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骏不回应就对了(答网友)。
直言了,2010-07-06。
强国和讯的网友来信,提问:新华人民等转发了广州日报五日报道《方舟子发微博指唐骏学位xx,当事人未回应》,说:方舟子指控中国企业界名人唐骏、说其‘加州理工学院博士学位’是假的、该大学没有边工作边攻读或半工半读的博士研究生,专利也是假的;但唐骏不做直接回应,其秘书称,“方舟子这个人有问题,是个偏执狂,他写这些是为了炒作自己,我们不准备回应,因为回应这样人的问题,让我们也显得很无聊”,使这场地震暂时成为一出独角戏而非连续剧。
回答网友问题:唐骏应该不应该直接回应?答曰:方舟子的指控说明他很愚昧无知,唐骏不做直接回应是正确选择。
首先,美国大学允许甚至鼓励半工半读获得包括博士在内的各种学位,--- 要知道,美国高教的费用很高,多数人都是半工半读的(说老实话,本人也是半工半读攻读研究生的,不然,就没足够的钱交学费和支付生活开支)。国内熟悉的xx人士基辛格,就是半工半读获得哈佛大学博士学位的,--- 当时,他一边攻读博士,一边打工做政策咨询工作。加州理工同样有半工半读研究生(包括博士),原文布告及连接如下:
Degrees Offered
http://www.gradoffice.caltech.edu/academicDegreesOffered.htm#top
Part-time graduate study programs at the Institute are for graduate students who cannot devote full time to their studies and are allowed to register only under special arrangements with a sponsoring organization, and such students are subject to the following rules: (后略)。
简单说,方某说美国大学加州理工没有边工作边攻读研究生博士,纯属造谣惑众。
当然,需要说明的是,方舟子到美国留学是享受中国官方资助的公派留学生,满脑子中国官本位思想和社会等级思想、跟美国社会格格不入,当然,就难以看到和体会到美国大学以半工半读为自力更生的良好风尚的真实情景。按照中国政府法规规定,公派留学生不得私转身份,否则,就要追回资助和予以处分。可是,方舟子却借着美国政府为1989动乱逃到美国的中国学生给予绿卡特殊政策的时机,方舟子私自改变了他的身份和获得了所谓“学··运”绿卡。就是说,方舟子为获得绿卡而欺骗了中国政府(公派留学生私转身份)和欺骗了美国政府(当时,说明自己是1989动乱逃亡的中国大陆学生才能从学生签证转获绿卡。方某是1989动乱的逃亡学生吗?若不是,那就是欺骗美国政府而获得绿卡了。)。然而,在何祚庥等来自宣传部门技术处的人的袒护下,方舟子的作假欺骗行为不但没有得到依法办事的处理和没追回资助,反而还得到宣传媒体的一再张扬,--- 那做法,其实就是拿个作假欺骗的无业人员搞打假,是荒唐腐败到家的社会反映。
其次,查询某人在美国大学的学位,很简单:向校方管理部门发函询问。而方舟子他们却不那么做,而是查询校友名册,纯属愚昧无知。美国大学公开的校友名册带有很大的自愿成分,即:毕业后,校方主动把毕业生列入公开的校友名录;每次更新、请校友说明自己是否愿意继续保留在该名录;不愿意,就删除。譬如,本人研究生毕业后,也列入公开的校友名录,因一段时间“垃圾邮件”盛行、本人要求暂时删掉自己的名录(即不公开联系方法);“垃圾邮件”风潮过后,按照本人意愿又恢复了。如此,当时张三李四到公开的校友名录就查不到本人、据此就说本人学位作假,那只能暴露张三李四的愚昧无知。如此而已。
再其次,就是否拥有专利而言,查询并非只有美国专利局。在美国过日子,本人也有专利版权之类。按照法规规定,获得专利局登记注册仅仅表示政府承认您是产权拥有人,除此而外再无其它意义(譬如,您被侵权,到法庭而不是去专利局打官司)。而产权拥有证明并非只有个人到专利局登记注册一个手段。譬如:
·您请律师、邮政局或任何具有司法证明效力的机构或人员在您的发明或作品上签字或盖章,那同样能成为您拥有产权和什么时候开始拥有该产权的司法意义文件。
·若您的发明或作品是雇用而做的,那么,您的产权就依照雇用合同而定,或者拥有、或者拥有部分、或者没有产权。而不管怎样,雇用性质的发明或作品的产权登记注册人往往是雇主而不是雇员,尽管合同可能规定雇员是真正产权享有人。
