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推荐的文学名著(二)-醉清风-搜狐博客

  读书的乐趣
  请别以为快乐就是不道德,所有的快乐本身都是很好的,只是它所造成的后果,常使敏感多虑的人想要逃避。快乐并不需要下流或肉欲。往昔的智者们都认为只有知性的快乐最令人满足而且最能持久。养成阅读的习惯实在受用无穷。很少运动能让你在过了盛年之后仍能从其中获得满足;除了独人牌戏、打棋谱、填字谜外,很少有游戏能不需同伴而独个人玩,阅读就没有诸如此类的不便,几乎没有一种工作能象阅读这样——只除了针线活儿,但缝纫编织只用手指,无法约束不安定的精神——随时随地可以开始,一旦有要紧事不得不做时,又能立刻放下。在今天这快乐的时代里,我们无法从公共图书馆中获得另外的娱乐,何况普及本的价钱又是如此便宜。养成阅读的习惯等于为你自己筑起一个避难所,几乎可以避开生命中所有的灾难。我说“几乎”,因为我不能强辩说阅读可以缓和饥饿的痛苦与失恋的悲哀。但五、六本精彩的xx故事,再加上一个热水袋,却能使任何人不在乎最严重的感冒。如果我们被迫去读那些令人觉得厌倦的书,又怎能养成为阅读而阅读的习惯呢?
  读书的方法
  按着编年次序看我下文介绍的书,当然比较方便,但如果你已下定决心去读,我看不出有什么理由非按这次序不可。{zh0},你还是随自己的兴趣来读;我也不劝你一定要读完一本再换另一本。就我自己而言,我发觉同时读五、六本书反而更合理。因为,我们无法每{yt}都保有不变的心情,而且,即使在{yt}之内也不见得会对一本书具有同样的热情。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能不为自己打算。至于我,当然选取最适合我自己的计划。清晨,在开始工作之前,我总要读一会儿书,书的内容不是科学就是哲学,因为这类书需要清新而且注意力集中的头脑,这样我的{yt}开始了。当{yt}的工作完毕,心情轻松,又不想再从事激烈的心智活动时,我就读历史、散文、评论与传记;晚间我看小说。此外,我手边总有一本诗集,预备在有读诗的心情时读之,在床头,我放一本可以随时取看,也能在任何段落停止,心情一点不受影响的书,可惜的是,这种书实在不多。
  笛福
  我书单上的{dy}本书是笛福的《摩儿·弗兰得》①。没有一个英国小说家能写得比笛福更逼真了。当你读它时,实在很难让自己觉得读的只是一本小说,反而更象是一份完整无缺的报告。你会认为他书中角色所说的话正是他要他们说的,他们的行动,表面看来如此有理,使你无法怀疑在那种情况之下,他们如何做得到。《摩儿·弗兰得》不是xxx德书,它是忙乱、粗俗而残酷的,但我认为它拥有一种英国人的特质——坚忍。笛福没有什么想象力,幽默感也不够,但他拥有丰富而多方面的生活经验。他是一位杰出的报人,对奇怪的偶发事件独具锐眼,而且擅长描述细节。他没有高潮感,也不想套模子,因此,读者不会被他所不想抗拒的力量席卷而去,只象被人潮推拥而行,走到某个街角,突然脱身溜走了。你可以轻而易举地将它摘下,因为读过一百多页之后,同类的事件出现太多,你们会觉得已经看够了。这一点没错,不过,就我自己而言,我很愿意跟随我的作者,直到他把惯于撒野的女主角送往体面的安息处,以忏悔驯服了她的野性为止。
