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8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及科学技术部发布并实施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这项政策明确了地方人民政府是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规划和建设的责任主体,强调了建设规划先行,污泥处理设施必须与污同时投入运行,还强化了监督管理,要求地方各主管部门各司其职,污厂要报告污泥去向及用途。同时,也统一了技术路线,要因地制宜确定污泥处置的方式。
最重要的是保障了资金来源,政策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应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水平,污水处理费应包括污泥处理处置运营成本,并可通过财政补贴等途径落实污泥处理处置费用,确保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正常稳定运营。同时也要求各级政府应加大对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对于列入国家鼓励发展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和设备,按规定给予财政和税收优惠;鼓励通过特许经营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污泥处理处置,建立多元化投资和运营机制。
另据了解,目前国内还有许多科研人员也都积极地在污泥处理领域不断钻研、不断创新,寻求治理污泥更有效、更经济的技术与方法。事实证明,城市污泥处理xx可以实现变废为宝,走上循环经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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