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王女士致电热线询问,她是台江区义州新村的{dy}批拆迁户,安置在鳌峰洲附近的桂园怡景小区。最近,王女士发现义州新村的第二、第三批拆迁户都已搬进了各自的安置小区,不知道自己何时才能搬进安置小区。王女士想知道,如果拆迁方逾期交房,是否要支付更高的过渡费。
市城市拆迁管理办公室表示,桂园怡景地块刚拆迁完毕,正在建设中,预计今年10月份可交房。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有关当事人都应按协议约定条款执行。协议对过渡期限、逾期过渡费标准等有约定的,应按协议约定履行;协议未约定的,正常过渡期限为多层安置房24个月,高层安置房36个月,这个日期是从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zh1}一日起计算。如果因拆迁人的原因超过上述期限未回迁的,拆迁人应支付双倍逾期过渡费。
危房改建该如何申请
市民林先生询问,其住房为土木结构的老式房屋,土地也为自家所有,现在想拆了重建是否合法。市民于女士也想了解,自己家的土地产权属仓山区上渡街道集体土地,现在想重建应该如何办理手续。
市国土资源局仓山分局答复,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dy}款和《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在依法取得的原有住宅用地范围内翻建住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未改变土地用途的,由村委会签署意见并经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机构确认后,不办理用地批准手续。农村村民申请改建住宅用地应提交的材料包括以下几种:1.危房鉴定书(到市房管局危房鉴定处办理危房鉴定手续);2.改建住宅用地规划红线图(到区建设部门办理规划审批);3.《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一式5份;4.改建住宅用地原有土地使用权证;5.村镇的相关“一户一宅”证明;6.申请者的户口簿及家庭成年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车架号车牌号磨损还能上路吗?
市民张先生反映,朋友驾驶两轮摩托车出了车祸,车辆外形发生较大变化,后经维修,车辆可以使用,但车架号与车牌号都磨损严重,无法识别。他想了解,这种情况车辆能否继续上路行驶。
市交巡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档案科答复,这种情况下车辆可以在路面行驶。但为避免今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建议张先生到交巡警支队车管所,通过技术手段确定车辆{wy}性,即认定该车与车祸前的车辆为同一辆车,然后重新打印车架号和车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