  ① 《摩儿·弗兰得》系《鲁滨孙漂流记》作者笛福于1722年发表的小说,是一部以出身盗贼家庭,数易夫婿,犯过各种罪的女人为主角之自传体小说。
  斯威夫特
  其次,我希望你读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①。下文中我即将提到约翰生博士,但此处我要先引用一句他对本书的评语:“一旦你想到巨人与小人,那么,其余的部分没有什么了。”约翰生博士是一位杰出的批评家,且以富于才智闻名,但他这句话实在是胡说八道。《格列佛游记》中有机智与嘲讽、巧妙的思维、丰富的幽默、残酷的讥嘲与充满生命的活力。全书文体美妙得令人惊叹。没有第二个人曾把我们这种困难的语文运用得比斯威夫特更简洁、明快而且自然。我希望约翰生博士曾象他称赞另一位作家一样的称许斯威夫特:“任何人如果想把英文写得通俗而不卑俗,优雅而不浮夸,他一定要全心全意研读亚迪逊②的作品。”他很可以再加上第三组对比形容词,有力但不傲慢。
  ①《格列佛游记》是乔勒桑·斯威夫特(1667-1745)的代表性讽刺小说,1726年出版。
  ② 乔瑟夫·亚迪逊(1672-1719),英国小品文学的先驱,擅以明快而优雅的笔致讽刺当代的风习。
  菲尔丁
  现在,再谈两本小说。菲尔丁的《汤姆·琼斯》①也许是英国文学中最爽朗的作品,一本漂亮、勇敢而欢愉的书,坚定、宽宏,当然,也非常地坦率。汤姆·琼斯以他好看的外表与充沛的活力,成为我们大家都愿结识的朋友,但他却做出一些令道德家们觉得遗憾的事。可是,谁在意这个?除非我们是一本正经的伪善者。汤姆对这一切都不在意,他有一颗真挚的心。菲尔丁与笛福不同,他是一位自觉的艺术家,他的小说结构给他许多描述偶发事件的机会,而且造出一大群人物,他们在充满现实骚乱与忙碌的世界中,显得突出而富于生命力。菲尔丁对自己非常认真——当然,每位作家都该如此——因此,有很多重要主题,他觉得应由自己加以陈述。在书中每段开头的地方,他都加入一段论说,讨论各种事情。虽然内容兼幽默与严肃而有之,但我个人认为,如果省略了这些论说,对全书毫无损失。附带说一句:没有人能读《汤姆·琼斯》而不觉得欢愉。这是一本洋溢男性活力而且又有益的书,从头到尾没有一点欺瞒,它能使你的心温暖。
  ①《汤姆·琼斯》,英国十八世界代表性小说家亨利·菲尔丁(1707-1754)的杰作,1749年出版。
  史特恩
  史特恩的《特雷斯特安·薛迪》①是一本与前书性质xx不同的小说。我们可以借用约翰生博士批评《查尔斯·格兰逊爵士》②的话来说明:“如果你是为了看故事而读它,那简直会使你想上吊。”读这本书xx凭各人的性情而定,你或者会觉得它比你读过的任何作品都更具可读性,也可能你会认为它沉闷已极而且矫揉造作。全书缺乏和谐,也没有统一性,一个枝节连接另一个枝节,但它拥有奇妙的原创性,幽默而且感人。书中半打极具个性的人物,足以增加你精神上的财富,他们是如此可爱,一旦认识之后,你会觉得:不与他们结交将是无可弥补的损失。对于史特恩的另一本著作《一次感伤的旅程》③,我已打定主意要看,当然,除了认为它很迷人之外,我现在还不能说什么。
  ①《特雷斯特安·薛迪》是英国十八世纪小说家劳伦斯·史特恩(1713-1768)的代表作。日本作家夏目漱石曾评之曰:“不仅没有主角,也没有结构,无始无终,无头无尾,象只海鼠。”1760-1767年出版。