等等、等等,产权证明方式很多,并非只有专利局。因而,查询某人拥有什么产权、或某产权是谁所有,仅到专利局或版权局查询是远远不够的。而方某他们仅到专利局查询就做结论,只能说明他们对美国法规和惯例做法是不懂装懂、反映的是他们的愚昧无知。
对愚昧无知的、且是无业人员的方舟子的指控,唐骏不做直接回应是对的,且颇有美国社会的惯例做法的味道:对方舟子那类无业人员、靠别人养着而没能力赔款、且又是愚昧无知和自己就有作假记录的人的指控,颇有些名气和有自信地位的人的{zj0}选择就是不做直接回应。
如此做法的不只是唐骏。譬如,前阵子,方某以“打假”名义造谣中伤美国福特基金会前驻华代表,那老美代表根本就不理会:一个世界xx组织的驻华代表跟一个在中国没能力养活自己的无业人员搞口水较量,岂不是自己大大“跌份”了?更不要说,回应等于给方某及其同伙提供更来劲的炒作机会,--- 他们本来就是靠造谣炒作和借助宣传媒体起哄而伤害别人吃饭的;不理会,就等于断了方某他们靠造谣惑众和舆论伤人吃饭的饭碗。
当然,并非{jd1}不理会。美国社会惯例做法:如果某官方机构或某家媒体参与指控活动,或者,如果指控方敢于承担法律责任和通过法规途径提出指控,那么,就该而且必须理会,而理会的{zj0}手段就是把他们送上法庭。这有实例。
数年前,方舟子无端指控肖传国职称作假,北大的饶毅和一些官方媒体参与指控,问题性质就不是无业人员方舟子的个人诽谤活动、而是有官方人员和机构参与的官方指控了,因而就必须回应了。肖传国把那些人和媒体送上法庭;司法调查结果证明指控是造谣诽谤,美国CNN-还因肖传国的成就而采访了他、进一步证明方某指控是造谣诽谤。于是,法庭判决方舟子和那些参与者赔礼道歉和做出经济赔偿;方某不服法,法庭就依法强制执行。如此一来,方舟子再不敢对肖传国搞造谣诽谤了;那些参与者官方人员和媒体再遇到同类事件、也要三思而后行了。
至于网友问到,方舟子一无业人员为什么曾经能成势,简单答曰:照搬前苏联李森科做法和照搬国际社会“科学教”邪//教做法的宣传部门何祚庥等人的指使和支持,外加中国大陆某些品质低劣媒体的炒作、以伤害别人为炒作热点而获得利润收入的恶劣品质作怪。没这两条,方舟子那类靠造谣诽谤和抄袭剽窃过日子的无业人员根本就成不了任何气候。
至于网友问到唐骏到底怎么样、是否学位和专利作假?答曰:我不知道;但就目前情况而论,我没有理由怀疑他的学历和专利的真实性,理由很简单:唐骏被微软等美国xx公司聘用过,且是担当一定高位的员工。按照美国公司招工惯例,聘用前是要做履历核实的;一旦发现不实、就不聘用,甚至还可能通知个人信用管理部门给他记一笔撒谎记录、让他以后寸步难行。微软公司聘用唐骏应该是惯例行事,即做了履历核实属实后才聘用的。如此,我没有根据或理由怀疑微软查询唐骏履历的真实性,即我没有根据或理由相信对唐骏履历的指控是属实的。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方某真是“打假”而不是借着攻击名人而炒作自己,那么,就请依法办事,按照法规途径,向中美两国的主管部门和公司机构提出具有司法效力证据的举报,并为自己的举报承担法律责任;至少,方舟子可以向微软公司提出举报吧。--- 某些人和某些媒体说,唐骏不回应指控就是默认,那么,同样道理,方舟子不敢遵纪守法和按照法规程序举报、不敢为自己的指控承担法律责任,那也是默认他的指控是无端指控和再次造谣诽谤了。如此而已。
这里也做个简单声明:
[1] 本人与唐骏素不相识,而且,本人对他的微软管理经验也持有批评立场观点;然而,象对任何人一样,对唐骏的人格必须充分尊重、对他自力更生所取得的个人成绩也必须实事求是地充分承认。如果要指控他作假,也跟对任何人一样,必须拿出有司法效力的证明、且应该依法办事和通过中国政府颁布的法规规定的途径、向主管部门或机构提出指控或举报、并对自己的指控举报承担法律责任。舆论轰炸是违背国家法规和肆意侵权的做法,那种行为能泛滥成灾和逍遥法外、反映的是中国社会公民权益没有保障,因而必须予以严厉管制。
[2] 这里公开说明本人看法,当然也有个目的,即提醒关注的国内人士:若您自信有些成就或地位,那么,当您受到方某那类专靠伤害人的人的指控的时候,就需要学学唐骏的做法,不做直接回应、砍断那帮以媒体舆论轰炸手段伤害别人而过日子的人的饭碗;当然,若有官方机构人员参与那类指控,那就应该理会,就应该学学肖传国的做法,把那些人和机构送上法庭,让他们受到法律制裁。
附议补充:央视的调查结论是错误的。
写本文的时候,网友通知说,央视采访节目说他们根据方舟子的话而做了调查,譬如“博士后研究”,顾名思义是获得博士的人才能做,可唐骏那时候还没有博士学位,所以可能有作假嫌疑。
