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宁煤集团太西洗煤厂二分区煤场环境治理二期工程招标
所属行业:其它
所属地区:宁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太西洗煤厂二分区煤场环境治理二期工程(招标编号:SHIL10030874)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
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神华宁煤集团太西洗煤厂
工程概括:神华宁煤集团太西洗煤厂二分区煤场环境治理二期工程,挡风抑尘墙沿场地外围设置,总长864m,高9m,上部为7.5m高桁架结构,
挂设钢制镀铝锌挡风板,下部钢筋砼独立柱基础,钢桁架矢高1.2m,间距4m。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和安装工程。
(详细技术参数以施工图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7月23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0年10月1日
总工期: 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 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C.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且近三年无死亡事故(提供地市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D. 企业近三年内类似工程业绩至少1项;
E.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资格证书;
F.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提供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证明)。
G. 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6 月 29 日至2010年 7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
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地
市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死亡事故证明材料、企业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合同、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注册建造师证书、技术负
责人职称证书、安全负责人安全资格证证书、由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纳上述三人养老保险金证明、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
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等证明文件的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附后)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对投标单位的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复审,届时请投标单位将上述资料原件单独递交
4.2招标文件售价 1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0年 7 月 19 日下午14: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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