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灵活就业者可报销医疗费 每年最多报销2万

  4月1日起,本市灵活就业人员自今年1月1日起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即可报销,灵活就业人员门诊起付标准为1800元,其在医院报销比例为50%,在社区就诊报销比例为70%,每年最多可报销2万元。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7日发布《关于灵活就业人员门(急)诊报销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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