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服务业统计和占比的有关问题
与相关国家及世界发展一般规律比较,我国服务业比重相对偏低。如何看待我国服务业统计和占比,不只是一个统计问题,甚而关系到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大政方针,因此,有必要对此问题作些研究和分析。
    我国服务业统计方法和数据质量
    (一)不断完善的服务业核算方法和周期性普查,为客观反映服务业发展状况提供了统计制度保障
    服务业是国际通行的产业分类概念,指所有从事服务活动,提供服务产品的行业。根据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服务业包括全部第三产业行业和{dy}产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由于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规模很小,因此本文将服务业视同第三产业)。
    服务业具有涉及面广、企业数量多、变动频繁的特点,而且管理分散,许多服务业甚至没有直接的主管部门,一般很难取得完整的服务业生产活动资料。基于这种状况,我国服务业增加值核算方法是根据联合国1993年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NA)的原则和方法,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在常规统计年度,原则上采用收入法计算,即增加值等于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和营业盈余之和,根据不同行业基础资料状况采取不同的计算方法;在普查年度,根据全面、翔实的普查数据对GDP重新进行核算,并按照国际通行的办法对常规年度GDP数据进行修订。
    1.常规年度服务业增加值核算
    一是直接计算。对于统计基础比较好、覆盖面较为全面、可以获取详细财务资料的服务业行业,都是直接利用财务资料,利用收入法计算增加值。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中的国有及国有控股部分、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二是利用比例系数推算。对于常规年度可以获取较详细的财务资料,但统计覆盖面不太全的服务业行业,一般是首先在普查年度确定一个比例系数,然后在非普查年度利用该比例系数对常规资料计算的数据进行同比例放大得到增加值。比如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工业和信息化部针对该行业开展年度的财务状况统计调查,但其覆盖面不如普查全面。2008年,根据经济普查资料计算的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增加值与根据工信部资料计算的增加值之间的比例系数为1.29,那么在2009年及以后的常规年度计算该行业增加值时,首先根据工信部资料计算出一个初步增加值,然后在此基础上乘以1.29,即得到最终的增加值。采用这种方法的行业,都有主管部门开展财务状况调查,且调查覆盖面占全行业70%以上。除上述的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外,还主要包括教育、卫生、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行业。
    三是利用相关指标外推计算。对于只有少量或没有财务统计资料、增加值占GDP份额较小的行业,主要是利用相关指标的增长速度,在普查年度数据的基础上进行外推。例如对于交通运输中的非国有部分、物业管理业、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等行业,采用国家税务总局提供的相应行业营业税作为相关指标进行外推。对于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租赁业、居民服务业等行业,采用国家统计局服务业抽样调查得到的营业收入作为相关指标进行外推。还有一些行业采用部门统计中的业务资料作为相关指标,例如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用的相关指标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供的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支出,新闻出版业采用的相关指标为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提供的出版社销售收入。另外,还有一部分以非市场活动为主体的服务业行业,鉴于在其增加值构成中劳动者报酬所占比重较大,则采用国家统计局劳动工资统计中的劳动报酬作为相关指标进行外推,其中主要有专业技术服务业、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社会保障业等行业。
    2.周期性普查为服务业核算提供了较全面的基础信息
    服务业基础资料存在缺口,不能满足增加值核算的需要,这是大多数国家共同面临的难点。因此,利用普查提供的大量丰富、翔实的基础统计信息重新核算普查年度GDP数据,为常规年度核算提供抽样框和推算系数,并对常规统计年度核算数据进行补充和修订,是国际通行的做法。
    我国于1993年开展了{dy}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2004年和2008年开展了全国经济普查,国家统计局根据国际惯例,利用普查数据对普查年度GDP重新核算,并对历史数据进行了修订。
    通过{dy}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我国首次掌握了服务业的完整数据,将1992年服务业增加值修订为9140亿元,与普查前相比,增长33.2%,占GDP的比重由28.2%提高到34.3%,提高了6.1个百分点。
