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误读蒙氏教育法_半亩田不想长大_新浪博客
我国开展蒙氏教育的幼儿教育机构中,大部分管理者、教师和父母似乎都以是否使用蒙台梭利“教具”为标准。那么蒙台梭利本人对此是怎么看的呢?这套教具对于蒙台梭利教育又意味着什么呢?蒙台梭利教具是蒙台梭利教室中用具的总称,包括了蒙台梭利自己设计的教具和教师依据蒙台梭利的教育原理设计的自制材料。对于“教具”一词,蒙台梭利本人曾公开地表示,她不喜欢这个名词,正确的名称我们应该叫它“工作材料”。它的主要作用是供给幼儿进行成长“工作”时所用的“材料”,是兼具增进智力和改善性格的目的,只要能达成该目的的一切材料都是蒙氏教具。所以,只要符合蒙台梭利教学的特征,即便教室里都是教师自己设计的材料,我们也可以认定该教育机构中实施的是蒙氏教育;反之,如果只有所谓的蒙氏教具,而其使用方法或者教学特征不符合蒙氏教学的特点,那么也不应该认为这就是蒙台梭利教育了。例如有所幼儿园的蒙氏教育教学过程是这样的:教师端坐前方演示蒙氏教具,幼儿2人一组坐在地毯后面观看教师的演示,然后完成每人面前的纸面作业。该教学过程曾被挂在国外相关网站以展示中国蒙氏教育之现状,该网站的评论是:中国的幼儿园正用玛利亚·蒙台梭利批判的方法在进行他们的“蒙氏”教学! 
蒙台梭利教育法的教学过程有其固定的程式,步骤清晰,表现出高度的结构化。一般而言,教师通过观察为特定儿童选定学习材料,为该儿童演示材料的操作方法,然后让儿童自己操作该材料,并通过操作学习材料中所蕴含的概念和原理。而且在每个蒙氏教具的操作过程中有着规定的步骤,孰先孰后,非常严格。同时,各种教具的学习也是有顺序的,要学习某个特定教具之前必须先学过哪几个教具都有严格的规定。这种高结构化的教学过程,尤其是教具演示过程将教具中所蕴含的概念和原理以一种优化的方式表现出来,使教学具有更高的效率。 
正是这种教学的高效性,使得儿童在认知发展上取得了令人惊叹的效果:一个接受了2-3年蒙氏教育的6岁幼儿可以轻松地借助教具,完成1万以内的加、减、乘、除法;可以写出一篇短文;可以清晰地说出地球的演变历史……但是这一切认知方面成就的取得就能代表儿童的认知能力真正得到发展了吗?答案显然不是,会操作材料(教具)并不表示认知能力获得了真正意义上的发展。教具可以通过机械的模仿、反复操练形成正确的使用方法,从而解决特定的问题,但是此种学习的本质仅仅是一种条件作用,而不是认知水平的真正提高。例如儿童在学习数学计算的时候,xx可以通过大量的练习,将数学计算转化为一种事实性记忆,而不是对数学概念的真正理解。此时儿童虽然能做对许多道计算题,但是并不能明白其中的真正原理。
在我国的蒙氏幼儿园或者蒙氏课程中,经常在“本土化”的旗帜下,对蒙氏教育法进行改良,应该说有些改良是必须的,但是也出现了随意改变蒙氏教育法关键特征的现象。例如“混龄班”就经常被随意改变。如果说蒙台梭利在罗马建立“儿童之家”时,简陋的办学条件迫使不同年龄的儿童聚集在同一间教室之中,客观上形成了混龄班,那么到了该教育法成熟的时候,混龄班已经成为其重要的特质了。再如个别化的教学方法。个别化教学方法的采用保证了蒙台梭利其他教育思想的贯彻,如蒙氏班中“自由”的体现。蒙台梭利所说的自由是指“从妨碍儿童身心发展的障碍中解放出来的状态”,让儿童获得展现潜能的自由。自由具体表现为儿童在教室中有移动的自由、选择的自由、发表意见的自由、免除横向竞争的自由、免于压力的自由、爱和被爱的自由等等。要达成这些自由,个别化教学方法无疑是一条途径。尤其是免除横向比较的自由,如果每一个儿童都有一份符合其发展水平和速度的、个性化的教学计划,那么从客观上就不具备横向比较的条件了。但是现实中,真正做到坚持个别化教育的蒙氏幼儿园并不多见。 
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蒙氏教育培训体系。国际上三大认证机构并无汉语课程的提供,而且培训费用昂贵,有的培训机构(如AMS)坚持本土授证的原则,这些都使得我们不可能有一大批合格的、国际公认的蒙氏幼儿教师。与此同时,由于蒙氏课程并非我国公立幼儿园主流课程,教育管理部门和相关高校均不开设相应的培训课程,从而使得培训市场鱼龙混杂。有的教师经过短短2周培训便获得上岗证书,这使得幼教机构中的蒙氏教育缺乏合格的师资。对此,教育行政部门应该担负起监管的责任,开设并认定我们国家自己的蒙氏教师课程与资质标准。 
大众要客观认识蒙氏教育法。蒙台梭利教育法自诞生之日起就带有非常明显的缺陷,受到过诸如杜威、克伯屈这样的大教育家的严厉批评。具体说来,这是一种带有玛利亚·蒙台梭利个人烙印的教育法,反映的是蒙台梭利的价值观。例如,她偏重于认知发展,认为“专注力”对于个体成长非常重要。美国的学术界曾经对蒙氏幼儿教育法进行过较大规模的研究,结论是蒙台梭利教育法是一种让儿童自由选择的有效模式,能对优化学习起到促进作用,蒙氏教育法尤其强调了知觉发展以及注意力方面的培养。 
蒙氏教育“中国化”需要长期扎实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作为蒙氏教育法的创始人,玛利亚·蒙台梭利的个人经历决定了蒙氏教育法不能成为一种真正意义上的教育理论。蒙台梭利为自己的教育法寻找的理论基石——形式训练理论——早在19世纪下半叶便被证明是有缺陷的,这一致命伤使得该教育法长期以来一直受到学者们的严厉诟病。但同时,蒙氏教育法独特的教学效果又使得它大受父母的欢迎。这种反差其实反映了这样一个问题:蒙台梭利本人其实并没有对其实践进行过很好的理性思考和总结,没有将其有效教学实践上升到理论高度。只有将蒙氏教育法放在现代教育学和心理学的研究层面上进行分析,真正地分清其中的精髓和糟粕,我们才能对该教育法有更深入的理解。也唯有如此,蒙氏教育法的中国化才可能有效地进行和开展下去。否则,所有实践的开展只会事倍功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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