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不与其他人有任何关联,独自生存,似乎是人们的梦想,但却无法实现。最成功者为鲁滨逊,但也是两个人,而且是两个几乎{wn}的“大全乎人”。梭罗虽独居于瓦尔登湖,他并未真的脱离社会。因为人的生物属性太孱弱了:杂食动物,吃肉却没有锋利的牙齿,没有利爪;吃素却没有头角,没有皮甲,也没有恐龙的尾锤;跑的不快,爬的不高,钻不到地下,飞不起来。所以,多人互助集体生存是{wy}的结果。
任何社会的初期,血缘关系是信任的基础,人们必然以血亲的方式结成一个个的小团体,为未来提供生存保障。无论是母系社会还是父系社会,只要陌生人依然无法取信于他人,血缘关系就是{wy}的保障。人们只和熟悉的人打交道,需要和陌生人交往时则要通过熟人介绍,成为熟人后再继续。形成一个个的自我治理的共同体。
自秦以来的中国采取中央集权的治理模式,官员只任命至县官一级,权力和责任都不大。乡村是由乡绅主导的乡村自治。官员治理城市依靠当地城市中士绅形成自治。一个村庄、一座城市就是一个自治共同体,由各个大小不等的自治共同体向官员负责,官员向皇帝负责。自治共同体向其成员提供公共产品,如钱物互助、修桥修路、安全保卫等,能力不足时则由更高级的官员或干脆皇帝亲自承担责任。由于士绅、官员呈双向流动,所以其实城市和乡村的治理方法相同,城市和农村并无本质上的不同,只是物质的富裕程度不同,中国是由千千万万的小农村组成的超级大农村。
政府通过征税来支付开支,派遣官员治理地方。平民缴纳税款享受公共产品,自治共同体的{ldz}由士绅组成,可以稳定地方秩序。但层间流动性随立朝时间增长而下降,导致官员阶层僵化,官员的{sx}不再是治理地方,而是如何通过做官获得尽可能多的物质利益。朝代末期爆发农民起义的地方往往士绅阶层解体,官员只对皇帝负责,同时无限扩权,农民交的税越来越多,公共产品却越来越少,无法形成自治共同体,无法缓和、调整政府与农民的利益分歧,官员采用暴力掠夺农民甚至士绅的财产。农民只能通过暴力革命的方式“选举”新的官员,组成新的自治共同体。也可以说,中国的朝代循环是始终无法找到保障纳税人权利的方法,也就找不到以最小代价达到政府换届的方法。
英国贵族与王室就税收问题爆发矛盾,贵族阶层通过“大宪章”限制王权,保护财产权。贵族们本意是要由大宪章保护自己的财产权,但经过光荣革命,这一根本大法保护了每一个人的财产权,即“风进得,雨进得,国王进不得”的宪政局面形成。英国议会本来就有上下两个议院,这一下彻底进入所谓的“资产阶级民主”了。
从英国跑到北美的人,早就习惯了xx、选举、交税,尽自己的义务、享受自己的权利,到了北美突然变成二等公民了,干交税,不让选举,那还不翻脸,大喊一声:“无代表,不纳税”,成立自己的政府了。各行各业有行会、有工会,在法律的框架下相对公平的博弈。这些行会、工会、各社区的业主委员会、各种NGO等就是一个个在商业模式下的小自治团体,保障了个体的权利,保护社会的稳定,促进社会的进步。
所以,中国人现在面临的问题不是什么有封建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也不是什么旧民主主义革命过渡到新民主主义革命或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而是由只纳税不选举、身边都是熟人的小农—乡绅(市民—士绅)自治模式转变为和很多陌生人一起选举、纳税的宪政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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