  ②《查尔斯·格兰逊爵士》是于菲尔丁同创英国近代小说的李查逊的作品,以作者理想中的基督教绅士为主角。1753-1745年出版。
  ③《一次感伤的旅程》,是史特恩旅行法国时的游记,长于描写感伤性之事物,1768年出版。
  包斯威尔
  让我们暂时搁下小说,来看看别的。我想包斯威尔①的《约翰生传》应该举世知名,可说是英国传记文学中最伟大的著作。任何年龄的读者看这本书都会既获益又愉快,你可以随时拿起来,任意打开一页,必定能好好享受一番。不过,到今天还来称赞这本书,实在有点荒谬。此外,我还想更加上一本,我自己知道并不很恰当,也较少为人所知的书,那就是包斯威尔的《海柏雷德群岛旅行记》②。大家都知道,包斯威尔的原稿一向由马罗尼③出版,他为了使原文更符合当时所谓一本正经的优雅趣味,不惜大加删改润色,结果把原稿中大部分风韵都丧失殆尽。今天,由于伊夏姆上校④买进了包氏的原稿,我们才能见到全新而完整无缺的版本。它增加了我们对约翰生与包斯威尔双方的了解,对这位刚毅的老博士添加了更多的赏爱。也使我们对这位可怜的传记作者产生敬意——他曾遭受如许之多不公平的非难。包斯威尔决非一位该受轻蔑的作者,他能极敏捷地抓住一件趣事,极深刻地欣赏一句新颖有力的隽语,而且拥有极罕见的天赋,能重现一幕场景的气氛与一席生动的谈话。
  ① 包斯威尔(1740-1795),苏格兰出身的律师,晚年,与约翰生博士过从甚密,仔细搜集资料,博士去世,即撰《约翰生传》。
  ②《海柏雷德群岛旅行记》,是包斯威尔与约翰生博士同赴英国北部海柏雷德群岛旅行时的记录,1785年出版。
  ③ 马罗尼(1741—1812),英国研究莎士比亚学者。
  ④ 伊夏姆上校,美国人,鲍【包】斯维尔手稿之收集者。鲍【包】斯维尔未发表的原稿,自1920年代中叶以还,曾数次发现,1950年发现最多。伊夏姆上校收购之后,现均藏于其母校耶鲁大学。正确地说,伊夏姆只是中校,为表敬意,习惯上称之为上校。
  约翰生
  约翰生博士的伟大形象特立于整个十八世纪,他本身所具的纯良优点与不幸弱点已被公认为英国国民性的{zj0}代表人物。我们当中几乎每个人都读过他的传记,因此能比了解自己的家人知友更亲密地了解他,但我们之中却很少人曾读过他自己的作品;约翰生博士至少写过一本具有高度趣味性的书。我找不到第二本比他的《诗人传》①更适合消磨假日或做枕边读物的书。全书文笔爽朗,尖刻、风趣兼而有之,简单实用的常识随处可见。虽然,他有些批评会令读者震惊——例如,他觉得格莱②是愚钝的,而且对米尔顿的《利西达》③也没有好评——但你仍然会喜欢往下读,因为,这正是作者个性的表现。他对于自己书中人物本身所具的兴趣,不亚于对他们的作品。虽然,你也许根本没读过他所提及的作品,但仍不能不对他以锐利、生动、宽容的观察,绘出的诗人肖像觉得趣味横生。
  ①《诗人传》,始于艾普拉哈姆·哥里,一共包括50位英国诗人,1779-1781年出版。
  ② 格莱(1716-1771),名著《挽歌》的作者。
  ③《利西达》,《失乐园》作者米尔顿哀悼其死去友人的诗,诗成于1637年。
  吉朋