    2004年和2008年的全国经济普查是对我国第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和个体户的全面清查,真实地反映了经济发展总量、结构、效益等方面的变化。根据普查资料计算,2004年服务业增加值为65018亿元,比年快报核算数增加了2.13万亿元,占GDP的比重由31.9%提高到40.7%,提高了8.8个百分点;2008年第三产业增加值为131340亿元,比年快报核算数增加了1.08万亿元,占GDP的比重为41.8%,提高了1.7个百分点。
    第三产业普查和{dy}次全国经济普查对服务业增加值修订的幅度都比较大,反映了2004年之前我国常规年度服务业核算基础还是比较薄弱的,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新兴服务活动不断出现,市场主体多元化趋势日益明显,原有的常规统计制度难以将其纳入统计范围。对此,国家统计局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改进和完善第三产业统计调查方法和核算制度,有效地改善了服务业统计基础薄弱的情况,在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计算的GDP中,服务业增加值调升的幅度明显缩小,表明常规年度服务业统计数据的可靠性明显提高。
    可见,周期性普查作为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为GDP核算,特别是服务业核算提供了较为全面、丰富的核算基础信息,不仅为客观反映我国服务业发展状况提供了可靠依据,也为不断完善服务业核算方法提供了重要的基础。
    (二)无论是从总量看,还是从结构分析,我国服务业核算数据是基本可靠的
    从两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结果来看,我国服务业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稳中有升。2004-2008年,服务业实际年均增长13.2%,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由40.4%上升到41.8%,提高了1.4个百分点。
    深入分析服务业增加值与劳动力的关系,以及分行业服务业增加值与主要实物量指标及价值量指标的关系可以看出,我国服务业增加值与相关统计指标是基本匹配的,服务业统计数据基本反映了我国目前服务业发展的状况。
    1.从总量看,服务业增加值与从业人员数据是匹配的
    通常情况下,多数服务产品具有劳动投入密集的特点,服务业从业人员与增加值之间应该具有比较密切的联系。根据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2008年末,服务业从业人员18168.2万人,比2004年末增长39.5%,同期服务业增加值增长64%,如果以人均创造的增加值作为劳动生产率,那么2004-2008年,服务业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长4.1%。
    根据常规年度的人口与就业统计数据计算,1978-2004年,服务业从业人员累计增长3.7倍,同期服务业不变价增加值增长约13倍,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长率为4.3%,与根据普查资料计算的2004-2008年间增长率十分接近。由此可以推断,我国服务业劳动生产率平均增长水平大致在4%左右,目前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与劳动力投入增速还是比较匹配的。
    从美国等发达国家情况看,服务业劳动生产率增长水平明显低于制造业,而且波动幅度也比较小。1978-2004年,美国服务业劳动生产率累计增长28%,法国、日本、德国等13个OECD国家服务业劳动生产率累计增长30%,二者年均增长速度均为1%左右。尽管由于发展阶段和具体国情不同,我国与发达国家的劳动生产率数据不xx可比,但我国劳动生产率增长率远高于发达国家的事实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快,不存在明显的低估。
    2.分行业看,服务业增加值数据与相关主要业务指标也是衔接的
    评价服务业数据是否可靠的另外一个视角,是从分行业的角度,考察增加值与相关价值量或物量指标的协调性。我们选取在服务业中所占比重较大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以及金融业为例来进行分析。
    2004-2008年,按不变价核算,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累计增长了46.8%,年均增长10.1%。与此同时,旅客运输周转量和货物运输周转量的累计增幅分别为42.2%和51.8%,年均增长分别为9.2%和11%。可以看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不变价增加值增长与旅客运输周转量、货物运输周转量增长的吻合程度相当高。
    2004-2008年,按现价核算,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累计增长了110.2%,年均增长20.4%。反映批发和零售业增长趋势的一个比较好的指标是批发和零售业增值税,在2004-2008年期间,批发和零售业增值税累计增幅为106.1%,年均增长19.8%,与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增长幅度十分接近。
    再来看近年来发展非常快速的金融业。2004-2008年,按现价核算,金融业增加值累计增长了175.6%,年均增长28.8%。金融业主要包括银行、保险和证券三类活动,反映这三类活动发展情况的价值量指标主要有人民币存xx余额、保费收入以及股票成交额。2004-2008年,人民币存款余额和xx余额的累计增幅分别为93.1%和70.3%,年均增长率分别为17.9%和14.2%;保费收入累计增幅为126.6%,年均增长22.7%;股票成交额累计增幅为531%,年均增长58.5%。如果以2008年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现价增加值作为权重,对上述价值量指标年均增速进行加权平均,加权平均增长速度为22.6%,这与金融业增加值现价增长速度还是比较接近的。
