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师大公布的“触电门”调查结果让人感到更加害怕- 王月丹- 职业日志 ...

    《扬子晚报》报道,6月30日上午,南京师范大学召开了针对此事的新闻发布会。 会上该校新闻发言人介绍了事情的经过:在6月20日晚22点20分左右,位于仙林校区的该校文学院大二学生宋某在洗澡时受电击跌倒,同宿舍同学发现情况后,立即切断电源并将其从卫生间抬出,同时向宿管站管理人员反映并向120和校医院打电话求救。学生工作处值班老师也在{dy}时间赶到现场,并将情况向学工处负责人以及文学院负责人通报。在22点36分,宋某由校内救护车送往距离学校最近的栖霞医院抢救,救护车于22点46分将宋某送至急救室抢救。学工处负责人也同时赶到了医院,要求医院不惜一切代价抢救,经过50分钟的抢救,在23点40分,医院宣布宋某抢救无效死亡。 在事发后,学校立即成立工作小组开展事故调查以及善后事宜处理工作。根据公安部门的技术鉴定,电热水器“未见供电线路和热水器有异常,未发现因触电直接导致死亡的因素。但由于热水器开关下端在关闭时有一定感应电,有微电流经人体,人被电击后滑倒造成二次伤害,事故现场血迹和由于撞击而损坏的水龙头可以支持上述观点。”由此,学校认为学生不应是直接触电身亡的。该校新闻发言人表示,学校在{dy}时间就通知了死亡学生的家属。家属到校后,学校派出专人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学生家属的情绪也比较稳定,目前,有关善后事宜已经处理完毕。该校新闻发言人还向记者表示,为确保学生安全用电,学校将利用暑期学生离校期间,对发生事故的房间做进一步的破墙检查,后勤部门也将全校所有室内热水器插座改成防水型插头插座,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安全用电教育和管理,优化用电环境,确保学生们下学期开学能有一个安全的用电环境。在这起事故发生以后,不少学生以及网友也对校医院医务人员急救的医疗水平提出了质疑。校医院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当时值班医生抢救过程是符合要求的,这个事情对医院的工作来说也是一次警醒,学校在以后也将加强对师生急救训练知识的普及。在今后的新生军训过程中,增加安排急救训练科目,全面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急救技能。

    对于这个事件的调查结果,我感到更加为南师大的同学们担心。首先,是对于死亡原因的解释,有些过于操之过急,当然,由于和谐的原因,有些人急于做出结论,这个心情可以理解,但应该实事求是。确定死亡原因,应该是在进行了尸体解剖之后,显然目前并未公布尸检的结果,所以,目前确定的不是直接触电死亡也只是一个推测而已。现场存在的二次伤害证据也只能是一个参考而已,可以说明二次伤害可能是一个重要原因,但要确定,仍然需要尸检的证据。同时,校方称暑假对事故房间进行破壁检测,显然说明其目前并未xx排除设备故障的因素。所以,这样仓促宣布死亡原因并不能体现校方是负责的和有诚意的。其次,就是强调二次伤害是死亡原因,而洗澡设备被认为合格,却可以产生电流将人击倒。这显然是要把责任推给洗澡男生,减少赔偿的责任。但这是愚蠢的,就好像一个人站在桥上,被车撞到桥下而淹死,司机能够不负责任吗?同时,如果查出是一台洗澡设备存在老化问题,我觉得通过禁止使用这个设备,还是可以保障其他学生安全的。而合格的设备,却可以电击到人,而致人死亡。这就令人怀疑,是不是有关部门制订的标准不安全,不能保障人身安全,那么制订标准的部门就应该及时检讨这个标准,并应该追究制订标准的个人责任。还有就是,学校解释电流是由于开关的感应造成的,但是不知道为何要更换插座,而不是开关呢?还有就是,学校称在今后的新生军训过程中,增加安排急救训练科目,全面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急救技能。其实,我认为,这并不能xx解决问题,因为现场是有人进行了急救的,校医也进行了急救,然而人却死亡了。关键原因在于,缺乏必要的抢救设备。校医到达时,竟然没有携带任何急救设备,只有一个听诊器,就不能带个皮球,来插个管吗?就不能带点什么肾上腺素之类的急救药品吗?所以,南师大不是加强急救设备的购置与使用培训,而是培训学生当业余急救员,实在是南辕北辙的。同时,既然认定学生是二次伤害死亡的,那么在现场为何要按触电进行急救,也是值得商榷。

    所以,南师大的事件,充分暴露出我国高校对于学生生命的不尊重和不重视,不得不让人为这些学生感到担心。

    北京大学免疫学系  王月丹  博士

    于学院路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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