  在我提起下面这本书时,心中不免要犹疑,因为我曾告诉读者,所有在这里举出的书,都以“如果未曾读过,对自己而言,将是一种损失”作为标准,虽然我个人对吉朋①的《自传》有极大偏爱,但我不能确定:如果不曾读它,是否将是一种损失?我只能说:那将会减少很大的乐趣。可是,如果用这种不同的标准来作取舍,那我还应该再举出一大堆书,它们并非真正是最伟大的杰作,必须再辟专章才够容纳。不过,吉朋的《自传》实在非常具有可读性,篇幅又短,全书以吉朋特别擅长的优雅文笔写成,既严肃又幽默。说到幽默,我禁不住想举一实例;当吉朋住在罗珊那②时,他堕入了情网,但他父亲以剥夺继承权来威胁他,要他斩断情丝,经过慎重的考虑后,吉朋终于决定放弃与他所热爱的人结婚的念头,在叙述这段经过时,他以这样的句子作为结语:“我做为一个堕入情网的人。我哀叹;做为一个儿子,我服从我的父亲;而时间、长久分离和新的生活习惯,不知不觉xx了我心中的创伤。”本书即使别无可取,单只为了这些隽永的句子,也就值得一读。
  ① 吉朋(1727-1794),以《罗马帝国衰亡史》闻名于世的历史学家。
  ② 罗珊那,瑞士日内瓦湖北岸都市,有大学。
  巴特勒与狄更斯
  现在,我想不按编年次序——到目前为止,大致上我是遵守的——来介绍两本伟大的小说:《块肉余生录》①和巴特勒②的《众生之路》。因为这两本书不仅在英国小说伟大传统中占有根深蒂固的地位,而且充分具备英国文学独有的特色。在上文我所简略介绍的作品中,除了《特雷斯特安·薛迪》外,都蕴含有一些坚定、爽直、幽默而健康的事物,我认为这些正是英国民族的特性。它们并无特殊精妙之处,而且某些部分正缺乏精致纤细。这是属于行动者而非沉思者的文学。其中有大量的常识、适度的感伤与丰富的人性。关于《块肉余生录》没什么可说,总之,它是狄更斯最成功的小说,在本书中,他的缺点几乎看不出来,而优点却非常醒目。
  自《众生之路》以后,出现过许多长篇小说。但我认为这是{zh1}一本具有堂皇风格的英国小说,同时也是{zh1}一部比较重要而丝毫未受法、俄伟大小说家影响的作品。它是《汤姆·琼斯》够格的继承者,从巴特勒身上我们可以看出他与那老辞典编纂者(按指约翰生博士)一脉相承之处,而后者早已被公认为英国人的标准典范。
  ① 《块肉余生录》,狄更斯之自传体小说,1849-1850年出版。
  ② 巴特勒(1835-1902),英国小说家,代表作《众生之路》(1903)有自传因素,是激烈反抗维多利亚式道德的小说,据云,此书乃现代英国小说之始祖。
  珍·奥斯婷
  现在,我们再倒退回来看珍·奥斯婷①。我不能说她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而狄更斯虽有夸张、粗俗、唠叨、伤感种种缺点,仍始终保有这个衔头,他是不寻常的,狄更斯并不描述我们所知的这个世界,他创造出另一个世界。他以悬宕、幽默与戏剧性事件,造成繁复多变的感受与生活的喧嚣。抿我所知,到目前为止,只有一位小说家曾做到这点,那就是托尔斯泰。狄更斯从他无限的生命力中,创造出一系列的人物,包罗万象又各具特色,同时充满生之颤动——不,“颤动”并不恰当——是生之骚动。他以漂亮的技巧处理他复杂而且往往是极难置信的故事。除非你自己也是一个小说家,才能真正欣赏其妙处。但珍·奥斯婷却是xx无缺的。无庸讳言,她描写的范围相当狭窄,只涉及乡居士绅、牧师以及中产阶级的小圈子,但谁能比得上她对人物的洞察力?谁能比她更擅于精微、稳确地探查书中角色的内心?
