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克斯是柏斯城区一家娱乐场所的女招待,每晚都会穿着她的那身黑色蕾丝短裙向客人们售卖酒类。
这是娱乐场所的某种不成文的行规。
在酒吧这种场所,哪个客人不是来寻开心找乐子的?他们甚至会评价下这里的女服务生是否漂亮性感有特色,所以老板要求所有的女招待们都须在自己身上煞费苦功,做到{dywe}、千姿百态。
于是和布鲁克斯一同干活的姐妹们个个都会穿得很性感妖艳,网眼丝袜,热裤短裙,有些甚至是xxx上场,一切只是为了博取客人们注意,以期销售更多的酒。
那天却出了一点意外。
酒吧里来了两个很奇怪的男子,布鲁克斯很热情地招呼他们入座,他们只是冷冷地叫了两杯啤酒一碟下酒菜就挥手让她离开。
“看来不是什么有钱的主。”于是布鲁克斯转而去热情地招待其他的客人,积极地向别人推销酒吧最近新出的一款鸡尾酒。
但总觉得身后怪怪的,似乎总是有被别人注视的感觉。布鲁克斯回头扫视全场,终于发现了不对劲的源头。
就是这两位很冷峻的先生,他们正用一台DV机进行拍摄,但不是对着正在进行歌舞表演的舞台,却是对着客人群。
“不好意思先生,我们这里谢绝摄影摄像。” 布鲁克斯上前阻止他们的行径,却不想那两位男子上下打量了一下她后,居然拿起了摄像机拍摄自己。
布鲁克斯叫来了酒吧的保镖,不想这两位男士居然亮出了证件——他们是xx。
原来那日柏斯警方派出两名便衣xx对当地娱乐场所进行检查,xx认定黑色蕾丝短裙的布鲁克斯臀部露出部分太多,穿着过于暴露,遂以“衣着不端庄”罪名向其提起了控诉。
布鲁克斯对于这样的指控感到非常委屈,酒吧的老板以及一些民众也觉得这个事件很荒谬。警方应该做的事情很多,他们应该去缉拿那些暴力犯罪分子,应该去保护老人,而不应该“不务正业”。“现在整个柏斯还有那么多违法犯罪活动在发生着,警方为何有时间坐在吧台上喝着啤酒看着轻薄的女招待在身边走来走去?”
对于衣着不端庄的定义,舆论上也颇有争议。
电视节目中播放的很多现成节目,包括一些明星的专辑MV等等,不乏一些穿着暴露、动作出格的镜头,怎么不被禁播呢?
百货商店举办的时装秀上,人们可以在六岁孩子面前穿着超短裙,甚至很多时候走秀穿得更暴露,但这些却都被一一允许,这又是为何呢?
虽然社会上有着种种的不平之声,但柏斯法院最终判布鲁克斯须缴纳罚金,由于上诉成本太高,布鲁克斯也只能承认暴露罪指控。
有专业人士认为,西澳对于穿着不端庄的规定十分模糊,是跟随今天社会的标准而变化的。简而言之,何为“衣着不端庄”?答案是“随着时间、地点和环境而改变!”
性感与法律如何平衡,博友们,你们是如何看待这一事件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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