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截住小偷砍其3刀续:检方决定不予起诉(图)http://_天涯博客_有见识 ...

  今年4月17日本报A8版报道了《水果店六旬老太激情抓贼,追了条街,要回钱,再砍小偷三刀》一文,文中那位激情抓贼并砍3刀的老太就是南京迈皋桥老街一水果店里62岁的刘大妈。当时不少市民齐声为这位“彪悍老太”喊好,也有市民担忧老太砍贼会不会触犯法律。记者从南京检方获悉,检察机关在尊重法律和事实的基础上,认为刘大妈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情节轻微,依法决定对其不起诉。而大妈承担了受伤小偷部分医药费,共1.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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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下午,记者再次来到迈皋桥老街,重访刘大妈。时过境迁,刘大妈向记者再三表示,当初绝不是成心要砍小偷,只是激愤之下忘了手中有锋利的甘蔗刀,其实只是想敲敲小偷的头警告他。而事后,她的精神压力非常大,目前事件得以平息,她也能安心做生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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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回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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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卖甘蔗老太砍贼一夜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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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6日下午2点20分,一名郑姓男子在迈皋桥老街刘大妈的水果店里偷走放在钱箱子里的一叠人民币,被刘大妈察觉,大妈当即大喊抓小偷,情急之下提着当时削甘蔗的刀一路追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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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追出百余米后,小偷被周围市民发现并抓住,刘大妈冲上前去,男子交出了拿在手里的钱,刘大妈随即拿起手中的甘蔗刀,向小偷头部砍了三刀,小偷当即血流如注。因为担心xx赶到,小偷用手捂着受伤的脑袋,向一旁的十字街方向逃去。逃跑约十余分钟后,这名男子终因失血过多,在十字街一处公用电话亭旁昏倒。警方闻讯赶到,调查得知此人正是刚才被刘大妈砍伤的小偷。警方立即将受伤的小偷送至附近医院救治,而拿xx人的刘大妈也被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在接受警方调查后,警方允许刘大妈回家。而此时,因为刀砍小偷,刘大妈不仅在迈皋桥老街“一夜成名”,而网上,全国有不少网友纷纷发表评论,支持刘大妈的行为。而在医院里,这名姓郑的小偷因大量失血而忍受着痛苦,在接受xx时,他承认自己偷了钱,但表示对方的伤人过度,自己要追究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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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太自述:不是成心要砍贼,事后压力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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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下午4点多,记者再次来到迈皋桥老街,刘大妈的水果摊生意出奇得好,记者站了约20分钟后,刘大妈才腾出空来跟记者聊聊。“那纯粹是一个意外,我不是成心要砍那个小偷的。”了解到记者的身份后,刘大妈尴尬地笑笑说,自己也有孩子,那小偷还没她小孩大呢!自己肯定是不忍心下手砍的,“为这点事,哪能有意砍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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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忆起当初的情景,她称,当时有两个人前来买甘蔗,一个在一边让她削甘蔗,挡住了她的视线,而另一个则从背后绕过去,偷偷跑到离她四五米远的钱箱子里偷钱,偷了就跑。“我做了这么多年生意,钱箱子虽然离得有点远,但一有动静,我还是能感觉到的。”刘大妈说,当时就感觉不对头,一抬头就看到那个小偷偷了自己的钱跑了,于是大声喊抓小偷,自己也是一手拿着甘蔗,一手拿着削甘蔗的刀,追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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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追到小偷后,有人拽着他,我本来想用手上的甘蔗敲敲他的头,没想到,敲敲竟然敲出了血,一低头,这才发现手上拿的是甘蔗刀。”刘大妈说,追小偷的时候,左手拿的是甘蔗,右手拿的是刀,可能当时头脑蒙了,抡起甘蔗敲小偷头时,竟然抡的是刀。而手又控制不住地多抡了几下,直到出了血才知道坏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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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不是有心伤人的,为了这事,我的精神压力相当大,身体也因此差了很多。”刘大妈不断地向记者重复了这样一句话,从刘大妈的话语中,记者觉察得出她的真诚,也相信这位老人当初伤贼并非出自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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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初郑某从中偷过钱的那只箱子,依然躺在离刘大妈身边四五米远的地上。当她收钱找钱的时候,可以清楚地看到里面成叠成叠的10元20元的钞票,偶尔还有50元100元钞票夹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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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还把钱放在这个箱子里,又离这么远,为什么不买个腰包挂在腰间,这样安全些。”记者提醒她。“那样的事不可能再发生吧?”