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或民族特色
2.有一定的历史传承及沿革轨迹和独立的文化内涵
3.能代表本土特色、在社会上拥有良好口碑的产品
4.产品具有区域优势属性、集群属性等其他特征
二、地方特色产品参评产品范围及申报条件
1. 参评地方特色产品原产属地在中国境内
2. 全国各类地方特色特产生产、加工、制造、销售企业拥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 参评地方特色企业拥有从事特产生产、销售等相关许可证
4. 地方特色工业产品具有注册商标、明确标识及已完成相关的法定手续
5、地方特色产品包装符合国家要求
6、参评地方特色产品质量好、有一定生产规模和市场占有率
7、在过去的经营中未发生任何安全、卫生等事故
8、地方特色企业的信誉良好、信守承诺、无欺诈用户的行为
三、地方特色申报材料
1、中国地方特色品牌评选活动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资质,如: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商标注册证(或品牌标识)等复印件材料。
3、所申报地方特色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
4、公司及地方特色产品简介
5、国家或地方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表彰奖励证明复印件
注:上述材料除第1项外均要求用A4纸复印,并在每份资料上加盖企业公章,第1项填写后须加盖企业公章。
所有参评单位参评按照下列规格及数量申报:同一生产厂的同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