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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官员:物价上涨压力不会超预期 [原创 2010-07-11 10:03:42]   

一、来往香港公路车辆快速通关是指从事来往香港公路货物运输业务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车辆进境前或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前,向海关申报载货清单电子数据,海关应用xxxx管理设备和电子封志等监控手段实施途中监控,实现对车辆及其所载货物在公路口岸自动快速核放的一种通关方式。

  二、经海关备案并使用海关认可的xxxx管理设备和电子封志的车辆,其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可选择来往香港公路车辆快速通关方式办理,具体包括以下三种:

  (一)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车辆及所载货物运抵指运地或启运地海关监管场所前,向海关申报货物进出口的,按转关提前报关方式办理;

  (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车辆及所载货物运抵指运地或启运地海关监管场所后,向海关申报货物进出口的,按直转方式办理;

  (三)过境货物采用过境方式办理。

  三、选择来往香港公路车辆快速通关方式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车辆抵达海关监管场所卡口通道时,应将纸质载货清单投入单证申报箱供海关核查,海关卡口控制与联网管理系统进行自动核放。正常情况下,海关人员不在相关纸质单证上批注、盖章;异常情况下,按海关提示操作。

  四、选择来往香港公路车辆快速通关方式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车辆进境前或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前向海关申报载货清单电子数据,并在车辆抵达进境地或启运地海关监管场所1小时前进行车次确认,同一车次应当只对应一份载货清单。

  五、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未进行车次确认或车次提前确认不足1小时的,禁止入境或进入启运地海关监管场所。特殊情况经海关批准对车辆做滞后处理的,要求车辆等待至1小时之后,由海关对载货清单电子数据进行人工审核、放行操作。

  六、已作车次确认的车辆抵达进境地或启运地海关监管场所前,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如对载货清单进行修改,必须重新办理车次确认,海关重新计算载货清单提前申报时间。

  七、自载货清单电子数据申报之日起超过5日,如该载货清单所对应的货物未运抵进境地或启运地海关监管场所办理手续,载货清单电子数据将被自动撤销。

  八、除海关特准外,车辆经进境地海关放行后,指运地海关方可办理进口货物报关单接单手续。

  对涉税货物,必须在车辆进境后,方可办理进口货物报关单接单手续。

  车辆运抵指运地或启运地海关监管场所后方可办理进出口货物放行手续。

  对采用转关提前报关方式的,同一车次对应的货物报关单,应一次性办理报关单接单手续。

  九、进出口货物运抵进境地或出口启运地海关监管场所前,且海关尚未受理审核相对应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可自行修改或者撤销载货清单电子数据,但必须重新办理车次确认,海关重新计算载货清单提前申报时间。

  十、货物已运抵进境地或启运地海关监管场所,或海关已办理了相对应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接单手续,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如需修改纸质载货清单的,应向海关提出书面申请,经海关审核同意后,方可修改,提前向海关申报载货清单的时间将从修改载货清单电子数据后重新计算。其中:

  (一)承运进口货物时,在车辆离开进境地海关前,向进境地海关申请;离开进境地海关后,向指运地海关申请。

  (二)承运出口货物时,向启运地海关申请;

  (三)承运过境货物时,向进境地海关申请。

  十一、货物入境后、运抵指运地海关监管场所前;出口货物的车辆启运后、运抵出境地海关监管场所前,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如确需作废纸质载货清单电子数据的,应向海关提出书面申请,经海关审核同意后,方可作废,并重新申报载货清单电子数据。如对应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已通过海关审核的,须在撤销对应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后,方可办理纸质载货清单的作废手续。其中:

  (一)承运进口货物或过境货物时,向进境地海关申请;

  (二)承运出口货物时,向启运地海关申请。

  货物运抵指运地或出境地海关监管场所后,海关不接受承运人或其代理人作废纸质载货清单的申请。

  十二、转关提前报关、直转方式下,海关对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转关货物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89号)附件1《限制转关物品清单》范围物品的载货清单不接受申报。

  过境方式下,海关对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过境货物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38号)规定禁止过境货物的载货清单不接受申报。

  十三、来往香港公路车辆快速通关方式下,来往内地与香港的货运车辆使用的纸质载货清单为《内地海关及香港海关陆路进/出境载货清单》。纸质载货清单必须经海关确认后方可打印,内容应与向海关申报的载货清单电子数据xx一致。

  十四、对同一车次载运多个集装箱或使用多个电子封志的,所施加的全部电子封志号应在载货清单上列明。

  十五、进口货物运抵指运地海关监管场所后,因故需要退运的,需经书面申请及指运地海关核准,按转关货物的退运方式办理。

  十六、出口货物运抵出境地海关监管场所后,因故需要退运的,需经书面申请及出境地海关核准,按转关货物的退运方式办理。

  十七、对因电脑系统故障,货物在进境地或启运地海关无法按来往香港公路车辆快速通关方式通关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当改按转关方式办理。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在电脑系统恢复正常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向海关补预录入相应的载货清单电子数据。