    3.分地区看,服务业核算数据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地区经济发展水平
    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服务业发展水平也有很大差异。一般来讲,随着经济发展和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呈现逐步上升的趋势。根据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核算的地区生产总值也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地区发展的差异。2008年北京市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75.4%,比2004年提高7.5个百分点,已经与发达国家服务业比重相当。上海、广东服务业比重分别为56%和44.4%,比2004年提高5.2个和0.2个百分点,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我国服务业比重偏低的原因
    (一)服务业比重虽然偏低,但其增速并不慢
    根据{dy}次和第二次经济普查数据,我国服务业比重由2004年的40.4%上升为2008年的41.8%,提高了1.4个百分点,年均仅提高0.35个百分点。尽管服务业比重提高较慢,但服务业增长并不慢。2004-2008年,我国现价服务业年均增长19.4%,比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增速高1个百分点;按不变价计算,服务业实际年均增长13.2%,比同期中下等收入国家服务业年均增长9.6%高3.6个百分点。
    2004-2008年服务业比重和现价增速

    (二)服务业比重提高缓慢的直接原因是工业基数大、增长快
    工业基数大、增长快限制了服务业比重的提高。2004年我国工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0.8%,比服务业比重高0.4个百分点。2004-2008年,工业增加值现价年均增长18.9%,比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速快0.5个百分点,比服务业增加值增速仅慢0.5个百分点。其中,2004年和2005年工业增加值增速比服务业增速分别快3.4个和2.4个百分点,2006年两者增速持平,2007年和2008年服务业增速有所加快,比同期工业增速快4.6个和0.2个百分点。由于工业增加值基数较大,而且增速并不慢,因此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占比基本稳定在41%左右。2008年工业所占比重为41.5%,比2007年略降0.1个百分点,但比2004年仍然提高了0.7个百分点。而二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在80%以上,比重进一步提高的空间相当有限,因而导致服务业比重提高较慢。2008年服务业比重为41.8%,比2004年提高了1.4个百分点。尽管如此,服务业比重持续上升的趋势较为明显。
    2004-2008年三次产业增速和比重
   
    (三)工业增长快得益于全球制造业格局的调整,如果扣除制造业出口的影响,服务业比重会提高近5个百分点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主要发达国家进入“后工业化时代”,促使劳动密集型制造业或生产环节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发达国家制造业占世界制造业的比重下降。2007年,美国、欧元区、日本制造业占世界制造业的比重分别为19.4%、21.6%、10.2%,分别比2004年下降2.9个、1.2个、1.7个百分点。作为制造业转移主要承接地的东亚和太平洋地区,2007年制造业比重为20.5%,比2004年上升6.8个百分点。其中,中国制造业占世界的比重提高了3.8个百分点。
    2004-2007年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制造业占世界的比重(%)
   
    资料来源:世界银行数据库。
    我国拥有大量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力、巨大的潜在市场、配套的产业体系、日渐便利的交通网络、稳定的社会环境、优惠的外商政策等有利条件,使这种制造业的转移大量转向我国。但相关的研发设计、市场销售等附加值较高的相关服务业仍然保留在国外。2004-2008年,我国实际利用外资3511.4亿美元,是世界上吸引外资增长最快的发展中国家,其中制造业实际利用外资为2163.1亿美元,占全部外资的61.6%。而与生产活动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吸收外资的比例却比较低。2004-2008年,我国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实际利用外资35.6亿美元,占全部外资的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198.7亿美元,占全部外资的5.7%;金融业实际利用外资16亿美元,占全部外资的0.5%。
    全球制造业格局的调整使我国实际上承担了面向全球生产工业品的重任,这样就被动挤占了服务业比重上升的空间。根据世界银行统计,2005-2008年我国制造业出口年均增长25.1%,比同期世界制造业出口增速快11.9个百分点。2008年我国制造业出口占商品贸易出口的比重为93%,比世界平均水平高22.8个百分点。据测算,我国出口每增长1%,拉动工业增加值增长0.38%,对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超过1/3。如果扣除工业出口影响,服务业比重将提高近5个百分点,达到45.1%。这就意味着判断我国工业和服务业比重的高低,需要从全球产业分工的格局出发,不能仅局限于国内。
