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排,其下属房地产经纪人学会近日形成了关于房租暴涨的初步调研报告。报告指出,四城市房租上涨幅度并没有之前媒体报道的那么严重。以北京为例,3-6月份同比上涨幅度超过了18%,但是每月环比上涨幅度不到2%。对于房租上涨原因,报告认为除了季节性因素外,目前主要城市都存在房地产中介公司做租赁代理业务,这种中介做“二房东”的做法,推高了房屋租金。(7月7日《21世纪经济报道》)
虽然各大门户网站都使用了类似“住建部报告称部分中介炒作系房租上涨主因”这样的标题,但这份报告的主要着力点显然是要强调:房租涨幅并不大,“房租暴涨”说法只是媒体的“不实报道”。提及部分中介的从中炒作,充其量只是打下“涨幅并不大”重拳之后又摸的那一下,媒体居然重点突出“报告称部分中介炒作系房租上涨主因”,实在是大大会错了意——报告连暴涨本身都予以了否认,中介经营并未被禁止的“二房东”业务又能算什么大问题?
在结论都已经被否认的情况下,再去讨论原因其实已经毫无意义;首先必须回过头来厘清的一个事实是:大中城市房租是否的确存在暴涨现象?如果按照这份报告的说法,环比上涨幅度不到2%,那显然称不上暴涨,而应该算是正常上涨。那么,最近被热议的房租暴涨问题,未必只是一个“误会”?媒体记者的调查报道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的调查报告,在对基本事实的判断上为何会相差如此之多呢?
如果“房租暴涨”的确并不存在,却被媒体连篇累牍报道如此之久,那简直不只是“失实报道”,而应该算是“恶意炒作”。因为谁都知道,我们当前面临着比较严峻的通胀压力,媒体合力将“正常的房租调整”形容成暴涨,难免会有“动机不良”之嫌。令人疑惑的是,明确表示“对于可能误导社会预期,影响市场价格稳定的不实报道、恶意炒作,将采取零容忍的态度”的发改委,曾经在四天之内三次辟谣涨价报道,为何独独“容忍”了媒体关于房租暴涨的连续报道呢?只能有一个解释,那就是发改委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对房租涨幅的判断也许并不一致。
更为关键的是,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对于房租变化情况的调查方式,也颇为令人生疑。成为调查对象的,是四城市少数几家房产中介;其对房租价格变化的判断,正是基于这几家房产中介提供的数据。要知道,“房租猛涨与中介炒作脱不了干系”是当前社会上普遍流行的观点;那么以房产中介作为调查对象并且信任其提供的数据,在调研方法上是否有点不合适呢?难怪报告即使提到中介炒作的因素也要强调“少数”,我想这些提供数据的房产中介显然应该不在此“少数”之列吧?
房租究竟是否存在暴涨现象,如果说不能只信各类媒体的报道,当然也不能只信房产中介的数据——仅凭这一点,“房租涨幅不大”的调查报告就很难有真正的说服力。更何况,依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与房产中介的关系,是否本身就该回避呢?房租是否暴涨,这应该不是一个特别难以判断的问题,尤其是对握手多种调查手段的政府部门而言;关键是,有没有厘清问题的动力和诚意,在以权告知公众之外是否同样试图以理说服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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