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进项税转出
1.?????? 进货退回或折让
2.?????? 平销返利
3.?????? 购买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
4.?????? 非正常损失
二、视同销售
1.?????? 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 销售代销货物
3.?????? 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之间移送货物用于销售的,移送当天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4.??????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
共同点:
1.均没有货款结算,计税销售额必须按规定的顺序确定,而不能用移送货物的帐面成本;
2.涉及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符合规定可以抵扣;
不同点:
购买的货物用途不同,处理也不同
1.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赠送--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
2.购买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不得抵扣进项税
三、各种允许抵扣及抵扣率
1.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xx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免税农产品 买价×13%
4.购进废旧物资? 普通xx上注明的金额×10%
5.运输费用进项税额抵扣 运费×7%
6.企业购置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可凭购货所得的专用xx所注明的税额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
7.一般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所支付的增值税税额准予从购置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以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xx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准)。
四、不允许抵扣
1.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2.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3.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4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5.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6.纳税人购买或销售免税货物或固定资产所发生的运输费用,因本身不准抵扣,所以其运输费用也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销售、购买货物所支付的邮寄费,不允许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五、抵扣时限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xx,必须自该专用xx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xx,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由税务机关xx的专用xx后,应以专用xx上填写的税额为进项税额,即按xx注明的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的税额为抵扣的进项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应在开具之日起90天后的{dy}个纳税申报期结束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运费xx:开票之日起90天内。
(4)废旧物资xx:开具之日起90天后的{dy}个纳税申报期结束前。
六、原材料及在产品、库存商品正常损耗
不作处理。
七、非正常损失
不得抵扣,从进项税中转出。经税务部门审批,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保险赔偿部分除外)。
八、免抵退税计算及会计分录
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企业,涉及的出口退税会计分录为(根据企业会计制度(2001)编制):
1、结转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结转当期免抵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结转当期应退税额
借: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九、包装物押金计税问题
税法规定
①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帐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②对收取的包装物押金,逾期(超过12个月)无论是否退还均并入销售额征税。
押金视为含增值税收入并入销售额征税时要换算
③对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
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啤酒、黄酒押金按是否逾期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