    经济发展初级阶段和特殊的制度安排也制约了服务业发展
    (一)经济发展水平低制约了服务业发展
    从经济发展阶段来看,我国仍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发展的阶段,经济发展总体水平低,制约了服务需求的增长。
    一是居民收入水平偏低。2008年我国人均国民收入仅为2940美元/人,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8654美元/人。受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居民家庭收入水平偏低,对服务的消费需求有限。2008年,我国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人用于医疗保健、交通通信和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方面的支出比重仅为31.7%,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服务支出比重仅为25.2%。2004-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用于医疗保健、交通通信和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方面的支出年平均增长率为10.3%,比居民消费性支出的年均增速低1.6个百分点,比商品性消费支出的年均增速低2.1个百分点。
    二是城镇化发展滞后。由于大多数服务品的生产和消费在时间和空间难以分离,因此服务业发展具有集聚性的特点,只有在人口集聚达到一定规模,才有利于服务业发展。但我国现阶段城镇化水平较低。根据世界银行统计,2009年,我国城镇人口比重为45.7%,比世界平均水平49.9%低4.2个百分点,比中等收入国家的48.1%低2.4个百分点,比高收入国家的77.7%低32个百分点。城市化发展滞后抑制了服务业发展。
    三是传统制造业比重较大。我国目前工业化仍处于加速发展阶段,整体工业化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突出表现在传统制造业和制造业中的加工装配环节所占比重偏大,制造业生产方式粗放,产业技术创新能力较弱,导致与其相关的服务业(主要是生产性服务业)需求增长较慢,制约了服务业的快速发展。2004-2008年,按不变价计算,我国租赁与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均增速分别为8.8%、7.2%,比服务业整体平均增速低4.4个和6个百分点。
    (二)特殊制度安排造成部分服务业供给不足
    一是部分服务领域存在行政性垄断、市场准入严格等问题。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电信、金融、铁路、民航、广播电视等部分服务性行业存在的行政性垄断、市场准入条件较高等问题制约服务业供给的增长,影响其竞争力的提升。目前,服务业投资仍然主要以国有投资为主。2008年我国城镇服务业投资中,国有控股投资占49.4%,14个大类行业中,除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5个行业外,其他9个行业国有投资均占50%以上,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3个行业国有投资占80%以上。
    2008年国有控股投资占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比重(%)
   
    二是现行服务业税收制度的影响。一方面,服务业实行的是营业税,是对全部营业额征税,不能像制造业只对增值部分缴税,存在重复征税问题,分工越细,营业税负越重,不利于服务业专业化分工。另一方面,服务业的营业税不能抵扣,导致工业部门倾向于内部提供所需服务,而不是从外部购买,从而限制服务外包的发展。
    三是服务业价格形成机制不完善。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市场化不足,服务价格定调价过程中监督和约束机制不健全,价格形成不科学、不合理。我国金融、电信、交通等服务行业仍然存在较多价格管制,不利于鼓励竞争,增加供给。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领域,乱收费现象严重,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三)不合理的发展方式加重了结构的不合理
    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增长对投资依赖较大,投资率偏高,消费率偏低。投资率高有利于拉动第二产业增长和促进工业比重提高;而消费率低不利于拉动第三产业增长和促进服务业比重提高。根据2007年投入产出数据,每增加1%投资需求,拉动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长0.47%,拉动第三产业增长0.18%;而每增加1%的消费需求,拉动第二产业增长0.25%,拉动第三产业增长0.59%。2008年,我国消费率为48.4%,大大低于世界主要国家60%以上的消费率;而我国投资率为43.9%,明显高于世界主要国家30%以下的投资率。较高的投资率和较低的消费率有利于工业的增长,不利于服务业增长。
    世界主要国家消费率、投资率和服务业增加值比重(%)
   
    资料来源:世界银行数据库、中国统计摘要2010。注*:为2007年数据。
    不能简单用其他国家的比例关系来判别我国的情况
    (一)不同国家之间服务业比重差异较大
    从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看,随着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服务业的比重逐步上升。但是不同国家由于国情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与服务业比重并不具有严格的对应关系。
