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甘肃省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面试工作的通知 |
2010-07-15 |
有关市(州)、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甘肃省2010年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教厅[2010]56号)要求,我省2010年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笔试工作已经结束,为了确保面试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我省2010年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笔试成绩已于2010年7月9日在甘肃教育信息网上(www.gsedu.cn)公布。参加面试的文科和理科考生,其笔试总成绩原则上应在170分以上;音体美类考生,其笔试成绩原则上本科生应在160分以上,专科生应在150分以上。各县(市、区)进入面试人员按学科需求和甘教厅[2010]56号文件规定的比例确定,请各地按此要求并结合具体招聘计划及时安排并做好面试工作。 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通过适当方式向广大考生公布当地特岗教师面试时间安排等信息;符合特岗教师招聘面试条件的考生,也可自行与志愿服务县联系,确认面试时间安排和是否决定聘用等信息。 三、各地在正式面试前须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被举报并经查实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一律取消其面试和聘用资格。特岗教师报名条件严格按甘教厅[2010]56号等文件执行。对于未按报名要求跨市(州)报名的考生,如果有关市(州)允许其参加本地面试,必须为其出具接收证明并上报省教育厅师范处备案;如果有关市(州)不同意接收,考生不能参加面试。 四、由于部分考生在现场报名时填涂信息出现错误,公布成绩时出现了所报服务县、专业、学科等信息与网上公布信息不一致的情况。考生本人务必与所报志愿服务县取得联系,提交《甘肃省2010年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报名表》、身份证、择业通知书等证件,要求志愿服务县重新确认。志愿服务县教育行政部门在资格审查时,必须依据考生提供的证件和网报信息重新确认,不得以此拒绝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面试。 五、为了确保我省的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按教育部规定的要求如期完成,请各地抓紧时间组织面试工作,务必于2010年7月25日前完成面试并将审核同意拟聘用的特岗教师名单汇总表上报教育厅师范处,汇总表以甘教厅[2010]56号中文件中规定为准。 六、已经与志愿服务县(市、区)签约的2010年农村教育硕士直接安排进入特岗计划,不再参加面试。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五日 |
已投稿到: |
|
---|
- 评论加载中,请稍候...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