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广铁路NGZQ-5项目部外加剂、粉煤灰、钢绞线物资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所属地区:跨省
招标编号:NJ2010-086。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新建南宁至广州铁路黎塘至广州段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
革委《关于新建南宁至广州铁路黎塘至广州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8.2696号])批
准建设,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铁路南宁至广州线(以下简称“南广铁路”)是华南沿海地区铁路通道的骨干线路,跨
桂、粤两省区,西接黎塘西站,沿西江流域,经广西贵港市及桂平、平南两县、梧州市藤县、苍梧两县进
入广东省云浮市郁南、云安、云城两县一区,至肇庆北站后,与贵广铁路四线并行经三水南、佛山西、奇
槎、三眼桥引入新广州站。由本项目承建的南广铁路NGZQ-5标段起迄里程为IDK120+000~IDK202+810.23,
起点位于贵港市桂平县寻旺乡,终点位于梧州市藤县藤州镇,横跨两市(贵港市、梧州市)三县(桂平、
平南、藤县)全程82.73km。于2009年3月1日开工,2011年11月30日竣工,总工期33个月,工程投资29.5亿
元。
2.2招标内容:(请下载)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基本要求
3.1.1本次投标人须在南宁铁路局合格供应商名单范围内,通过合格供应商审核后可购买招标文件;
3.1.2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年检合格的,具有相应投标产品供应能力和运输能力,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法人组织;
3.1.3投标物资拥有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2009年或2010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对列入铁道部抽
检目录的产品需提供由铁道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1.4申请人近三年至少有两项铁路大中型重点工程(至少一条客运专线)中的良好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
合同执行情况。
3.1.5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2混凝土外加剂的其他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年产聚羧酸系减水剂不低于5万吨,且必须是经铁道部科技
司认证的高性能混凝土用外加剂产品生产企业;
3.2.2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和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
3.2.3投标人已获得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3.2.4投标人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前,须向招标人中心试验室递送本次招标产品的样品20公斤。留10公斤封
存留样以确保以后供应产品和所送样品一致,另10公斤由招标人送省部级以上质检部门按铁建[2009]152号
《铁路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补充标准》标准型高性能减水剂的要求检测,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2.5投标人可以申请投标两个包件,但招标人不允许同一个生产厂家同时中标两个包件。3.3粉煤灰的其
他资格要求
3.3.1代理商必须提供由投标物资制造工厂签署的针对本标段的授权代理委托书;
3.3.2投标物资生产厂年产Ⅰ级粉煤灰10万吨以上,生产厂年产II级粉煤灰5万吨以上;
3.3.3生产商和代理商均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注册资金均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3.4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Ⅰ、Ⅱ级粉煤灰标准要求,其各项指标均能满足《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
暂行规定》、《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9]152号)的要求;
3.3.5代理商投标物资必须是电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
3.3.6投标物资国家Ⅰ级粉煤灰生产企业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3.7投标人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前,须向招标人中心试验室递送本次招标产品的样品各100公斤。样品各
留50公斤封存留样以确保以后供应产品和所送样品一致,另外各50公斤样品由招标人送省部级以上质检部
门按铁建[2009]152号《铁路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补充标准》要求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4钢绞线的其他资格要求
3.4.1钢绞线生产厂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3.4.2投标物资制造厂具有低松驰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10万吨及以上,且须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
备;
3.4.3投标人已获得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3.4.4投标物资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填写本公告附表1《投标申请表》,于2010年7月11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
),加盖申请人公章送到或传真;
5.2请申请人于2010年7月12日至2010年7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
: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预审文件的汇款
凭证复印件、交易许可证、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为:2010年7月21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30分,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红
手 机: 13401096246
电话:010-63835786
传真:010-51113193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