  珍·奥斯婷根本无需我的赞誉,我想要特别提起你们注意的,是她所独具的一种特色:当珍·奥斯婷展开一个事件时,总是平易轻柔,不着痕迹,使读者往往认为是理所当然。虽然,就整体而沦,在她所写的故事里面,并没发生过什么了不得的事件——她最不喜欢用戏剧性的偶然事件——但读者仍会忍不住一页接一页的往下看(我几乎难以了解,为什么会如此。),热切地渴望知道下文将要发生什么。这正是一位小说家最重要的才份,如果没有这种本领,他就完了。我想不起来还有谁比珍拥有更丰富的这种天赋。此刻,我为难的只是在她为数不多的几部小说中,不知究竟应该特别推荐那【哪】一部。就我个人而言,我最心爱的是《曼斯菲尔公园》。虽然我知道书中的女主角有点矫揉造作,男主角又是个自以为了不起的笨驴,但我不在乎。这是一本聪慧、机智而又温柔的小说,一部充满冷嘲式幽默与精妙入微观察的杰作。
  ① 珍·奥斯婷(1775-1817),《傲慢与偏见》的作者,英国女小说家。《曼斯菲尔公园》,著于1814年。
  海兹列特与兰姆
  我请你们注意海兹列特①。他的文名虽曾被兰姆②掩映得黯然无光,但在我心中我仍然认为他是比兰姆更好的散文家。查尔斯·兰姆是一位具有魅力、优雅而又机智的人物,认识他的人都会喜欢他,兰姆始终能引起读者狂热的爰慕。海兹列特就xx不同,他无礼、笨拙、善妒又喜欢争吵。事实上,他的性格的确讨人厌。但不幸得很,最有价值的好人未必就能写出{zh0}的书。一位艺术家,最重要的毕竟还是他的个性。对我个人而言,海兹列特苦痛、反叛而辛辣的灵魂,远比兰姆的耐性与感伤的亲切更引起我的兴趣。就一位作家来说,海兹列特是有力、大胆而健康的,他觉得不能不说的话,就果断地说出来。他的散文有血有肉,只要读过其中一篇,就象吃下一份扎扎实实的食物,觉得非常满足。这与读一篇兰姆的作品是xx不同的,你只会觉得吃了一顿华美而不实的所谓“佳肴”。海兹列特{zh0}的作品几乎都被收入他的《桌边闲话》中,他的散文集虽然版本很多,但没有一种版本遗漏《初识诗人》③这一篇,我认为这不仅是海兹列特最令人惊心动魄的一篇,也是英文散文中{zh0}的作品。
  ① 海兹列特(1778-1830),浪漫主义时期的英国作家,曾攻击华兹华斯与雪莱。
  ② 查尔斯·兰姆(1775-1834),以《伊利亚随笔》闻名于世的小品文作家。
  ③《初识诗人》,主要以描述柯勒列基为主。
  萨克莱
  现在,再来谈两本小说:萨克莱①的《虚荣市》和爱弥丽·勃朗特②的《咆哮山庄》。不过,这些都只能简单地说一下,因为我的篇幅已所剩无几。近日的批评家对萨克莱颇有苛责的趋势,也许,他生在十九世纪的英国实为不幸,他如果能生于今日,那么,他执笔之际就不会被维多利亚时代禁止小说家描述事实的习俗所阻,无论他所面对的真实是多么痛苦。萨克莱的观点是属于现代的,他深刻了解人类的通性,并对其间所发生的矛盾、抵触有浓厚的兴趣。虽然他作品中的感伤与说教很令人遗憾,他性格中的懦弱使他屈从群众,这又多么令人惋叹,但在事实上,在贝奇·雪普③身上,萨克莱仍然创造出英国小说中最真实、生动而有力的角色。
  ① 萨克莱(1811-1863),与狄更斯同为维多利亚王朝的代表性小说家。《虚荣市》,1847-1848年出版。
  ② 爱弥丽·勃朗特(1818-1848),勃朗特姐妹之一,《咆哮山庄》为其{wy}作品。
  ③ 贝奇·雪普,《虚荣市》中出现的女性之一。
  爱弥丽·勃朗特
