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委合肥水利科研基地居住区项目主体建筑工程施工标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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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安徽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委合肥水利科研基地居住区项目主体建筑工程”已由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主体建筑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淮委合肥水利科研基地居住区项目位于合肥市滨湖新区,与徽州大道、云谷路、西藏路、武汉路相邻。本项目主要由17栋16~28层高层住宅、1栋3层商业用房、会所及地下车库组成,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35000平方米,总投资约3.5亿。
2.2淮委合肥水利科研基地居住区项目主体建筑工程计划总工期约为24个月(各标段工期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9月。
2.3本次招标范围为淮委合肥水利科研基地居住区项目主体建筑工程的施工建设。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施工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2.3.1HFJDSG—01标段:包括1#、2#、3#、5#、20#楼及相应地下室工程,总建筑面积约6.5万平方米。
2.3.2HFJDSG—02标段:包括6#、7#、8#、11#、12#、16#、21#楼及相应地下室工程,总建筑面积约6.5万平方米。
2.3.3HFJDSG—03标段:包括9#、10#、13#、15#、17#、18#、19#楼及相应地下室工程,总建筑面积约6.5万平方米。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备 房屋建筑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质,且同时具备 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拥有良好的资信,近5年有完成类似工程3项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2个或3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 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具有单项施工合同总建筑面积达到5万平方米的高层住宅小区工程(下同)。
4. 申请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房屋建筑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 资质,且有近5年完成类似工程的业绩。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具体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请派员于2010 年7月17日至2010年7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 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 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正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 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 7月 27日11时 30分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联系人: 郝 亮(经理)15101074388
电 话: 010-88621652
手 机: 15101074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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