不得不说,央视记者编辑连基本调查工作都不会做,他们的调查结论不是“顾名思义”而是“望文生义”的错误结论。
在美国,任何人都可以做“博士后研究”,区别在于申请官方资助:按照美国科教法规规定,有博士学位的人可以自己申请官方资助和展开“博士后”科研;没博士学位的人而有行内具有博士学位和教授职位的人的推荐和监护,也可申请。那是官方资助的科研。若是私人资助科研,管您有什么学位呢,只要某人愿意给您出钱,您小学毕业也可以做“博士后”甚至“博士后后后”的科研、充分合法。
这里也顺便纠正央视记者编辑的“官本位”思维:美国的“博士后”不是中国的官本位台阶、要步步高攀,更不是中国“等级社会”的一个“高等阶梯”,而大部分其实是谋生手段。
具体些说吧,在美国过日子久了、不难看到,所谓“博士后”科研,只有极少数人做的是名副其实的继续科研,而对大部分人来说,那是就业前的缓冲、或说是“一石二鸟”:一时找不到工作,就搞“博士后”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更重要的是用这段时间寻找自己中意的工作和建立生活着落,因而不少人做“博士后”科研能做数年甚至十多年。不少刚移民到美国的各国学者(包括华人),一时生活工作没着落,就自己或在别人监护下从事“博士后”研究,那实在是美国社会太常见的正常谋生现象,根本就说不上“学历作假”(甚至跟学历无关),--- 用一些大陆华人学者的话说,那叫“白领农民工”。说实在话,那种缓冲式“博士后”科研,也是美国用低成本和低风险手段获取别国人才的一个办法(美国用那手段获取了许多优秀的印度计算机工程师就是个例子)。
那种“博士后”,在中国领土也有。譬如,本人一国内相识朋友,是北大硕士生,数年前到香港谋生,一时没着落,就在一家法国学者经营的实验室香港分室做“博士后”研究,成绩还不错,那家实验室就出钱将其推荐到大学攻读博士之后再返回实验室、告别了“博士后”科研;从此,那相识朋友的个人前途有了些着落。这也是“白领农民工”、没博士学位搞“博士后”科研、且是在中国领土发生的实际例子。
由此看唐骏刚到美国后所做的“博士后”研究,其实就是“白领农民工”,跟许多初到美国的移民的经历差不多,是很正常的自力更生的谋生经历。或者说,用那段经历判断唐骏的学位如何,纯属荒唐搞笑。
简而言之,在美国等西方社会,“博士后”具有提高学术水平和就业缓冲的双重作用,根本就不是中国社会的“等级台阶”,更不是判断某人学位如何的依据。方某没有在美国自力更生的生活经历,当然就不懂这些生活常识,却要不懂装懂地瞎扯淡;而作为国家中央级的官方媒体央视,拿一个没有起码生活常识的无业人员方某的话当依据搞调查结论,纯属是荒唐到家了。
至于唐骏获得博士学位的大学是不是“野鸡大学”,那是方某自己的一贯“贬低别人、抬高自己”的说法做法表现。若唐骏所言属实,那么,他上的那个美国大学是新成立的私立大学,后来获得美国政府的承认。在美国政府审核期间及之后,该大学学位科目有所调整,譬如取消了博士学位科目。就此,不能说在调整之前获得的学位的学生们就是“作假”,--- 正如某人在某单位工作、单位受命调整而取消一些职称,不能说得到那些职称的人是“作假”。进一步说,北京调整行政区划、取消了崇文宣武两区,能说取消前的两区书记主任等等都是职称“作假”了吗?
如果新成立和成立后受命调整的大学都是“野鸡大学”的话,那么,哈佛大学和耶鲁大学就是美国头号“野鸡大学”了,--- 它们成立的时候,英国当局根本不承认。如此说,当时获得哈佛耶鲁学位的人,都是学位“作假”了?过去那些美国总统、国务卿和大法官、还有州长、市长和众多律师们的哈佛耶鲁学位,都是“作假”了?哈!
嘿嘿,就算唐骏获得的博士学位是“野鸡学位”吧,那“野鸡”唐骏能自力更生地打出自己的天下,他不但能养活自己、还能为别人提供养活家庭的就业机会(所谓他的市场的“身价”就不去说了吧,一个人能养活自己一家的同时也能为别人提供就业机会,这成绩本身就不简单。)。而方舟子呢,毕业后十多年了,连个工作都找不到、不能养活自己而要靠别人养着,狂言把获得诺贝尔科学奖和获得美国政府战略奖励的科研叫“伪科学”,靠抄袭剽窃过日子却美其名曰“科普”,因造谣诽谤受到法庭判决和强制执行。如此愚昧无知和没出息的男人,算是条什么“鸡”呢?那算是“野鸡”、还是“官鸡”呢?哈!而中央电视台{gjj}中央媒体,居然拿那位靠抄袭剽窃和别人养着过日子、因造谣诽谤受到法律制裁的无业人员方舟子编造的谎言当令牌搞“打假”新闻宣传,岂不荒唐搞笑到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