  《咆哮山庄》乃xx的杰作。它读起来相当麻烦,因为全书随处皆有发生狂暴事件的可能,使读者简直手足无措;但它充满激情,深切动人;象伟大的诗篇一样深刻而有力。读它根本不象在读小说,因为,不论多么全神贯注,你读一本小说时,总可以在紧要关头提醒自己:“这不过是一个故事而已。但《咆哮山庄》却不然,它是源自你生命根源之处的一种破碎、扭曲的经验。
  另外有三本小说,因篇幅所限,我只能举出书名而已,但我认为如果未曾读过它们,实属遗憾,那就是乔治·伊利奥特的《米罗马区》、特洛普的《尤斯泰斯之钻石》与梅雷狄斯的《自我主义者》。
  英国诗选
  你一定已经注意到,或许还觉得奇怪,为什么我到现在为止还没提到诗。我不以为英国民族可以产生与其他国家{dy}流人物并驾齐驱的画家、雕刻家或作曲家;在这些方面,英国人的成就虽然可敬,但却未必真正{zy1}。但我认为我们的诗人是{dy}流的,这种意见并非出于对种族或国家的偏爱,只因为诗歌是文学的春花与冠冕,它无法变成平凡无奇。记得爱德蒙·高斯①曾告诉我说:他宁愿读一本二、三流的诗,也不愿读一本普通水准的小说,他认为读诗花费的时间较少,而且毋需太耗精神。至于我自己,除非真正伟大的诗篇,否则,无论写得多么高妙,我仍觉得它一无是处,我宁可看一份报纸。我无法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都读得下诗。我必须拥有特殊的心情,同时需要一个心爱的环境。我喜欢在夏日向晚的时分,在花园中读诗;坐在可以眺望大海的峭壁上,躺在满生苔藓的林中坡地上,从袋中掏出一卷诗集来读。但即使是最伟大的诗篇读来也难免有相当沉闷的部分;很多诗人一生中写过许多诗集,可是往往只留下两、三首真正的好诗,我认为这已足够评价他们,只是我不愿读那么多而收获如此之少。我喜欢读选集。当然,我知道批评家都很瞧不起选集,他们认为:要欣赏一位作者,一定要读他全部的作品。但我并不愿意以一位批评家的态度来读诗,我只出之以—个需要抚慰、振作与平静的凡人的立场。因此,我很感谢敏感的学者不避烦难,从车载斗量的英诗中去芜存菁,留下适合我精读原则的诗篇。就我所知三本{zh0}的诗选是:帕格雷夫②的《精华集》,《牛津版英国诗选》以及由吉拉德·布莱特③所选美妙的《英国短诗珠玉》。不过,我们既然生活在今天的世界里,就不该忽略当代诗人的作品,他们一定也会有一些重要的事物给予我们。遗憾的是,据我所知在这方面{wy}的一本选集,内容非常不完备,我甚至不愿举出书名。
  当然,每个人都该读莎士比亚伟大的悲剧。他不仅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诗人,也是我们民族的光荣。但由于我对这些剧本知之甚稔,我很盼望能找到一个具有鉴赏力、知识与正确判断力的人,替莎士比亚的剧本与诗篇出一选集,不仅选录那些大家都耳熟能详的xx章节,甚至也包括片断,佳妙的单行。这样我就能拥有一本便于携带的小书,在渴望享受诗歌之精华时能经常翻阅④。
  ① 爱德蒙·高斯(1848-1928),文学批评家,精通法国文学,并曾介绍北欧文学。
  ② 帕格雷夫(1824-1897),英国诗人、批评家桂冠诗人但尼生之友,《精华集》是以抒情诗为主的选本,共分两部分,{dy}部出版于1861年,第二部出版于1896年。
  ③ 吉拉德·布莱特(1893-)英国现代小说家,此处所举之选集,出版于1933年。
  ④ 在我写完上面的话之后,知道乔治·雷兰滋(剑桥大学国王学院英国文学讲师,常有批评莎士比亚剧作的论文发表)已编就一本《人类的各时代》的选集。这本书差不多可以满足我文中所表达的愿望。我想,这是值得大家期待的书,在今天这烦恼的世间,它将是一件受欢迎的礼物。
