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充当新车卖 惹怒消费者

二手车充当新车卖 惹怒消费者
  洲泉镇的钟先生于2010年12月,自己在桐乡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丰田轿车,购买的时候,销售人员并没有告诉他,这是一辆整修过的二手车。在使用的半年多时间内,一直没什么大问题,然而在2011年8月的{yt},钟先生突然发现爱车的两侧部分油漆起了很多气泡。
  钟先生满腹疑问,就把爱车开到4S店询问缘由,然而4S店的回答却让他大吃一惊,工作人员告诉钟先生,油漆起泡的原因是修理的质量不好。钟先生说:“说是修理质量不好,可是我的车从买来后并没有修理过。”经过钟先生的不懈追查,竟然发现自己的“新车”曾于2010年8月24日由诸暨某销售公司首次销售给了桐乡人朱某,而这辆车子在过了4个月以后,经过修理才又卖给了钟先生。
  十分气愤的钟先生一纸诉状将汽车销售公司告上了法庭。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欢迎观临公司官网:http://www.1car1.cn
  无独有偶,垫江的一名老板朱先生在花巨款买辆保时捷卡宴,可才开了6天就出现了问题,4S店一检查,发现竟是一辆二手车。据了解,朱先生与某汽车销售公司的人私交甚好,多次在该公司买车,相互间也信得过。2011年9月,朱先生与该公司口头约定买一辆保时捷卡宴,总价184.1万元,其中含税车价155.3万元、配置28.8万元。并在2011年10月8日,一辆卡宴S4806CC越野车交到了朱先生手中。然而在行驶6天后卡宴车安全气囊报警,朱先生赶忙将车开到一家保时捷4S店,检查结果把他吓了一跳:4S店的工作人员告知,这辆卡宴是二手车。
  办案人员称,因国内的保时捷4S店是联网的。该档案显示,该车于2010年4月23日从德国运抵上海海关,4月28日办结进口手续,2010年6月10日至2011年6月29日悬挂粤S911××汽车号牌行驶了4288 KM。在此期间,7次到4S店进行了14项检查、维修。
  朱先生多次找销售商讨说法未果,才起诉到法院,要求按购车xx双倍索赔。法院认定销售商在售车时隐瞒了车辆存在的瑕疵,已构成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销售商应双倍赔偿消费者。
  对于翻新车,有业内人士指出,近年来在新车交易过程中,确实也出现过此类事件,由于车辆在经过翻新处理后,对其价格都将是万元级的波动,特别是xx车型,所以即使这类行为已经涉及违法,但仍有小部分的不良车商冲着这部分利润铤而走险。

 

郑重声明:资讯 【二手车充当新车卖 惹怒消费者 】由 发布,版权归原作者及其所在单位,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企业库qiyeku.com)证实,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若本文有侵犯到您的版权, 请你提供相关证明及申请并与我们联系(qiyeku # qq.com)或【在线投诉】,我们审核后将会尽快处理。
—— 相关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