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去年的玉树地震,还是今年的洪灾,帐篷都是紧缺的救灾物资。但昨天有网友在长春一处工地发现了民政部监制的救灾专用帐篷,难道救灾帐篷已经足够了?
网帖
工地上看到救灾帐篷
昨日,网友“长春生活树”在天涯社区发帖:“长春惊现救灾帐篷”。这位网友称,19日坐轻轨去会展中心看车展,在途经临河街站的时候,在工地上看到有很多施工帐篷,其中一顶蓝色的特别显眼,上面写着“救灾专用”!
“长春生活树”很奇怪,这种救灾帐篷怎么会出现在工地呢?“只是当时轻轨开得太快,没能拍下照片,大家不信可以去看看。”
核实
蓝色帐篷上写着“救灾专用”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轻轨三期临河街工地,工地入口处写着卫星路站项目部,工地内支起了多顶帐篷,大多为军绿色,只有一顶蓝色帐篷格外显眼。蓝色帐篷顶部写着“救灾专用”,侧面写有两个大字“救灾”,离很远就能看到。帐篷上还标明是北京一家帐篷公司在2002年9月生产,批号为ZD3X4-2002-1。帐篷里面没有人,生活用品一应俱全,被子还没有整理好。
附近工人说,这顶帐篷是工地的,但大家工种不同,不认识住在里面的人。记者问了很多人,始终没有找到。
工作人员
问啥都说不知道
在卫星路站项目部办公区,一中年男子见记者进来,示意工地不能进。记者说明来意,向该男子提出几个问题,“救灾帐篷是哪来的?是工地工人的吗?”男子均以不知道、不清楚作答。当记者询问工地负责人的联系方式时,他称领导去开会了,联系不上,他什么都不知道。
规定
救灾帐篷应由民政部门收回
“汶川、玉树地震,我都捐了款,可看到救灾帐篷成了工棚,心里真不是滋味,总觉得爱心受了伤,不知道以后还该不该捐款了!”市民李先生如是说。
“救灾专用”物资不得挪作他用,从生产、存放、调配到{zh1}出售各个环节,国家都有严格的明文规定。
2009年,民政部发布的《救灾物资回收管理暂行办法》中指出:可回收利用的救灾物资分为生活、救援、医疗、通信、供电等几个类别,生活类物资主要是救灾帐篷和活动板房等。救灾帐篷是首先需要回收的物资,移交民政部门储备管理,作为各级救灾物资储备,不得挪作他用。
[雨不停, 挪威, 2010.07.09] 补水效果有, |
记者从国家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备灾处了解到,救灾专用帐篷用过之后,由省一级民政部门收回,刷洗净以备再次使用,除民政部门外,一般是不会落在个人和其他单位手中。本报记者赵春刚
链接
救灾帐篷为啥总被挪用
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一组标有民政部、救灾专用等字样的大型帐篷悄然流入成都市区,引起强烈质疑。此后,屡有救灾帐篷被挪用的事件见诸报端。
2009年4月30日,青岛市一工地挪用救灾专用帐篷。
2009年7月,漳州市一鱼塘挪用两顶救灾帐篷,用于钓鱼遮阳。
今年2月22日,漳州火车站东站广场,两顶救灾专用帐篷被两家企业挪用作为招聘摊位。
4月23日,鄂尔多斯市一处工地发现救灾专用帐篷。
按照规定,救灾物资不允许挪用或私下出售牟利,救灾专用帐篷出现在非灾区,性质非常恶劣,需要反省的不仅仅是使用者。
<wbr><wbr><wbr><wbr><wbr><wbr><wbr>年入租金数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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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7-20 23:06:00)
- (2010-07-21 08: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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