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词_法易网法律论文库_{zd0}的中国律师在线法律咨询门户!

> > 代理词

收藏  推荐  字体小  字体大  打印

审判员:
江西日泰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原告龙莲秀、钟昆、钟艳红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其一审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和指派后,我们进行了必要的调查,收集了相关证据,今天又参与了本案的庭审,对本案有全面清楚的了解,下面就本案的相关事实和适用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本案被告夏连生、袁江生、戴建平、李根新合伙开办的编织袋处理厂(实属私人作坊)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雇请受害人钟伟华务工时也未签订劳动合同,该行为属雇佣行为,四被告与钟伟华之间构成雇佣关系。被告辩称本案为劳动法律关系,应适用劳动法先行仲裁的说法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dy}条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劳动关系的当事人是特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一方是劳动者,劳动法限定用人单位只能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本案被告不属于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其中任何一类用人单位主体,其不具有法定的用人单位主体资格,因此,本案受害人钟伟华与四被告之间只构成雇佣关系,不构成劳动法律关系,被告辩称本案应先行劳动仲裁的说法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二:本案受害人钟伟华是在被告夏连生、袁江生、戴建平、李根新合伙开办的编织袋处理场所内劳作时(也有可能是临时加班加点或受雇主即被告的临时安排劳作)时被摔伤致死的。
根据法庭调查证实,2010年3月23日下午5点30分左右,钟伟华坐在破碎机旁劳作时突然摔倒

郑重声明:资讯 【代理词_法易网法律论文库_{zd0}的中国律师在线法律咨询门户!】由 发布,版权归原作者及其所在单位,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企业库qiyeku.com)证实,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若本文有侵犯到您的版权, 请你提供相关证明及申请并与我们联系(qiyeku # qq.com)或【在线投诉】,我们审核后将会尽快处理。
—— 相关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