  十八、选择来往香港公路车辆快速通关方式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当按海关要求将货物运抵指定的场所。货物运输途中因交通意外等原因需更换运输工具或驾驶员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及时报告附近海关。经附近海关核实同意后,监管换装并通知进境地、指运地海关或启运地、出境地海关。

  十九、本公告中未明确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转关货物监管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二十、本公告适用于广东省内具备来往香港公路车辆快速通关条件的各类监管区域或场所。

  二十一、本公告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二十二、本公告自2007年11月10日起施行。
●今年农产品市场价格涨幅预计不会对CPI造成很大的影响
  ●关于物价上涨压力,{zh1}的结果不会超出宏观调控的预期
  ●总体来看,工业品价格上涨的压力有,但最终涨幅不会太大
  作为CPI重要的组成部分,食品价格一直是公众广泛xx的焦点。日前,商务部市场运行司副司长朱小良在商务部发布“中国· 中关村电子信息产品指数”的间隙,就相关问题接受了《{dy}财经日报》记者的专访。
  农产品价格监测:有涨有跌
  {dy}财经日报:商务部一直负责检测物价体系,我们最近监测到的情况如何?
  朱小良:我们每周发布一次价格监测结果,5月份以后,天气好转,国家也加大对农产品市场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了对市场的管理力度。
  从5月份开始,根据我们监测的结果,应该说绝大部分商品的市场价格都是在往下走。比如5月初到现在,我们监测的蔬菜的价格累计下降了30.2%,包括大蒜、绿豆的价格都是在回调。
  但上周,由于南方很多地方有强降雨的天气,全国的蔬菜价格水平略有回头,部分强降雨地区上涨得比较多一些,像厦门、福州那边的涨幅达到了20%多,全国的蔬菜水平涨了0.4%。
  5月份以来,蔬菜价格连续降了7个星期,上周是价格{dy}次回升。我个人觉得,今年的异常天气比较多,极端天气比较多,对农产品,尤其是鲜活农产品价格影响会比较大一些,包括市场供求,所以相关产品价格波动幅度会比较大。
  农产品涨幅对CPI影响不会很大
  日报:那您认为下半年物价还会继续上涨吗?这是否会对CPI及宏观调控政策产生影响?
  朱小良:我觉得对农产品来说,应该说价格走向会比较稳定,如果有一定幅度的增长,我觉得是正常的。
  我对今年农产品市场价格有两个判断。一个是涨幅可能会有一个幅度,但这个幅度不会对CPI造成很大的影响。
  CPI的压力肯定是以食品为主,关于物价上涨压力,我觉得{zh1}的结果不会超出我们的宏观调控预期。我个人认为宏观经济政策不会放松。
  第二个判断是,今年由于自然灾害比较多、比较重,那么局部地区、部分时段、部分品种的价格可能还会出现起起落落、波动比较大的情况。
  如何看待物价上涨抵消因素
  日报:还有一些其他的因素会影响到我们的物价吗?比如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上涨?
  朱小良:劳动力成本上涨、{zd1}工资调高,这些因素(的影响)肯定在。但这个问题要两头看。{dy}个, 要看它的上涨;第二个,要看它的消化。
  我们国家市场竞争很激烈,肯定要通过内部管理、技术创新、节约成本来消化这些影响。我个人认为,前几年,我们国家物价的变化走势,其实证明的就是这个结果。
  此外,我个人觉得,{zx1}的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也会对物价上涨起到一个抵消的作用。
  因为我们国家的经济对外依存度很高,很多原材料都来自于国际市场,如果按照汇率目前的情况,进口的成本降低了。
  流通具有稳定物价的功能
  日报:今年5月,商务部就将“中关村电子信息产品指数”纳入到商务部市场指数体系中。那么工业品价格下半年会不会走高呢?
  朱小良:总体来看,包括电子产品在内的工业品,我觉得价格上涨的压力有,但最终的涨幅不会太大。
  首先,我国工业品的生产能力很强,科技进步很快。生产能力强,意味着市场竞争很激烈。科技进步快,意味着新的淘汰旧的。比如说,你那个价格出来的时候,可能3000多元,也许过了两个星期、一个月,马上就变成2000多元。除了技术进步的影响之外,工业品总体上我们国家是供过于求。
  其次,流通有稳定物价的功能,一个产业链,往往是上游的产品(价格)起起落落。越到终端,价格越稳定,因为这些产品通过了各种流通渠道,这就体现了消化物价涨幅的功能。物价涨幅的压力就会减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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