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赤峰化工有限公司30 52尿素项目F标段(公用工程)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编号:GDCX-SGZB10-187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所属地区:内蒙古
1. 受委托,在商务网上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曾经进行过相同工程或相似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上述工程的施工
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本标的招标范围:国电赤峰化工有限公司30•52尿素项目F标段国电赤峰化工有限公司30•52尿素项目F标段(尿素合成及造粒)
区域工作内容(公用系统等全部工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3. 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
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4. 购买招标文件日期:2010年7月8~7月16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00至4∶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1.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5.1.2具有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5.1.3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5.1.4 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5.1.5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5.1.6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1.7 拟任项目经理资格及拟任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并在类似性质和复杂程度的化工工程施工方面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项目经理经历三年以上,且不得同时
在其他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
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相关专业)。
5.1.8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3年内,企业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单位注册资
金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
5.1.9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M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1.10近三年内在北方寒冷地区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含在建工程);投标人必须曾经独立承担过两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且竣工后投运良好的施
工业绩。
5.1.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应在商务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必须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抅核实
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回执确认单附后)和汇款底单无误后,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恕不退
款。
7.招标文件售价如下:
序号 设 备 名 称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1 国电赤峰化工有限公司30•52尿素项目F标段工程施工 5000 80
8. 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8月3日,北京时间9:30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时间: 地点:北京
开标时间和地点:2010年8月3日9:30整(北京时间)。
项目联系人: 孙众
联系方式:13910287314 010-51129989 010-51129969
传 真:010-51113982
邮 箱: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