  二、 欧陆文学
  西万提斯
  因此,我们现在只谈散文作品。首先我要说的是《堂吉诃德》①。早在十七世纪已有席尔顿②的译本,但你们可能会觉得它不太容易读;既然我希望你们为乐趣而读书,我建议不如读奥姆斯比③较新的译本,它出版于一八八五年。可是,有件事我必须先提醒诸位:西万提斯是个穷人,他接受了稿费而提供相当多的作品,可想而知,他为钱而写的短篇小说一定不在少数,而他认为用这些短篇来扩充他的书是个很妙的构想。我曾读过这些短篇,但一如约翰生博士读《失乐园》的态度一样——为了尽责而非为了快乐——如果我是你,宁可略去不读。在奥姆斯比的译本中,顾虑及此,把这些部分全用较小的字体排印。总之,你们所要的只是堂吉诃德——堂吉诃德和他忠实的山乔·潘萨;他温和、忠诚且具有一颗高贵的心。虽然他的种种不幸,不能不使你大笑——只不过比他当代的人笑得少些,因为,我们比那时的人更神经质,有时,发生在堂吉诃德身上的恶作剧实在太残忍了,我们笑不出来——但除非你是非常冥顽不灵的人,否则一定会对这位“愁颜骑士”生出敬爱之心。人类的想象力从未创造过在高贵人性方面引起如此深刻共鸣的人物。
  ① 《堂吉诃德》,西万提斯(1547-1616)所著,{dy}卷出版于1605年,第二卷出版于1616年。
  ② 汤玛斯·席尔顿,英国翻译家,十七世纪初叶的人。他所译的《堂吉诃德》{dy}卷出版于1612年,第二卷出版于1620年。
  ③ 约翰·奥姆斯比(1829-1895),英国的西班牙文学研究者,他所译之《堂吉诃德》四卷出版于1885年。
  蒙田
  我还没打算谈法国文学,因为它的蕴藏太丰富,其中许多本书,我至少应该提及书名,我怕一旦开始谈法国文学,就再没有篇幅来介绍其他语文中那些我认为不读即将造成极大损失的一些好书。不过在这里我想先提出法国文学中的一本,因为,这本书同时也是一个人的画像,一个与堂吉诃德大相径庭的人,他以极为巧妙的方式赢得你的心,一旦与他结识,他就成了你最珍爱的朋友,这人就是蒙田①。从他一篇篇散文中,他替自己绘出一幅逼真的画像,他的嗜好,他的怪癖,他的缺点,到{zh1}你对他会比对自己任何一位友人都更觉得亲密。同时,在逐渐了解他的过程中,你对自己也会认识得更清楚。因为,在蒙田以耐性与幽默检视自己的本性时,他也向普遍的人性投下一线探索之光。还有,常被提到的蒙田的怀疑主义,关于这点,我认为任何问题都有两面看法,当无法“确信”时,保持开放的心灵,应是十分通情达理之举,如果你说这就是怀疑主义,那我就承认蒙田是一个怀疑主义者。但蒙田的怀疑主义教会他宽容——这种美德在我们今日比其他任何时候都更需要——而他对人类的兴趣,对生活的从容品味,造成他心胸的恢宏。假如我们也能拥有这种品质,那么,不仅能帮助自己获得幸福,还能使他人也获得幸福。
  弗罗雷欧②曾有精彩的英译本,但也许较晚出的—本,由威廉·卡鲁·哈兹列特③编纂,科顿④英译的本子,更适合并不喜欢伊丽莎白时代华丽文体的读者。你可以随意选读蒙田散文中的任何一篇,都会有极丰美的享受。可是,如果你想接触蒙田的精髓,那{zh0}去读他第三卷的全部。这一卷的分量在三卷中是最多的。因此,也提供了更广大的篇幅,足以显现出作者独有的特色,那就是非常具有魅力的漫谈;这一卷的论文都比较严肃,但一点也没有因此而减少趣味,由于作者对文字运用的精纯,对读者兴味的确信,从字里行间,他显示出自己放浪精神的精华。请别以篇名来决定内容是否合你口味,因为蒙田的篇名大多与内容并无很大的关连。例如,在—篇题为《论维吉尔诗数首》的论文中,你会发现这是关于法国语言的名论,是他最迷人的作品之一,同时,文中还有许多插话,足以使并非一本正经的人也脸红起来。
