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政策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998)

  

   该法由八届全国人大第28次常委会通过,是我国节约能源大法,其中有许多条款(如第11条,第12条,第13条,第14条,第37条等)与建筑节能有关,尤其是第37条明确规定:“建筑物的设计和建造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采用节能型的建筑结构、材料、器具和产品,提高保温隔热性能,减少采暖、制冷、照明的能耗”。

2、《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1996)

  

   该大纲由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和国家科委联合制订,指出:“到2000年,建筑能耗(包括采暖、空调、降温、家用电器、照明、炊事、热水供应等使用的能源)将增加到1.79亿吨标准煤,占全国能源消耗量的13.6%”。强调:要重视建筑节能设计,强制执行有关建筑节能技术标准,积极推广使用新型节能建筑材料,改革传统外墙和屋面,发展节能型墙体和屋面;大力推广节能型门窗及热反射保温隔热材料,加强建筑节能标准化工作,优先采用节能型采暖、空调设备及采光照明系统;在建筑住宅供热管网设计中,以按户收费原则进行合理设计;加强建筑节能科技攻关,组织节能建筑和节能住宅小区示范点;积极开展对现有建筑的节能改造等。

  

3、《建筑节能“九五”计划与2010年规划》(1995)

  

   由国家建设部提出,规定:“到2000年要求执行新建采暖公共建筑新节能标准,节能率达到50%。对于夏热冬冷地区的建筑节能规划目标是:到2000年也要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2005年,重点城镇开始成片进行建筑热环境及节能改造;2010年起,各城镇开始成片进行热环境及节能改造”。在建筑热工气候分区上,重庆属于夏热冬冷地区。

  

4、《中国建筑技术政策》(1996)

  

   本技术政策在建筑节能方面强调以下几点:

  

   (1)在建筑节能设计中,必须执行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扭转片面强调降低造价、忽视使用功能和污染环境、浪费能源的倾向。

  

   (2)节能建筑要因地制宜地选择朝向,采用合理的建筑体型和窗面类型,推广保温隔热性能好的围护结构。要积极开展既有建筑物的节能改造。

  

   (3)优先采用节能型采暖、空调设备,合理确定供热(冷)指数。

  

   (4)加强建筑节能的标准化工作,加速制定各项建筑节能标准;加强对节能标准的实施和节能工程质量的监督工作。

  

   (5)加强节能建筑科技攻关,研究开发节能保温门窗技术,墙体外保温成套技术,屋面高效防水隔热技术,墙体内保温、墙面开裂及热桥处理技术,用户可自行调节和计量的采暖技术与蓄冰空调技术等。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1991)

  

  该条例在税目率表中对如下产品实行零税率:粘土空心砖、新型墙体材料和屋面材料、利用工业废渣生产的建材产品以及北方节能住宅(即按《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的住宅)等。

  

6、其它政策法规

  

  《关于加快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意见的通知》(国家建材局等,1992);

  

  《在框架结构建筑中限制使用实心粘土砖的规定》(建设部、国家建材局,1991);

  

  《关于加快我国化学建材生产和推广应用的若干意见》(建设部、化工部等,1995);



郑重声明:资讯 【节能政策法规】由 发布,版权归原作者及其所在单位,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企业库qiyeku.com)证实,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若本文有侵犯到您的版权, 请你提供相关证明及申请并与我们联系(qiyeku # qq.com)或【在线投诉】,我们审核后将会尽快处理。
—— 相关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