    一是发展水平大体相当的国家和地区服务业比重差异很大。根据世界银行数据,2008年低收入国家服务业比重范围为21.9%-59.0%,{zg}和{zd1}相差27.1个百分点;中下等收入国家服务业比重范围为18.4%-76.1%,{zg}和{zd1}相差57.7个百分点;中上等收入国家服务业比重范围为31%-77.5%,{zg}和{zd1}相差46.5个百分点;高收入国家服务业比重范围为2.3%-83.7%,{zg}和{zd1}相差81.4个百分点。即便在欧盟27国之间,服务业比重{zg}和{zd1}也相差近30个百分点,卢森堡服务业比重{zg},占83.7%,挪威{zd1},仅占52.6%。
    二是一些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和地区服务业比重较高,而一些较高发展水平的国家和地区服务业比重较低。一方面,部分低收入国家服务业比重较高。如卢旺达(占50.2%)、摩尔多瓦(占73.2%)、巴基斯坦(占52.6%)。中下等收入国家印度2008年服务业的比重为53.7%,比高收入国家的挪威服务业比重高1.1个百分点。另一方面,一些高收入国家服务业比重也较低。2008年人均国民收入为17870美元的沙特阿拉伯,服务业比重仅为27.4%,甚至远低于低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
    (二)我国特殊国情和现实决定了不能机械套用一般国家的经验
    一是要素资源禀赋结构不同。我国是劳动力资源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劳动力成本甚至低于部分发展中国家,加上良好的产业配套能力,使我国成为承接国际制造业转移的主要国家。
    二是发展模式不同。我国经济采取的是出口导向型发展模式,出口依存度明显较高。由于服务品可贸易程度低,商品出口的快速发展,必然会拉动工业快速发展,从而压制了服务业比重的提高。
    三是工业经济发展阶段不同。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工业化的整体水平比较落后,但与人均国民收入水平相当的一些国家相比,我国工业经济的整体实力具有较明显的优势。部分收入水平较低国家的服务业比重高于我国,除了资源禀赋结构因素外,工业经济不强是重要原因(因为这些国家大都伴随着较高的农业比重)。
    四是在全球经济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全球化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特点。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融合程度持续深化,是全球经济系统中重要节点。与发达国家的工业化初期阶段相比较,各国经济已经从封闭、独立走向相互渗透、相互交织,产业和劳动分工的范围也已从局部扩展至全球,各国产业结构比较的边界已不像过去一般清晰。因此,单纯从国别视角的产业结构比较已不能xx适应现实经济的时代特征,需要立足全球,用全新视角来研究当代产业结构。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产业结构的演变,还是从服务业增加值与相关统计指标的匹配性来看,我国服务业统计数据基本反映了我国目前服务业发展的状况,是可靠的。一次第三产业普查和两次经济普查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和不断完善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为提高服务业数据质量提供了统计保障。我国服务业比重相对其他相近发展水平的国家是存在偏低的现象,但这不是服务业发展慢造成的,也不是统计上的原因,而是我国的工业化快速发展、参与全球化程度不断深化、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城市化发展滞后、民间资本准入限制多以及不合理的发展方式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因此,不能简单地用其他国家的比例关系来评价我国的情况。
    当前,我国改革和发展都已进入关键阶段。伴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速推进,服务业将呈现快速发展的局面。我们一定要顺应这一大趋势,进一步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把促进服务业快速发展作为结构调整和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特别是在当前面临资源和环境压力不断增大的形势下,进一步促进服务业的较快发展尤为必要。要积极围绕工业转型升级,大力培育和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服务业与现代制造业的有机融合;要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xx服务业发展的瓶颈和障碍,不断拓展服务业发展空间;要以改善民生为立足点,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及其他面向民生的服务业,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和机制;要加快推进服务领域的各项改革,加快建立公开公平等规范的服务业准入制度,完善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法制环境。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并完善对服务业的调查和统计,特别是加强对新型服务领域或行业的统计监测,更好地反映服务业的发展和结构变化,为优化经济结构提供更好的服务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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