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田律师”落网判刑--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竟参与拐卖_龙眠山居士_新浪博客

                                 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竟参与拐卖儿童

                                    湖北“田律师”落网判刑

 

    这是一起地跨皖鄂两省,涉案人员交叉结伙,以出卖为目的,分别实施收买、接送、中转儿童行为、拐卖婴幼儿7名的大案。被公安部列为2009年全国“打拐”专项行动挂牌督办案件。

    7月5日,被潜山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田华刚、齐月华、陈昌怀、郭凤竹、黄秋珍等5人,因拐卖儿童罪名成立,经两级法院审理,主犯田华刚被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20000元,其他被告人分别处八年、六年、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田律师”参与拐卖

 

    田华刚没想到,自己在一夜之间人生道路发生了彻底逆转。

    2009年8月5日,潜山县源潭镇政府一名工作人员向源潭派出所报案称:该镇居民江某之女非法收养了一女婴。派出所当天即对被收养的女婴来源进行调查,发现女婴系该镇赵冲村村民齐月华(女)联系湖北省蕲春县的“田律师”,由田花6900元从湖北大冶市买来,以11000元卖给齐月华,齐月华以17000元再转卖给江某。{jcyc},田便获非法所得4100元。“田律师”何许人也?次日,侦查人员将齐月华带到湖北蕲春县,通过指认,将人称“田律师”的田华刚抓获归案。

    46岁的田华刚1997年开始在湖北蕲春县檀林法律服务所任法律服务工作者,2002年开始任该所主任,曾多次被评为县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因为曾经帮人代理过一些案件,在当地小有名气,每年收入有两三万元,被人称为“田律师”。 2006年,田华刚通过邻县安徽省太湖县北中镇的“老表”陈昌怀,结识了潜山县源潭镇居民齐月华,双方互留手机号码,开始了违背法律服务工作者职责和道德,跨省结伙拐卖儿童牟利的罪恶行径。

    由此,打着法律工作者的幌子,田华刚以提供法律服务、民间中介为由,把一名名婴幼儿从湖北拐卖到安徽,被拐孩子骨肉分离,而田华刚的腰包却渐渐鼓了起来。

 

■{dy}次作案

 

    田华刚最早的一起作案发生在2007年。2007年3月,潜山县源潭镇东红村村民华某,因齐月华帮其购买的女婴田某不愿生活在其家中,将该女婴送还后,再次找到齐月华帮其购买女婴。齐月华通过陈昌怀,联系上田华刚,由田华刚出面主持,将蕲春县檀林镇桥上村村民田某妹妹的3岁女儿查某以6000元卖给齐月华。在田华刚家,双方签订了一份“领养协议”,华某为该女婴支付给齐月华11000元,田华刚从中非法获利2000元。

    2008年7月,经齐月华介绍,潜山县源潭镇王某与田华刚联系,让其帮助要个小孩。田华刚伙同郭凤竹等人从湖北蕲春县一人家,找到一个三个月大小的女婴卖给了王某。田华刚、郭凤竹等人获取非法所得9000元。“潘多拉魔盒”一经打开,便一发不可收拾,尝到了无本生意甜头的田华刚频频作案。从2007年3月到2009年7月,田华刚伙同他人先后从湖北鄂州市、蕲春县、大冶市等地收买、中转婴幼儿5名,卖给潜山县源潭镇、官庄镇、槎水镇或因子女亡故,或不生育的农户家。其中婴儿4名,幼儿1名。从这些犯罪行为中,田华刚非法获利17000余元。

 

■庭审一波三折

 

    一念之差,田华刚由一名受人尊敬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成为阶下囚。

    今年3月26日,潜山县检察院以田华刚、齐月华、陈昌怀、郭凤竹、黄秋珍等5名被告人涉嫌拐卖儿童罪,向潜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4月16日,潜山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田华刚在拐卖儿童共同犯罪中起组织、策划作用,实施拐卖儿童5起,是主犯。田华刚、齐月华、陈昌怀、郭凤竹拐卖儿童多起,属于情节严重,齐月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田华刚,可认定立功。公诉人指出,5名被告人交叉作案,甲地收买接送,乙地中转出手,形成了xxx作业的利益链条。

    但在庭审中,田华刚辩称自己是受人之托,帮助收养人抱养小孩,没有拐,不是以出卖为目的。虽然收了点钱,是因为在收养过程中有一定的开支,收养方和送养方都同意予以补偿。其辩护人则认为,委托人田华刚帮他人介绍购买孩子的行为,有的是职务行为,是为他人提供法律服务,有的是民间中介行为。在庭审取证阶段,田华刚又突然翻供:检方指控的涉案人郭凤竹未参与犯罪,自己在侦查阶段说郭凤竹参与犯罪,是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的。与此相呼应,郭凤竹则辩称:自己在公安机关说的都是假话,是侦查人员威胁自己,利用其女儿快要出嫁,自己想从看守所出来诱供、逼供的。

    由于案情重大,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在事后的调查中发现,田华刚是在庭审休庭10分钟期间,受郭凤竹妹妹的威胁而翻供。

    7月7日,在潜山县看守所,面对检察官,田华刚流下了悔恨的眼泪。他说,自己受党教育20多年,由于一念之差,稀里糊涂地走上犯罪道路。从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到罪人,心理反差很大,很后悔,并表示服法。

    后记:在该案发生后的2009年11月,潜山县社会福利院就被拐卖到潜山的5名儿童,分别与其收养方签订了《寄养协议》。阳光重新回到了被拐儿童身上。刊安徽法制报7月27日四版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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