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维护患者的权利

谁来维护患者的权利

2010-07-07 17:36:28 阅读12 评论4 字号:

 

 

 

 

 

   7月4日,《中国青年报》刊登了沈阳二十七家医院聘任xx担任安保副院长的消息,在全国引起了剧烈的反响。在当前国内所有纷繁复杂的各种矛盾中,医患矛盾尤为突出。其原因不在患者,应该在医院。最主要的是现在医院的医疗费用太高,并且十分模糊,让一般患者无法弄明白高额的费用是如何产生的,在这种情况下,患者对其高额不明的费用质疑,是非常正常的。如果得不到医院合理的解释,势必产生矛盾,引起争端。在所谓的“医闹”中,那种无理取闹者非常非常少。大多情况是得不到合理的解释,满腔冤屈无法倾述,才以“闹”的形式求得解决。甚至个别人一时想不开,采取了极端行为,也是走投无路、不得已而为之的办法。前几年,重庆第三人民医院发生的爆炸事件就是这种情况,那次事件中死亡的医生死得的确冤枉,但死亡的患者同样也是满怀冤屈才走这条极端之路的。

   这其中究竟是谁的过错呢?窃以为,这一切是目前的医疗制度及社会现状导致的结果。多年来,我在市级好几家大医院均有朋友,平日里,接触这方面的事也较多,可以算是比较了解的。我说一些自己的亲身体会。

  医疗费用过高,不在于手术xx费用,手术费是死的,早就由物价局一一核定。主要是药品费用。众所周知,药品费用非常复杂,非专业人士无法弄懂。药厂常常换个名称以新药高价推出。前不久国家也查出了新定的2009年医保新增药品中,大多数被提价数倍推出。另外,药商为推销药品会给医院返点,同样,医院药房会给xx医生返点。在诱人的经济利益驱使下,于是一条完整的利益链形成了,药厂——药商——医院——医生,本来成本仅仅几元钱的药品,卖给患者却要几十元,甚至上百元。

   前几年,我曾突发无名肿毒的病,在很短的时间里,膝盖就突然肿得很大,并伴有水泡。我赶紧在第二天到本市某家市级大医院去,该院的皮肤科非常xx。我出门前就联系该院手术室的一位朋友,请她带我治病。当我在医院门口等朋友时,另外一位朋友正好上班路过,他是这家医院的中干,他便问我干什么。我把情况告诉了他,他立即热情地把另一人叫住,那人正好是该院的皮肤科主任。经介绍,我就跟着皮肤科主任去了诊室。看完病,结算药价,一百四十多元钱。我在缴费时,随便看看前后排队的人,人们手里的xx单大多是一百四、五十元。那次,我回去用药后,发现只有该院自行配制的一种药——氧化锌洗剂有效,其他的全是搭车配药,我就把那药品名称记住了。事隔不到一年,我又犯了同样的病,这次我聪明了,直接去找我那朋友指名开那种药,结算下来才三元九角钱。同样的病,一百四十多与三元九角,这区别太大了!

   这件事后,我便咨询了很多人,才得以知晓其中的潜规则。在正常的看病拿药中,医生们只会对自己的直系亲属给予照顾,其他人(包括亲戚)一律毫不留情——照宰!返点提成是大家共同的,这条利益链牵扯的是集体的利益,谁都不能违反。所以,我朋友介绍也没用。

   正因为这些原因,我们看到这些年来,医院越修越豪华,医生们的收入越来越高。而患者面对高额的医疗费用越来越怕,哪怕一个小感冒也动辄成百上千的。“因病致贫”成了中国人{zd0}的心病。

   另外就是现在医院的服务很差,我在某市级大医院长时间待过,从表面上看,医院的医护人员很多,来来往往、川流不息。仔细一看,护士中80%是实习的学生。原来现在医院和卫校定了协议,代为培训学生。我细想下来,发现医院真聪明,收取培训费用,还获得了免费的劳动力。但患者的感受就不一样了,这些实习的学生们毕竟太小,技术差、没有经验。就以打针为例,静脉注射常常要打好几次,如果遇上脾气不好的病人不生气才怪。

   我也曾有过比较,就以体检为例,在重庆市级大医院,一般正常体检,大约是一百多,不熟悉医院环境的人需要一一问询,跑了楼上跑楼下地逐个进行。而在民营医院同样的体检,只需要四、五十元,并且有导医小姐一路引导。这里就区别大了,价格高的服务差,价格低的反倒服务好。至于检查效果究竟如何,我等患者哪里明白。

   我有个朋友,他是某大型企业职工医院的院长(六十年代中山大学毕业的),因企业亏损效益不好,职工医院名存实亡。他便和几个医生在其家属区开了一家诊所,仅有五、六个床位,看病的人主要是本单位职工及附近居民。在那里看病,如果以感冒为例,打一针加上三天的药,大约是十元钱,感冒再严重点的话,加上输液总共也不会超过二十元。为啥大医院xx同样的感冒要比他们诊所高出那么多呢,那就是用药的问题。大医院不管需要不需要,先给你开上一大堆新药、高价药,价格肯定就会高出许多来。

   他的诊所在那一带非常出名,常常是人满为患。十多年来,我在他的诊所里,看到的是患者的笑容,{jd1}看不到患者闹事。我相信,再不讲道理的人,也{jd1}不会找他闹事的。

   以我上面的叙述,医患矛盾究竟是谁的过错,就不言而喻了。

   医院本身就是强者,权利和主动都掌握在自己手中,如果还需要找“保镖”,那处于弱势的患者的权利谁来维护呢?

