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长治热电有限公司第九批辅机设备招标公告
国电长治电厂辅机设备招标
招标编号:GDCZ-FJZB10-09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所属地区:山西
受国委托,对国电长治热电有限公司第九批辅机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满足投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招标人:国电长治热电有限公司联 系 人: 曹富国 联 系 电 话: 010-63835786
移 动 手 机: 13269613025
二、 本招标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国电长治热电有限公司新建工程
资金来源:银行xx及企业自筹
工程规模:一期为2×300MW级燃煤机组
工程性质:新建
四、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国电长治热电有限公司2×300MW级燃煤机组新建工程第九批辅机设备(以下简称“标的物”),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分包号
1 化学实验台 GDCZ-FJZB10-0901
2 实验室入炉煤分析仪器 GDCZ-FJZB10-0902
3 实验室水分析仪器(包括化学填料) GDCZ-FJZB10-0903
4 实验室油分析仪器 GDCZ-FJZB10-0904
5 热电偶、热电阻、双金属温度计 GDCZ-FJZB10-0905
6 热工盘、箱、柜 GDCZ-FJZB09-0206
7 热工仪表成套 GDCZ-FJZB10-0907
8 辅机变送器及其附件 GDCZ-FJZB10-0908
9 主机变送器及其附件 GDCZ-FJZB10-0909
10 带式输送机 GDCZ-FJZB10-0910
11 地下煤斗附属设备 GDCZ-FJZB10-0911
五、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是该产品的生产企业,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有明显说明;有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如标的物为进口设备,须有一级代理资质或为国内办事处,人民币报价、结算。
2、国产设备投标人应具有设计、生产300MW及以上机组相同或相近标的物设备能力。
3、具有xx机构颁发的ISO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
4、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5、在满足以上资质条件基础上,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三台套以上相同或相近设备在300MW级及以上燃煤电厂成功商业运行二年以上的国内应用业绩。
六、 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时间:
自2010年07月06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9:00-11:00,13:30-17:00(北京时间)。
七、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
招标文件售价(见下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序号 设备名称 分包号 招标文件售价(元/套)
1 化学实验台 GDCZ-FJZB10-0901 1000
2 实验室入炉煤分析仪器 GDCZ-FJZB10-0902 1000
3 实验室水分析仪器(包括化学填料) GDCZ-FJZB10-0903 1000
4 实验室油分析仪器 GDCZ-FJZB10-0904 1000
5 热电偶、热电阻、双金属温度计 GDCZ-FJZB10-0905 1000
6 热工盘、箱、柜 GDCZ-FJZB09-0206 1000
7 热工仪表成套 GDCZ-FJZB10-0907 1000
8 辅机变送器及其附件 GDCZ-FJZB10-0908 1000
9 主机变送器及其附件 GDCZ-FJZB10-0909 1000
10 带式输送机 GDCZ-FJZB10-0910 1000
11 地下煤斗附属设备 GDCZ-FJZB10-0911 1000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0年07月27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详细信息请咨询:
联 系 人: 曹富国 和锋
联 系 电 话: 010-63835786/ 010-51113193
传 真:010-51113193
移 动 手 机: 13269613025
电 子 邮 箱: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