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我省召开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安排部署。
近年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农牧民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但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着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直接损害了农牧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此次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就是要纠正损害农牧民利益不正之风,保障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这项工作将持续到10月底。
专项清理和检查的范围包括全省各级财政、各相关部门2007—2009年安排用于所有“三农”的资金,重点检查对农牧民的补贴资金、对农牧业和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对农牧区社会事业投入和其他重点专项资金。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重点应把握好两个重要环节:一是要把握好这次专项清查工作的总体要求,通过开展专项清查,力争使政策制度设计更加完善、部门管理职责更加明晰、资金监管体系更加完备、资金统筹安排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农牧民群众更加满意。二是要把握好专项清查工作的范围和内容,使用强农惠农资金的单位由各地区根据各专项资金的具体情况划定具体范围。
这次专项清查采取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强农惠农资金项目,全面清理,摸清底数,不重复、不遗漏,确保内容全面、数据准确。在此基础上,对各项强农惠农资金从资金安排、分配、拨付、使用、项目实施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
同时,通过自查自纠,找准问题产生的根源,找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提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重点检查面不低于县(市、区)总数的50%,重点检查对象为资金投入比较集中、近年来问题反映比较多、管理不规范的地方和单位。特别是对农牧民的各项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户,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财政资金,挤占、截留、挪用、私分、贪污强农惠农资金,私设小金库等问题,要加大查办力度,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作者:卢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