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大红山矿业铁矿Ⅲ、Ⅳ矿体深部100万吨/年开采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
招标编号:0702-1040CITC27176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联系人:李涵
联系电话:010-63836586 51113228
传真:010-5111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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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玉溪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铁矿Ⅲ、Ⅳ矿体深部100万吨/年开采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经昆钢集投【2008】73号文批准立项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对玉溪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铁矿Ⅲ、Ⅳ矿体深部100万吨/年开采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工程承包人。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III、IV矿体位于400万t/a采矿工程主采区西侧A34-A28线间,340m~500m。升级探矿提交地质资源量1072.34万t,平均品位40.46%。其中:IV号矿体741.24万t,平均品位42.16%;III号矿体331.1万t,平均品位36.67%。
已建400万t/a采矿工程已形成通达地表的无轨斜坡道,井下破碎及原矿胶带运输系统。本矿段在400万t/a采矿工程的基础上,采用平巷开拓,南、北采区斜坡道联接各回采分段。
运输水平位于340m水平,矿石通过溜井下放,振机装入东风自卸卡车,计量后运往400万t/a采矿工程破碎站破碎后由胶带运出地表。
采矿方法为空场类嗣后充填法。其中北部采用小分段空场嗣后废石加尾砂充填法,中南部主矿体采用分段空场嗣后全尾砂充填法,东南部460m、480m分段矿体采用无轨运输浅孔房柱法。
坑内供水由已建400万t/a工程系统接入,经440m分段或400m分段联道到达中部,并通过竖向工程向各个分段供水。
供气:在340m水平矿段中部设置坑内移动空压机站,通过管缆天井向各分段采区供气。
供电:根据扩产工程规划,本系统供电电源引自400万t/a工程采矿35kv变电所,由该变电所双回路引入6kv电源至340m水平中部及南部变配电所,降压后的供电通过管缆天井向各分段采区供电。
通风:坑内采用抽出式通风,新鲜风流从进风竖井、340m进风平巷进入,通过340~440m进风管缆天井和南、北采区斜坡道进入各分段采区,污风由矿段中北部充填回风天井、回风斜坡道和北部回风斜井回出地表。
坑内排水在340 m斜坡道联道口附近设置矿段排水泵站,矿段生产废水汇集于该泵站水仓,由污泥泵排至380m水平排水沟,进入400万t/a工程排水系统。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1、本次招标范围是400万t/a采矿工程主采区西侧A34-A28线间的III、IV矿体的340m-500m之间的采矿工程和基建期已建成的采切工程以外的所有工程持续生产的采切工程;
1.1采矿投标方主要负责本采区内的打孔、爆破落矿、二次爆破、铲装出矿至溜井并通过溜井从340无轨运输平巷把矿石运输至400万t/a破碎站并把矿石卸入旋回破碎机受料槽内为止的一切工程,包含把部分渣石运至采场进行充填(每年约1.2万m3),采场部分废石运输到410卸废系统的一切工程。同时负责采区内的安全管理、采区通风、巷道维护、放矿设备及溜井的维护检修、溜井的降段封堵、采区的供排水、供电等一切工程;同时负责采切区域的支护、测量、打孔、爆破、铲装等工作;
1.2采矿投标方同是负责采区内充填井及充填孔施工(孔径φ130mm,每个20m,总量约400m);
2)、采切投标方主要负责采切区域的支护、测量、打孔、爆破、铲装等工作;
2、按工艺要求:基建范围内、外主矿体、下盘可采矿体采矿,采场出矿, 340m水平放矿(碴)、运矿(碴)以及振机维修、溜井维修、溜井降段封堵保养等工作;
3、按工艺要求配置本项目所采用的主要采掘设备(详见表4-1)及生产必须的工、机、器具;
4、公辅系统:
1)通风:除一、二级机站以外的通风;
2)压气:压气设备、设施购置安装(基建期招标人已建好空压机硐室、管缆井等井建工程);
3)坑内供水:生产水由招标人供至南(北)部采区斜坡道各分段岔口;投标人负责其余工作。
4)排水:采矿承包期间的340m水仓排水,以及排水设备、设施维护、维修、清淤等工作(340m泵站由招标人建成后移交给承包人管理);
5)供电:招标人已建成340m采区变电所,出线端以后部分除给340m排水水泵供电外均由承包人自购配置、安装。
2.3 发包方式:工程施工总承包。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建设地点为:云南省•新平县 •戛洒镇•玉溪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矿区。
2.6采矿服务年限:本采矿项目服务年限为7年。首次合同期为三年,在此过程中承包人生产满足合同要求,合同到期后续签第二期合同至矿石开采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必须具备的条件:
3.1资质条件:具有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者部级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3.3业绩要求:有从事相类似大型矿山生产建设经验,具有控制、管理大规模采矿生产的能力,有相应的组织管理、技术支持、安全管理等相应稳定的队伍。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3.5项目经理资质:具有一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质和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企业实力强,中标人需保证满足招标人2010年11月份顺利投产并能在2011年产量达到100万吨/年的采矿目标。
3.7必须有采区的总体规划,两年达产具体实施方案(若两年达不了产,业主将进行考核直止清退出场)。
3.8必须遵守矿山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守玉溪大红山矿业公司相应的管理规定及办法。
4.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10年8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分,下午2:00~5:00分(北京时间)购买。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0元(含招标文件电子版及图纸),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25日9:30分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开标时间: 2010年8月25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9.投标保证金: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为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电汇、银行转账或现金(开标前{yt}下午四点前到账)。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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