的客户。”
新规,曾晓容也是几天前就听说了。“真要那样执行的话,不要说消费者有意见,到时好多生产厂家都要关门大吉。”
因为,按照规定,一旦电动车升格为机动车,那么电动车厂家就必须要达到一定条件才有资格营业。比如,新建厂家必须项目总投资不得低于2亿元、年产两轮摩托车30万辆的产能等。
根据去年的统计,全国有电动自行车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已达2394家,其中只有100多家是原来的摩托车生产企业。这意味着新国标一旦实施,将只有100多家摩托车企业可以自动获得生产许可,剩余的2000多家企业将面临违规生产的境地。
这个月以来,曾晓容感到生意淡了不少,“9月份我们一个月销售了100多台,现在一个月只有几十台。”曾说,要是新规真的实行,那么这个销量还会下滑,因为消费者的成本增加了,观望情绪就会加重。
“现在的行业也很乱,我觉得新规虽然可行性不大,但它的初衷我还是很支持的。”新日电动车一位管理人士认为,行业需要规范,尤其是一些非品牌的组装车,单靠低廉的价格吸引客源,但电动车自身质量却难以保障,这给消费者带来了隐患。
雄风电动车一位销售人员指着门面2辆简易款的电动车说,“真按标准执行的话,只有这2辆车符合要求,重量低于40公斤,时速20公里左右。”
这位销售人员话题一转,但从目前的销售情况来看,这种车型一个月也卖不出2台。大多数消费者觉得这车外观不好看,而且安全稳定性差,即使比其他豪华款便宜1000元,仍然销售困难。
“这种车在成都销售得还不错,因为成都属于平原,宜宾地形决定了这车销量受限。所以,新规应该考虑到各个城市的实际情况,不搞一刀切。”这位人士说。
一些业内人士透露,新规主要针对车重和车速两个指标,相较而言,车速可由限速器来调节,使其达标;车重就很难了,因为即便你卸下电瓶等器件,车重都难以“xx”至40公斤以内。因此,新规一旦实行,将促使行业重新洗牌。
交通负累
在将军街上班的范先生每次骑车经过南门桥时就会感到堵车的愤懑,“还好有辆‘电马儿’,不然更烦躁。”当初买电动车,范先生就是为了方便,“别看车子个头小,到了关键时刻,就发挥它的作用了。”他说,南门桥是堵车的“重灾区”,每次他骑着电动车穿梭其间,那种身轻如燕的快感就涌上心头。
但是,新规中要求超标以后要走机动车道,“郁闷!简直郁闷!”听到这个消息,范先生连连摇头。
“就城区现在这种状况,电动车再走机动车道,交通状况会雪上加霜的。”南门桥一位执勤交警称,一到了上下班高峰期,此路段的交通疏散工作压力很大,如再把电动车加入进来,以后的工作量无疑会增加很多。
在南岸一家医院上班的熊先生更关注的是,电动车上了机动车道,这里面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让我们与机动车‘并驾齐驱’,身材瘦小的电动车咋可能撞得过其他机动车?”熊先生说,最终受伤害的又是自己。
目前城区究竟有多少辆电动车,这并无一个确切的数字。据一些经销商介绍,去年一段时间,交警部门曾要求电动车上牌照,但此举执行不到一年就寿终正寝,现在新买的电动车不需要办理任何证照,买了车就可以直接上路,“保守估计,现在城区都有2万辆电动车,而且超标的要占到90%以上。”
这即是说,1.8万辆电动车再去争夺有限的道路资源,交通拥堵状况,可以想象。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交警部门在没有接到上级的明确文件前,不会把电动自行车当作机动车管理。交警部门执法所依据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以及相关工作规范。而“电摩要求”仅仅是一个技术推荐性标准。
据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相关人士介绍,新规的具体操作细则,市交警支队正在等待省交警总队的通知。
利益之争
“只要对电动车行业稍微有所了解的人都能看出来,这个规定制定得很‘低级’,这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觉得,规定的背后蕴藏着利益分配的“阴谋”。
“我买电动车都5年了,当这个消息出来时,我就很关注,应该说,这是‘神仙打仗,凡人遭殃’啊。”在东街某影视公司上班的徐先生说,新规之所以备受诟病,很大的嫌疑是摩托车协会想把这块诱人蛋糕占为己有。
徐先生以宜宾为例,若新规实行,一个购买了超标电动车的消费者将为此多支付几千元,城区2万台产生的费用将达到数千万元,全国1.2亿的电动车保有量,那将是一个何其大的天文数字啊。
“事关百姓民生的规定,应该事先听听各界人士的意见,最终再出台合乎实际的可行办法。像这种‘拍脑袋’规定,若是最终实行不了,一是达不到规范整顿的目的,二来也有损相关部门的形象,得不偿失啊。”一位政府部门上班的人士说。
“我们要辩证来看,不能全盘否认。”城区一位执勤交警介绍说,随着城区电动车数量的增多,电动车事故也常发,由于这些车辆没有上保险,很容易引起“扯皮”。若将超标电动自行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这就意味着驾驶人必须购买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这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电动自行车事故中伤者赔偿难的问题。
“目前来看,我对城区电动车销售状况很看好。”绿源电动车销售人员杨先生说,现在城区正处于“禁摩”,那些不敢上路的摩托车驾驶员,为了方便出行,必然有部分人会考虑购买电动车,这将给今年寒冬电动车销售市场点燃一把火。
“出台啥政策又不是我们能决定的,万一哪天真执行了,我们还不是只有跟着行情走啊。”杨先生话题一转,“但我觉得从下个月开始执行不太可能。”
他的理由是,这些政策从沿海到内地,从省会城市到二级城市,需要一个过程。“就算统一执行了,监管效果怎样,还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