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华电街基富裕风场49.5MW工程电气设备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公告
所属地区:内蒙古
受内蒙古华电街基风电有限公司委托,对内蒙古华电街基富裕风场49.5MW工程部分电气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内蒙古华电街基风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内蒙古华电街基风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
1、主变压器(包括中性点设备),招标编号:CHDT211/10-SB-0101。
2、 220kV断路器、隔离开关,招标编号:CHDT211/10-SB-0102。
3、220kV电流互感器、避雷器,招标编号:CHDT211/10-SB-0103。
4、35kV开关柜,招标编号:CHDT211/10-SB-0104。
5、动力电缆,招标编号:CHDT211/10-SB-0105。
6、通信和控制设备,招标编号:CHDT211/10-SB-0106。
五、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资格预审文件须如实填写(格式见附件),资格预审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资料,应能证明投标人具有以下能力、资质及业绩,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①、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②、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③、投标人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及具备其所称的生产能力的资质文件。具有工程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技术培训、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能力、业绩和经验。
④、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应是技术先进并必须在东北或蒙东地区有三年以上成功运行实践证明是成熟可靠的产品,35kv开关柜标段最近3年内应具有至少450面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供货业绩,其余标段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应具有至少6套相应招标设备的供货业绩,(业绩要有合同证明,并将合同证明作为资格预审资料的一部分提供给招标方)。投标方应具有5年以上设计、制造同类设备的历史并有3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⑤、银行资信: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⑥、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⑦、1标段投标人注册资金应不少于8000万元;5标段投标人注册资金应不少于10000万元;其余标段投标人注册资金应不少于3000万元。
⑧、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时间:2010年7月12日--2010年7月16日17:00之前。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联系人: 郝 亮(经理)15101074388
电 话: 010-88621652
手 机: 15101074388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