刘大妈笑了笑称,这么多年习惯了,再说来的大部分都是老主顾,周围都是熟人,钱箱放在地上,没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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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瘦小精干的刘大妈一直是她家位于迈皋桥老街这家水果店的主力,她说,自己每天凌晨3点多就要起床进货,进完货就开门卖货了,一直要忙到深夜12点。“前{yt}晚上是忙到凌晨1点才回家睡觉的,3点多就起来了,今天儿子休息,中午来替了我一会,我才睡了一觉,2个小时吧,又来了。”刘大妈说,自己每天睡三四个小时,要换在以前,有时{yt}只睡2个小时,中午“小眯”几十分钟,{yt}就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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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的很辛苦,挣的也是辛苦钱,不容易。”刘大妈伸出结了老茧的手说,虽然这街上的人都说她砍得好,但刀砍小偷并非出自本意,自己事后想想,一度精神压力非常大,前后有几十天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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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邻里说她:老太太人挺好,性格不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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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刘大妈的水果摊前,一个小伙子前来买水果,先买了12块钱的桃子,又要买葡萄。“来,先尝一个,不甜不买。”刘大妈随手摘了一个,塞给小伙子。尝过之后,小伙子买了18块钱的葡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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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心洲的葡萄还没有上来,这是浙江来的葡萄,很甜,可也很贵。”刘大妈边做着生意,边向记者介绍着。这时,又一位小伙前来买水果,刘大妈又拿出一个稍小点的桃子,让对方品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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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记者采访的1个多小时时间里,刘大妈从头到尾几乎没有歇下来的时候。一位上了年纪的老人前来买西瓜,跟刘大妈聊了一会,他向记者伸出了大拇指,称赞刘大妈是个好人,信得过。“她卖水果,不瞎要价的,不会骗人。”老人说话间,刘大妈将一个无籽西瓜装好递了过来,收钱的时候,大妈把零头抹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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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并不是这位老人说了她的好话,就抹掉了零头。记者发现,前来买水果的顾客中,有相当多的是熟人。而几乎每个顾客买完水果,在称量后,刘大妈都是报个整数,零头自然去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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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找到了老街上当初目击事件经过的一名证人小黄,他告诉记者,刘大妈人确实不错,她砍伤小偷一事,老街上几乎所有知道的人都说砍得好。后来听说她赔了一笔钱后,又有人为她感到可惜。“砍伤小偷,没有人觉得她有什么错,都挺支持她的,但可能是过度了,这也让老街上知情的人得到一个教育,要合理合法地维权。”小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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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机关:构成故意伤害,情节轻微不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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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大妈砍伤小偷后,经警方及司法机关深入调查查证:4月16日下午,自贵州来宁务工的无业人员郑某,在迈皋桥老街一水果摊位内,趁摊主刘某为顾客削甘蔗皮之机,盗窃刘某营业款被发现后立即逃跑。随后,被闻讯而至的群众抓住,紧追而至的刘某取回被盗营业款后气愤不已,手拿甘蔗和甘蔗刀往郑某头部打去,致郑头部受伤。见郑某头部流血,刘某便拨打110报警,并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法医鉴定,郑某损伤程度为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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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南京检察机关获悉,经过检察机关耐心细致的工作,最终这起事件的当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而检察机关认为,刘某虽构成故意伤害,但情节轻微,依法决定对其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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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介绍,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栖霞区检察院就该案主持调解。刘某认识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虽然合理,但过度维权也是侵权。而作为盗窃一方的郑某,在公共场所实施盗窃被失主砍伤,对危害后果的产生应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其行为也应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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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后,检察机关到医院调取了医疗费用清单,参照相关规定,结合当事人双方的责任比例分担医疗费用,由刘某承担12612.60元,郑某自行承担 5405.40元。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本案最终得到圆满解决。