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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口信用保险的基本内涵 出口信用保险是政府对本国企业在出口贸易、对外投资中的合法权益提供风险保障的一项特殊政策措施,主要承保国外进口商的商业信用风险和国外政治风险,一般由国家财政直接支持。它一般由出口商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缴纳保险费,保险人赔偿出口方因进口方不履行合同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出口信用保险的购买者和被保险人是出口商,被担保人是进口商。 该保险承保的风险主要有两类:一是商业风险。它是由进口商的原因造成的收汇风险。例如,进口商因破产无力偿付货款;收到货物后拖欠货款,催收而未奏效;进口商违背合同收到货物后拒付货款等。二是政治风险。它是由非进口商所能控制的政治原因造成的收汇风险。例如,进口商所在国发生战争、内乱、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突然撤销进口许可证和禁止该类货物进口等。由于出口信用保险所承保的这两类风险带有很大的人为因素,其危险的发生具有很强的不稳定性。因此,这类保险一般由政府资助或参与业务管理,并将它作为国家鼓励本国企业扩大出口,保障其收汇权益而采取的一项经济政策措施。它一般不是纯商业性保险,而属于经济政策性保险。 二、我国外贸企业开展出口信用保险的必要性 首先,在国际贸易中,由于买卖双方相隔遥远,往往存在互不信任的问题,影响外贸企业采取灵活的付款方式来扩大出口。在外贸企业的出口业务中,对于{dy}次交易的新客户,要求对方接受电汇方式预付货款是相当困难的。为了发展新客户,扩大市场份额,提高企业竞争力,企业多采用托收方式付款,如D/P、D/A等,但是因此要承担进口方的商业风险和其所在国家的政治风险。比较安全的信用证支付方式,存在手续复杂、资金占用多、费用高等缺点,也存在信用证伪造等情况,同样对出口商安全收汇带来威胁。在这种情况下,迫切需要一种对于出口方来讲可靠而灵活的支付方式实现安全收汇,防止经济损失的发生。 其次,在国际贸易中,对于需要大力开拓国际市场的中小外贸企业来讲,对国外市场和客户信息的掌握是不全面和不准确的,从而为企业安全收汇带来风险。在网络发达的今天,能够参加展会和客户进行面对面洽谈的企业需要有一定的财力作为支持,出口企业获得市场和客户信息的渠道一般是通过网络。但是,网络信息良莠不齐,很多国外客户发布的需求信息并非真实。在这种情况下,就迫切需要专门的资信调查机构为企业提供详细而准确的客户信息,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资产负债状况、经营作风,以及是否有不良经营的记录等。出口企业通过这些信息,再来判定是否和对方客户进行交易,以及根据客户资信状况选择合适的付款方式。 第三,在国际贸易中,由出口商无法控制的政治原因所导致的风险也是存在的,从而导致出口欠款和坏账的发生。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和不完善,出口企业要面临对方客户所在国家的政治风险。这些风险往往是买卖双方都无法预料和避免的,使得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影响了出口企业的正常收汇。同时,出口企业为扩大出口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纷纷采用商业信用方式出口货物,但是由于缺乏信用风险管理经验,导致了企业的逾期应收账款大量增加。当坏账出现时,企业往往因为不了解债务人所在地的法律制度和行业惯例,无法有效地进行境外追收。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此类风险具有的外部性和高风险性,需要设立专门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为企业提供坏账追讨服务,以保障企业的收款权益。 第四,在国际贸易中,对于资金实力有限的中小外贸企业来说,制约出口规模扩大的一个重要因素是资金不足和融资困难。外贸企业由于自有资金比例小,规模有限,同时国际贸易合同一般占用的资金数额巨大,时间较长,仅仅依靠订金和自有资金通常难以满足资金需求。一旦出现发货后无法按合同规定日期收回货款的情况,就会给企业正常的资金运转带来严重困难,甚至使企业濒临破产倒闭的窘境。在这种情况下,迫切需要专门机构为企业提供资金融通支持,提高企业的资金周转能力。 三、我国目前开展出口信用保险的具体情况 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是在近些年才起步的,在不断地探索和改革当中,逐步开展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并不断发展壮大,承办机构也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到中国进出口银行,再转为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我国自1988年由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办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以短期信用保险业务为主,受保市场达70多个国家和地区,为我国的外贸出口开辟了提高竞争力的新途径。1992年国务院决定在我国正式建立出口信用保险制度,并拨付1亿美元的“国家风险基金”。1994年中国进出口银行成立,开始承办大型成套机电设备的中长期信用保险业务。2001年经国务院批准,合并以上两家机构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成立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使其成为我国{wy}的专业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成立是我国政府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全新经济形势下,深化金融保险与外贸体制改革,加大对出口贸易政策性支持力度的重大举措,标志着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简称“中国信保”)是我国{wy}承办政策性信用保险业务的金融机构,注册资本40亿元人民币,资本金来源为出口信用保险风险基金,由财政预算安排。中国信保的主要任务是积极配合国家外交、外贸、产业、财政和金融等政策,通过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手段,支持货物、技术和服务等出口,特别是高科技、附加值大的机电产品等资本性货物出口,支持中国企业向海外投资,为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提供收汇风险保障,并在出口融资、信息咨询和应收账款管理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中国信保的主要产品包括: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投资保险、担保业务;新产品包括:中小企业综合保险、外派劳务信用保险、出口票据保险;主要服务有:融资便利、国际商账追收、资信评估服务以及国家风险、买家风险和行业风险评估分析等。