  ① 蒙田(1533-1592),散文集共三卷,1580年出版{dy}卷,1588年出版第三卷。
  ② 约翰·弗罗雷欧(1533?-1625),英国翻译家,所译《蒙田散文集》出版于1603年。
  ③ 威廉·卡鲁·哈兹列特(1834—1913),英国文献学者。
  ④ 查理·科顿(1630-1687),英国诗人,1685年出版其所译《蒙田散文集》。
  歌德
  现在,我想跳过两百年的时间,同时试着劝诱你去读一本书——这本书只要是听过书名的人,大都会告诉你说:它很难读。这就是歌德①的《威尔黑姆·麦斯特之修业时代》,现有卡莱尔②非常忠实的英译。至今,在德国,歌德仍笼罩于云霭之中;众目所视都以他为世界公民而非一国的公民,对德国现任统治者而言,这种意见并不受欢迎。可是,远在这些执政者当权之前,即使在德国本土,也很少有人读《威尔黑姆·麦斯特之修业时代》。某次,在柏林,我参与一群才智之士的聚会,当我表示自己很欣赏这本书时,引起了一阵极大的惊异,他们之中没有人读过这本书,因为,他们早就听人说过,这是一本沉闷xx的著作。我恳求他们{zh0}自己去读一下。数月之后,我再遇到他们之中的几位,我非常高兴听到他们说已接受了我的劝告,读了这本被忽视的书,不再嘲笑我对它的赏爱了。我个人认为这是一本非常有趣而且意味深长的作品,它是十八世纪感伤小说的殿军,十九世纪浪漫小说的先声,同时,也是我们今日产量如此丰富的自传体小说的先驱,但书中主角一如大多数自传中的主角一样没有什么特色。我不懂为什么一定要如此。也许,当我们写到有关自己的事时,常会因自己的期望与自己实际成就之间的强烈对比而觉得羞窘难堪,不知不觉就细说起对自己的失望感:我们曾有如许之多的希望,却又让多次机会空空溜走。这样一来,到{zh1}呈现在读者眼前的多半就是一个饱受挫败的家伙,而非一位事事如意的成功者了。或者,另一个原因是:对我们自己而言,自身的经历往往都很平凡,除非我们把自己也平凡化,否则简直无法描述出来。这正象当我们在街上走时,似乎所有刺激兴奋的事都发生在街的对面一样,只有他人的经历由于新奇而感觉浪漫,才特别具有惊心动魄的魅力。但在本书以这位没劲的主角为主线的发展过程中,歌德串上了许许多多不可思议的偶发事件;主角的周遭全是不凡、多变,引人入胜的各种人物,歌德以他们作为自己的代言人,讨论各式各样的题目,《威尔黑姆·麦斯特之修业时代》——我不推荐《遍历时代》,它实在叫人吃不消——富于诗趣、荒诞、深刻而又沉闷。不过,沉闷的部分你可略去不读。卡莱尔说:六年来他所读过的书中,投有一本能象这本书那样启发他生出如许之多的理念。不过,卡莱尔很诚实地附加了一句,“歌德是一百年间最伟大的天才,同时也是三百年中最伟大的呆子。”
  ① 歌德(1749一1832),德国大文豪,1795年出版《威尔黑姆·麦斯特之修业时代》,1829年出版《遍历时代》。
  ② 汤玛斯·卡莱尔(1795-1881),英国评论家、历史学家,所著《英雄与英雄崇拜》颇受世人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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