   任何事情,要“和”才会“畅”,医院只能从自身管理和服务上找问题,并加以改进。还有就是莫把经济利益看得太重,本着医乃仁术,治病救人乃本分之心,才有可能解决医患矛盾,除此别无他法。

   

  

  

 

 

 

 

 

 

 

 

 

 

 

 

 

 

 

资料一:

沈阳27家医院聘任xx当副院长打击“医闹”

2010年07月04日 05:30 来源: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7月2日,沈阳市27名有丰富经验的属地公安机关、派出所领导被聘任为8家省级医院和18家市级医院及辽宁省血栓病中西医结合医疗中心的安保工作副院长,指导医院开展治安防范工作。

 沈阳市卫生局、公安局称,此举将进一步增强广大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安全感,达到医疗执业环境明显改善、医院及周边安全状况明显好转、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医院内部医患纠纷明显减少的良好效果,为群众创造安全有序的诊疗环境。

 “不占职数、不拿待遇,履行职责。xx在履职的过程中要保持中立,做好医患之间沟通的桥梁,妥善处理双方的关系。”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广善介绍说,2009年,沈阳市直属医院发生治安案件152起,其中包括几起急诊医生被打、急诊室被砸等恶性案件。为了指导医院处置医患纠纷和防止矛盾激化,聘任的安保副院长可以做许多工作,如指导医院处置医患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指导医院制定并完善防恐怖、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和防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对在医院内停放尸体、拉横幅、设灵堂、堵大门等扰乱医院秩序、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的闹事行为,积极会同医院进行疏导,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一位医院负责人说,近几年,沈阳市医患纠纷逐年上升,一旦发生纠纷,遇到不太理智的患者家属,会影响工作甚至威胁到医生的人身安全,xx担任副院长可以保障良好的医院治安环境,为医生提高业务水平和改进服务质量提供保障。

“维护社会秩序本是警方的职责,不担任副院长难道就不能履行职责吗?”辽宁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副所长张思宁对此表示质疑。她认为,xx给医院当“保镖”的做法应慎重考虑。xx进入医院领导层,他们是代表公安部门行使执法权还是为医院代言?拥有了副院长和xx双重身份之后,在处理医患纠纷时,其身份首先是xx还是副院长?他们在处置医疗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时,会不会倾向于维护医院的利益,如何保证执法公正?

 张思宁说,《中华人民共和国xx法》第二十二条第十款明确规定:“人民xx不得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xx掌握着公众赋予的特殊执法权,代表着国家意志,公共权力只有为全体公众服务才会有公正性可言。作为公安机关,理应牢记自身角色定位与法律规定。司法权力与医疗行业联姻,即使短期内能打击“医闹”,但从长远来看,反而有可能激发医患矛盾。改善医患关系还得通过医院提高自身服务水平,而不能依靠外力,只有通过不断完善制度,确保医患双方责权利的真正对等,才能让“医闹”无隙可乘。(王晨 迟洪江)

 

 

 

 

 

资料二:

2009年国家医保新增药品涨价 发改委将严查


  2010年06月28日12:34  

 中广网北京6月28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0时53分报道,2009年国家医保目录新增了260种药品,其中30种,在进入目录前后纷纷涨价。国家发改委日前已经紧急表态,称对企业在医保目录公布前后的涨价行为将从严核查。详细情况下面我们连线中国之声记者梁盛:

 主持人:都有哪些药品是进入医保目录前后涨价的?涨价得幅度是多少?

 就在新版国家医保目录公布前4天,深圳一家药业有限公司在山东省物价局进行了调价备案,将其生产的20mg单位的阿柔比星冻干粉针剂价格调整为每支121元,按照物价局的文件,这个新价格就在去年11月30日起开始执行。在此之前,这个产品的价格为113元。11月30日,国家医保目录公布,20mg的阿柔比星冻干粉针剂名列其中。

 比阿柔比星早5天执行新价格的,还有一个新进全国医保目录的药品。按照辽价发(2009)111号文件,一家当地公司生产的名为榄香烯口服乳的药品,在去年11月25日提高了价格。在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前,榄香烯口服乳进入了辽宁省医保目录。一支20ml∶200mg的榄香烯口服乳新价格为170元,而在提价前,同样规格的榄香烯口服乳价格仅为每支93.5 元。也就是说,在全国医保目录公布前5天,这个即将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价格上涨了82%。

 主持人:对于这些药品涨价的问题,国家发改委方面是怎么对此事进行表态的?打算怎样处理这件事?

 发改委方面日前对此表示,由于需要开展成本价格调查等工作,药品从进入医保目录到政府核定限价标准,需要一定时间。为不影响市场供应,在政府未定价前,经营者可以暂按市场实际价格执行,但不得随意涨价。

 发改委透露,已启动对新进入2009版国家医保目录药品的价格核定工作,正在进行成本和价格调查。“对于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前,企业突击涨价的,将严格成本核查,属于不合理涨价的,定价时一律不予认可;对于进入目录后、政府定价前涨价的,将责令相关企业恢复原价,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

 除严查成本价格,发改委还表示,国家发改委正在研究制定新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在控制涨价的同时,将配合招标采购,促进企业通过竞争合理降低价格。对于企业自主定价,正在研究”反暴利”的具体认定标准和程序,将依此打击恶意抬高价格,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关于药品 “反暴利”,业内专家表示,这是过去未曾涉及的新提法,像之前曝光的利润高达1300%的芦笋片应该就属于“暴利”的范畴,但很难界定具体的合理利润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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