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宁煤集团红石湾煤矿洗煤厂EPC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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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红石湾煤矿洗煤厂EPC总承包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银行xx+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神宁集团红石湾煤矿
工期: 284天,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8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1年5月25日。
项目概况: 红石湾煤矿洗煤厂设计能力为1.2Mt/a,选煤方法50~0mm采用三产品重介旋流器分选(其中对5#煤增加脱泥及TBS分选)。项目包括转载点、主厂房、浓缩车间、介质
库、栈桥、10kv变电所、集控室等7个主要单位工程土建、安装和设备采购,综合信息化系统、消防系统、供配电系统、集中控制系统等。
招标范围:上述所有内容的设计、采购、施工及试运转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
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部颁发的煤炭专业(选煤)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C、 近五年具有两项120万吨/年及以上选煤厂项目(合同额4000万元以上)设计、采购、施工及试运转总承包业绩;
D、 项目负责人:高级职称(相关专业);
E、 技术负责人:高级职称(相关专业);
F、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养老保险金交纳证明);
G、 企业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6月18日至2010年6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
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请携带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原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养
老保险金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等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套留存(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附后)。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对投标单位的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复审,届时请投标单位将上述资料原件单独递交至开标现场审查,投标人因未能提供原件或未提交齐全的,将
不具备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0年7月12日上午9: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牛丽
联系电话:010-63836586 51113228
传真:010-51113228
手机;13466627831
邮箱: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