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G111、S201、S202、S301线养护工程施工资格预 ...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G111、S201、S202、S301线养护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所属地区:内蒙古   1.招标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G111、S201、S202、S301线养护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

公路局以内公发[2010]17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

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G111线养护工程:本工程位于呼伦贝尔市境内G111线K1641+000—K1660+000、K1667+000—K1688+000

段,全长40公里。原路设计标准为三级公路,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8.5米,路面宽7.0米,路肩2

×0.7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此次油路翻修维持原路设计标准不变,对路面病害进行修复后罩面。

S201线养护工程:本工程位于呼伦贝尔市境内S201线K177+000—K274+600段落内,本次处置段落合计27.2

公里。原路设计标准为平原微丘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12.0米,路面宽9.0米,路肩

2×1.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此次油路翻修对路面病害进行修复后罩面。

S202线养护工程:本工程位于呼伦贝尔市境内S202线K80+000—K100+000段落内,全长合计20公里。原路

设计标准为三级公路,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8.5米,路面宽6.0米,路肩2×1.25米,沥青混凝土

路面,此次油路翻修对路面病害进行修复后罩面。

S301线养护工程:本工程位于呼伦贝尔市境内S301线K333+000—K344+000、K353+000—K370+000段,全长

28公里。原路设计标准为三级公路,设计行车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8.5米,路面宽6.0米,路肩2×

1.2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此次翻修段落维持原路技术标准不变,对路面病害进行修复后罩面。

S301线养护工程:本工程位于呼伦贝尔市境内S301线K394+000—K397+000、K402+000—K425+000段,全长

26公里。原路设计标准为三级公路,设计行车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8.5米,路面宽6.0米,路肩2×

1.2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此次翻修段落维持原路技术标准不变,对路面病害进行修复后罩面。

2.2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排水、防护、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
2.3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8月20日,交工日期:2011年8月20日。
2.4合同段划分: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G111、S201、S202、S301线养护工程施工划分为4个合同段。合

同段划分具体见下表:
施工合同段 路线名称 图纸桩号 长  度 主要工程内容
 HMYH-1 G111 K1641+000—K1660+000
K1667+000—K1688+000 40km 路基、路面、排水、
防护、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
 HMYH-2 S201 K177+000-K178+000
K197+600-K199+000
K202+000-K203+000
K207+000-K211+000
K214+000-K217+000
K218+000-K221+000
K235+000-K237+500
K243+000-K249+500
K258+500-K260+000
K271+300-K274+600 27.2km 
 S202 K80+000-K100+000 20 km 
 HMYH-3 S301 K333+000-K344+000
K353+000-K370+000 28 km 
 HMYH-4 S301 K394+000-K397+000
K402+000-K425+000 26 km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上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过去

五年成功地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不少于2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最多允许通过2个标段资格预审,最多允许中2个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能同时获得同一合同段的投标资格。
3.5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

与投标的企业,不得申请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0年7月5日至2010年7月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

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

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

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同时还需要申请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申请人全称、

联系人(手机号)、联系电话、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

予退还。

5.3 申请人自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网址、邮箱)

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19日12时0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2时00分将资

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红
手 机: 13401096246
电话:010-63835786
传真:010-51113193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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