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成立后,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得到了高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出口企业通过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投保来规避风险,防范损失的 发生,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品牌和信誉随之快速提升。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更是取得了迅猛的增长,市场覆盖面不断扩大,渗透率指标大幅度提高。2002~2007年中国信保累计支持的出口和投资的规模为1,121亿美元,为数千家出口企业提供了出口信用保险服务,为数百个中长期项目提供了保险支持,包括高科技出口项目、大型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出口项目等。同时,中国信保还带动70家银行为出口企业融资2,621亿元人民币。可见,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在支持国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中国企业去海外投资,在配合我国对外经济外交战略等诸多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四、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促进对外贸易的作用分析 首先,出口信用保险有效地解决了买卖双方互不信任的问题,为企业采取灵活的付款方式提供了保障。对于信用放账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出口业务,外贸企业通过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既可以承保非信用证方式结算,如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等以商业信用为付款条件的出口或转口贸易,也可以承保银行信用证(L/C)付款方式下的出口贸易。对于信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资本性货物出口,外贸企业可以投保“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如大型成套设备出口等。通过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的信用支持,企业可以针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不同资信的客户灵活地选择付款方式,把收汇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外贸企业通过采取灵活便利的支付方式,降低了出口交易成本,提升了自身的竞争力,对企业及时抓住贸易机会,扩大出口规模,提高出口效益,有积极地促进作用。 其次,出口信用保险可以为出口企业提供详细和准确的客户信息,为企业防范收汇风险提供有力保障。外贸企业通过借助中国信用保险公司提供的“资信评估服务”和“风险管理服务”,可以调查国外买方的资信情况和相关国家的国别风险,以便合理确定交易条件,建立和完善出口风险管理机制。首先,在出口交易前,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利用其专业技术优势和广泛的风险信息渠道为出口企业对国外买家进行详细的资信调查,从资金实力、信用程度、道德风险等多方面对买家做全面的评估。其次,在货物出口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会及时跟踪国外买方的变化,适时评估买方的信用风险,并及时向出口企业提出建议,以调整该客户信用限额。再次,保险业务完成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可以帮助企业建立完备的客户档案,为企业总结经验提供资料,全面提高出口企业的风险管理水平。这样,企业根据不同的客户合理选择合适的支付条件、放账期限等,从而有效规避出口风险,提高了收汇的安全性。 第三,出口信用保险可以有效防范政治风险,有效避免欠款和坏账带来的损失。出口企业通过借助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的“国际商账追收服务”和“国家风险、买家风险和行业风险评估分析服务”,依托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全球追收网络,追收国外应收账款,减少坏账损失。对于一国或地区的国际收支、外债负担、偿付能力、主权信用等因素,以及被评估企业的外部环境、内部管理、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评估,帮助客户在信用管理、呆坏账管理等方面实现预期目标。外贸企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所提供的保障,将不确定的大额坏账风险变为确定的可以计入成本的保险费开支,减少了坏账对企业收益的影响。同时,如果到期国外买家未支付货款,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将根据保单规定对出口企业进行赔付,从而避免了欠款和坏账损失,维护了外贸企业的收款权益。 第四,出口信用保险可以为出口企业提供融资便利,帮助其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出口企业借助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融资便利服务”,通过将出口信用保单权益转让方式更加便利地获得银行融资。同时,还可以利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担保服务”获得银行融资,为企业提升信用等级,帮助企业解决出口融资困难。此外,企业还可以通过投保“出口票据保险”,对银行在押汇、贴现、买断出口票据后的收汇风险给予保障,扩大了银行融资业务的范围,降低了融资业务的成本,为企业出口融资提供了便利。外贸企业通过出口信用保险把收汇权益转移给银行,应收款项融资变得便利许多,从而提高了企业的资金融通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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