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请程序
敏感物项和技术的出口企业,应履行以下申请手续:
(一) 出口经营登记申请。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登记证书》。
(二) 出口许可申请。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
二、出口经营登记申请
(一)企业申请登记需提交的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登记申请表》1份(本表一式两联,需齐缝加盖企业印章;要求打印填写,不得手写。申请表可从商务部网站出口管制专栏下载,网址:-->重要专题-->出口管制)。2.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1份。3.,《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复印件1份。
(二)填写《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登记申请表》的注意事项:
1.企业名称、企业住所、企业类型、营业执照注册号、成立日期、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按照企业营业执照的内容如实填写。2.进出口企业代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上的进出口企业代码。3.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联系人:指企业内部负责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事务的有关人员及其联系方法。建议留下联系人的手机号码以便于联系。4.分支机构:有则填写全称并注明与申请企业的关系,无则不用填写。5.经营类别:指企业申请经营的敏感物项的类别。此栏为单选,请选择“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导弹相关物项和技术”或“其他敏感物项和技术”,如一家企业申请经营的类别超过一项,需分别就每类敏感物项和技术填写申请表进行申请,。6.申请经营的物项和技术的主要内容:指经营的敏感物项和技术的种类和品名。7.申请类型: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首次登记”、“换领”或“补办”。8.申请理由:指企业出口敏感物项的理由,如经营状况、客户状况等。9.其他情况:企业需要补充说明的情况。10.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印章:必须是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圆珠笔、铅笔签字无效,印鉴、手签章无效),并以正楷注明姓名,加盖公司印章。签名和企业印章必须完整清晰。注意填写签字日期。
(三)递交经营登记申请的方式
商务部科技司出口管制二处负责受理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登记申请。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者原则上邮寄递交申请,必要时也可以直接前往商务部递交申请。
如选择邮寄方式递交申请,邮寄地址如下:
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科技司出口管制二处
邮寄时请务必采用中国邮政国内特快专递(EMS)或挂号信。因使用其他邮寄方式无法寄达而造成延误的,责任自负。。
如选择直接递交申请,商务部科技司出口管制二处的对外办公时间为每周一、三、五上午8:30-11:00。其他时间恕不接待。地址:北京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3号楼8层3815、3812号办公室。前来递交申请的人员应随身携带有效证件(工作证或身份证连同单位介绍信),否则无法办理进入商务部的登记手续。
(四)审核时限
商务部在收到登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登记。经审核予以登记的,商务部颁发经营登记证书。如登记申请表和文件不合格或不完整,审核时限自商务部收到合格、完整的申请材料之日起计算。
注:目前由于技术原因,登记证书暂不发放。
(五)领取经营登记证书的方式
出口企业可选择要求商务部邮寄,也可直接前往商务部领取。目前由于条件所限,商务部只采用挂号信方式邮寄。直接领取的请在上述对外办公时间内领取。
(六)登记证书的有效期。
登记证书有效期为三年。,需继续从事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的,经营者应在有效期满一个月之前完成换领登记证书事宜。
三、出口许可申请
(一)企业申请出口许可需提交的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申请表》正本1份(本表一式两联,需齐缝加盖企业印章;要求打印填写,不得手写;除有其他明确规定外,一律用中文填写。申请表可从商务部网站下载,网址:www.mofcom.gov.cn-->重要专题-->出口管制)。 2.《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证明》正本和中文译本各1份(中文译本应完整准确,并加盖出口商的企业印章。证明的英文和中文格式可从商务部网站下载,网址:网址:-->重要专题-->出口管制。)3.合同副本1份(加盖企业印章)。4.申请出口的敏感物项和技术的技术说明1份(加盖企业印章) 5.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和签字样本1份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是指《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证书》的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样本是指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手迹。
当企业法定代表人因故无法签字时,可由其授权的企业主要管理负责人(总裁、副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签字,。此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 份,授权书应包含明确、详细的授权内容和有效期以及被授权人姓名、职务和签字样本等。上述文件如{dy}次提交,应提交正本,供商务部备案,之后可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如有变更,应及时报商务部备案。6.企业主要管理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明1份。企业出具的主要管理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职务和身份证明,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7.由最终用户出具的英文或中文公司简介1份(加盖企业印章),内容包括经营状况、主要产品、网址、主要负责人等。如为英文简介,则由出口商负责提供中文译本。建议附送最终用户的企业介绍宣传手册等资料。8.商务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上海轩扬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