记者同时从检察机关了解到,被砍伤的郑某涉嫌盗窃,但数额尚未达到盗窃罪的法定数额,故而不构成盗窃罪。通讯员 陈士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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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梅建明 魏晓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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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我:直接把小偷砍死.坐监狱里面有好吃好喝的.监狱里面好玩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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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玩的很?像你这样的进去几天就死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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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注册新用户 退出 同时发往微博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看南京: 2010-07-05 11:15:44 新浪网友红色警戒 换做我的话,老子砍那个贼胚三十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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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注册新用户 退出 同时发往微博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看南京: 2010-07-05 11:13:42 新浪网友3.141592653589793238 赔1万多?当小偷真有安全感阿,偷东西别人抓不到你,你就赚了,抓到也没关系:
a:抓人者不使用暴力,那就派出所呆几天,管吃管喝,出来继续。
b:抓人者使用暴力,如果打不过小偷,嘿嘿,丢东西又挨揍。
c:抓人者使用暴力,打得过小偷,如果拿捏不准,或者情绪过激,小偷还有额外赚钱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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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注册新用户 退出 同时发往微博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看南京: 2010-07-05 11:07:19 新浪网友飞过天空 原帖:2010-07-05 10:28:44 新浪吞吞吐吐他 1
砍得好!!!
狗屁法律都是助纣为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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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那你的意思现在法官不起诉老太是助纣为虐了?反正怎么判你都有的骂,山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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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注册新用户 退出 同时发往微博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看南京: 2010-07-05 11:05:49 新浪江西省网友大庆 老太很勇敢!钦佩!但是谁造成社会这么多的小偷呢、?他们不敢去偷有钱有势力的人,因为有法律替他们撑腰,其实小偷也属于弱势群体,如今人们欲望缠身,欲海难填!!!!原 谅他吧!我们是同一阶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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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注册新用户 退出 同时发往微博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看南京: 2010-07-05 11:05:36 新浪网友沙漠里的鱼 下次就直接废掉,草,小偷最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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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注册新用户 退出 同时发往微博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看南京: 2010-07-05 11:02:18 新浪网友漂零*^_^* 法律应该保护守法的人,但人如果犯法了,就应该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但要以事实为依据的前提下!砍了偷自己的财物的人还要给对方财物,是保护了自己还是保护了罪犯?为什么 现在犯罪这么严重,在于犯了罪得到的惩罚小于犯罪获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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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注册新用户 退出 同时发往微博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看南京: 2010-07-05 11:01:00 新浪浙江省台州市网友hyxzy1983 是不是要等到对方举刀砍你了才算自卫??是不是等人家把你打个半死了才能反抗??在这样的情形下,小偷是很有可能伤害当事人的,难道让我们在那里等,等他来伤害你了,我们 再反抗么,而且在反抗中还要时刻注意不能伤害对方,还要注意{jd1}不能大其要害部位,等你想明白了,要么你的命已经不保了,要么人家已经在伤害下一个受害者了,因为他们无所 顾虑,而我们要考虑那么多,可笑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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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注册新用户 退出 同时发往微博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看南京: 2010-07-05 11:00:20 新浪手机用户 原帖:2010-07-05 08:52:44 新浪手机用户 1
小偷偷东西是犯罪,老太婆砍人难到不是犯罪,为什么不能公平对待.

