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中介灰色利益链- 一线调查- 《法人》 - 杂志汇(品牌杂志荟萃 ...
  

  在户籍人口与外来人口严重倒挂的深圳,非法社保中介一直长期大量存在。孩子申请入学,办理少儿医保,劳务工积分入户,办理招调工或调干,申请购房xx等等这些需求,为非法社保中介的存在提供了土壤,而社保机构或明或暗的介入则让这个灰色产业茁壮成长

  文  本刊记者 马丽

  直到5月5日深圳楼市调控“十三条”出台前,所谓的社保中介一直以不温不火的形式存在。根据“十三条”规定,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无法申请住房xx。社保中介的业务也由此陡然火爆起来,补缴社保的中介收费平地高起,短短的一个月翻了不止一番,从去年的1000多元涨到今年的3000多元,甚至更高。

  《法人》记者通过对多家社保中介的暗访,一条灰色产业的操作路径也渐渐清晰起来。

  社保局疑似帮黑中介做帐

  深圳常驻人口近1500万人,户籍人口只有240万,这240万的户籍人口即使没有工作也可以自行缴纳社保,但是对于绝大部分没有深户的居民来说,在没有工作的情况下要缴纳社保只有挂靠在一个公司名下。于是依托众多空壳公司和走账公司,非法社保中介行业应运而生。

  根据《法人》记者的调查,一般来说,提供非法社保中介服务的多为空壳公司和走账公司,也有些与该类公司有密切联系的个人提供牵线搭桥的服务,与公司分成。在《法人》记者暗访的中介中,老马的发财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下称“发财公司”)在这方面的操作颇为成熟。

  老马的发财公司坐落在深圳市南山区常新路1号顺天大厦西座,这是商住两用的一座大厦。与记者调查的其他几家提供代交或补交社保的公司(或个人)相比,老马这两项服务的收费都偏高,代交社保的一般价位是一年500左右,老马按月收取,每个月100元;补缴两年社保的中介费是5320元,而且他的开价{jd1}没有商量的余地。

  作为精明的生意人,老马有自己的底线,亏本和有风险的事情他坚决不干。“这个是违规的事情,没人敢做,这里有很多猫腻,做不好要出事的。” 对于自己的高价位,老马振振有词,补缴两年社保的中介费5320元中有4320元都给了社保局指定的会计公司,是他们的做账费用,一个月180元,我们一年只赚五百块钱的管理费,两年赚一千块。

  对于《法人》记者提起的“其他中介2000多元即可以搞定”,老马表示,“他们是自己做账,而不是交给社保局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我们也有自己的会计,如果我们自己做账,不用2000块钱就能办下来,但是这样风险大。”在老马看来,把做账工作交给社保局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了问题就由他们承担责任,跟自己没关系。

  老马从事这个行业已经有五年的时间,五年来一直以代交社保为主,五月份深圳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深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意见的通知》以后,补缴社保的业务突然吃香了,仅仅7月份他就已经代理了好几起,在《法人》记者暗访过程中,老马接了多个咨询补缴社保的电话。

  生意多了,老马反倒觉得赚钱更不容易了,去年老马这种业务只收取1500元,赚的比现在还多。自己直接去社保局窗口办理就行,还不需要提供财务账目,而且那个时候也不需要给红包,请吃个饭即可。现在不仅需要提供账本、凭证还要把营业执照都搬到社保局,为了安全起见,老马才把做账业务全部交给社保局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

  这些非法中介犯了哪些规

  和很多从事非法社保中介行业的人一样,老马只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规的,但是并不清楚自己具体的违规情况。同时基于自己的小心谨慎,老马一直认为即使社保局查过来,自己可以将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在广东金{zy1}律师事务所甘永辉律师看来,老马是个无知又胆大的从业者。很多人以为非法社保中介是个法律管不着的灰色地带,但是甘永辉明确告诉《法人》记者,非法社保中介的行为不但违规而且违法。他从三个层面分析了上述行为的违规违法性。

  首先从宏观层面来说,社保本身的目的是保证正常的劳动者在老弱病残的情况下,老有所依,病有所养,生育的时候享受相应的待遇。现在我们所说的“补交”发生在这些没有正式工作甚至以炒房为目的的空挂人员身上,这与社会保险制度的初衷是相违背的。

  其次,从具体规定来说,目前深圳有两个法规明确禁止空挂社保行为,一是《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规定,该规定第29条规定,“企业、员工以虚假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关系无效”;二是《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97条,该条规定,“参保单位为不符合我市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险参保的,该参保人的医疗保险关系无效……”

  甘永辉指出,上述两条规定是在社保保险层次的一般禁止,往深了说代交、补交社保也是骗保行为,就医疗保险关系来说,住院医疗可以享受90%的报销,如果是门诊,则费用xx从公用基金里面支付。现实生活中,骗保行为在工伤保险领域更为突出,空挂社保的人出了事情,以企业的正常职工的名义申报工伤,领取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条例》第58条对骗保行为做出了处罚规定,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zh1},从公司经营范围来看,补交、代交社保是人才中介的经营范围,这个业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行政许可批准方能从事,可以从事这种业务的机构一般都是固定的,深圳市人才服务交流中心,深圳各区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及劳动局所属的深圳市深劳人力资源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从事该业务,市面上冠之以“财务管理公司”或“投资顾问公司”的非法社保中介没有权利经营该业务,属于超范围经营,按照《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第14、15、16条的规定,应给予取缔、罚款等处罚。

  非法社保中介火爆的背后

  在百度中,输入代交社保或补交社保,立即出现几十页的代交社保中介的内容,其中绝大部分来自深圳。

  根据深圳的有关规定,企业给员工少缴或漏缴的,两年之内社保部门可以主动要求追缴,员工可以通过仲裁或投诉的方式要求社保局追究企业责任,当然企业也可以主动申请补交,但是现实生活里纯粹因为企业良心发现给员工补交社保的少之又少,那些趋之若鹜的补交社保的企业往往是这些非法牟利的中介。

  《法人》记者暗访的另一家深圳鑫安乐社保服务公司的詹先生还表示,其提供的挂靠企业由社保局指定,似乎他们的利益链与社保局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在广东金{zy1}律师事务所甘永辉律师看来,非法社保中介大量存在的根本原因还是违法成本低,根据相关规定,对虚假补交、代交社保的参保企业和个人的处罚,一般只是把骗取的费用追缴,再给予少量罚款,这样的社保法规对企业和参保个人严重缺乏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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