支持 反对 回复 2010-07-05 09:17:59 新浪gezhiju1980 2
小偷不偷钱,老太能砍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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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反对 回复 2010-07-05 09:25:47 新浪非上海土著 3
1楼脑残!违背了2楼定律!
凡事都有因果!
1楼,如果你偷我东西,我就砍死你!你信不信?

支持 反对 回复 2010-07-05 09:36:52 新浪aaa85000673 4
我说1楼~~在美国小偷只要入室 那房主就可以枪杀你 而且无罪~你不能说小偷都没有危险到你生命威胁你为什么要开枪吧?

支持 反对 回复 2010-07-05 10:55:37 新浪benmt2818 5
乱说, 小偷如果没有对你造成危险, 你枪击他 叫过渡防卫, 一样的犯罪. 不懂就不要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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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好象的确有四楼说的那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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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注册新用户 退出 同时发往微博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看南京: 2010-07-05 10:57:09 新浪江苏省宿迁市网友shcfb 法律对小偷太宽容!我要带刀做小偷,不给钱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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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注册新用户 退出 同时发往微博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看南京: 2010-07-05 10:56:25 新浪上海市网友实话 原帖:2010-07-05 10:37:38 新浪福建省xp周 1
原来老太太是萄提老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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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怕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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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注册新用户 退出 同时发往微博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看南京: 2010-07-05 10:56:10 新浪贵州省网友yyj1644 原帖:2010-07-05 08:52:44 新浪手机用户 1
小偷偷东西是犯罪,老太婆砍人难到不是犯罪,为什么不能公平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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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反对 回复 2010-07-05 09:17:59 新浪gezhiju1980 2
小偷不偷钱,老太能砍他吗?

支持 反对 回复 2010-07-05 09:25:47 新浪非上海土著 3
1楼脑残!违背了2楼定律!
凡事都有因果!
1楼,如果你偷我东西,我就砍死你!你信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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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反对 回复 2010-07-05 09:36:52 新浪aaa85000673 4
我说1楼~~在美国小偷只要入室 那房主就可以枪杀你 而且无罪~你不能说小偷都没有危险到你生命威胁你为什么要开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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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反对 回复 2010-07-05 09:49:30 新浪手机用户 5
1楼可能也是小偷…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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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反对 回复 2010-07-05 09:53:20 新浪手机用户 6
对啊应该一楼也是小偷,砍他…

支持 反对 回复 2010-07-05 10:03:14 新浪hg***** 7
一楼的不是小偷,是个掼偷,还有生他的那个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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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反对 回复 2010-07-05 10:47:17 新浪abc吹呀abc 8
为小偷说话的百分之九十是小偷或家人是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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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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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注册新用户 退出 同时发往微博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看南京: 2010-07-05 10:55:39 新浪网友benmt2818 原帖:2010-07-05 08:52:44 新浪手机用户 1
小偷偷东西是犯罪,老太婆砍人难到不是犯罪,为什么不能公平对待.

支持 反对 回复 2010-07-05 09:17:59 新浪gezhiju1980 2
小偷不偷钱,老太能砍他吗?

支持 反对 回复 2010-07-05 09:25:47 新浪非上海土著 3
1楼脑残!违背了2楼定律!
凡事都有因果!
1楼,如果你偷我东西,我就砍死你!你信不信?

支持 反对 回复 2010-07-05 09:36:52 新浪aaa85000673 4
我说1楼~~在美国小偷只要入室 那房主就可以枪杀你 而且无罪~你不能说小偷都没有危险到你生命威胁你为什么要开枪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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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说, 小偷如果没有对你造成危险, 你枪击他 叫过渡防卫, 一样的犯罪. 不懂就不要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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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注册新用户 退出 同时发往微博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看南京: 2010-07-05 10:53:26 新浪手机用户 小偷怎么了,现在这个社会没钱没地位的人来说,算是一个不错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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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注册新用户 退出 同时发往微博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看南京: 2010-07-05 10:47:26 新浪网友ruinuo008 法律对小偷太宽容,才导至小偷如此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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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注册新用户 退出 同时发往微博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看南京: 2010-07-05 10:41:53 新浪网友abc吹呀abc 原帖:2010-07-05 09:10:00 新浪北京市tshboy 1
法律如果只能保护坏人,就没有了存在的必要。

支持 反对 回复 2010-07-05 10:04:19 新浪不讨喜 2
说的太好了

支持 反对 回复 2010-07-05 10:36:46 新浪江苏省南京市金陵一卒 3
法律对小偷惩罚太轻,小偷看到了这里面的商机,xxx很高。

支持 反对 回复 4
法律对小偷太宽容,才导至小偷如此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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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速注册新用户 退出 同时发往微博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看南京: 2010-07-05 10:41:40 新浪网友aa22ss0566 想知道小偷受伤是否就可以免除法律责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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