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金属结构工程 A.6 金属结构工程 说明 6.0.1 构件制作 1 本章适用于现场内和现场外加工制作的构件。 2.构件制作,包括分段制作和整体预装配的人工材料及机械台班用量、整体预装配用的螺栓及锚固杆件用的螺栓,已包括在子目内。 3 本章除注明者外,均包括场内的材料运输、号料、加工、组装及成品堆放、装车等全部工序。 4 本章构件制作子目中,均已包括刷一遍防锈漆工料。 5 钢筋砼组合屋架钢拉杆,按屋架钢支撑子目计算。 6 钢拉杆包括两端螺栓;平台、操作台(蓖式平台)包括钢支架;踏步式、爬式扶梯包括梯围栏、平台。 7 本章金属构件子目中钢材损耗率为6%,各种钢材比例除另有约定外,可按实计算。 6.0.2 构件安装 1 本章是按单机作业制定的。 2 本章是按机械起吊点中心回转半径15m以内的距离计算的,如超出15m时,另按构件1km运输子目执行。 3 每一工作循环中,均包括机械的必要位移。 4 本章起重机类型综合考虑,无论使用何种类型起重机均不予调整。 5 本章不包括起重机械、运输机械行驶道路和修整、铺垫工作的人工、材料和机械。 6 钢屋架单榀质量在1t以下者,按轻钢屋架子目计算。 7 钢柱、钢屋架、天窗架安装子目中,不包括拼装工序,如需拼装时,按拼装子目计算。 8 钢柱安装在砼柱上,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9 钢网架拼装子目不包括拼装所用材料,可按实际用量进行补充。 10 钢网架子目是按焊接考虑的,安装是按分体吊装考虑的。 6.0.3 构件运输 1 本章子目适用于由场内和场外运至施工现场的运输。 2 本章按构件的类型的外形尺寸划分。金属结构构件分为三类,附表如下: ┏━━━━┯━━━━━━━━━━━━━━━━━━━━━━━━━━━━━━━━━━━━━━━━━━━━━━━━━━┓ ┃类别 │项目 ┃ ┠────┼──────────────────────────────────────────────────┨ ┃1 │钢柱、屋架、托架梁、防风架、球节点钢网架 ┃ ┠────┼──────────────────────────────────────────────────┨ ┃2 │吊车梁、制动梁、型钢檩条、钢支撑、上下档、钢拉杆栏杆、盖板、垃圾出灰门、蓖子、爬梯、零星构件、平台、┃ ┃ │操作台、走道休息台、扶梯、钢吊车梯台、烟囱紧固箍、钢板桩、钢漏斗 ┃ ┠────┼──────────────────────────────────────────────────┨ ┃3 │墙架、挡风架、天窗架、组合檩条、轻型屋架、滚动支架、悬挂支架、管道支架 ┃ ┗━━━━┷━━━━━━━━━━━━━━━━━━━━━━━━━━━━━━━━━━━━━━━━━━━━━━━━━━┛ 3 本章综合考虑了城镇、现场运输道路等级、重车上下坡等各种因素,不得换算。 4 构件运输过程中,如遇路桥收费、限载(限高),而发生的加固、拓宽等费用及需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派保安护送的费用,另行处理。 6.0.4 本章各子目不包括焊缝无损探伤(如:X光xx、超声波探伤、磁粉探伤、着色探伤等)、不包括探伤固定支架制作和被检工件的退磁。上述所发生的费用均另行计算。 6.0.5 金属构件安装工程所需搭设的临时性脚手架,在措施项目中考虑。第七章 屋面及防水工程 A.7 屋面及防水工程 说明 7.0.1 瓦片规格,如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7.0.2 琉璃瓦铺在预制砼桷条上时,扣除子目内1:2水泥砂浆,人工费乘以系数1.3,其他不变。 7.0.3 琉璃瓦面如使用琉璃盾瓦者,每10m长的脊瓦长度,每一面增计盾瓦50块,其他不变。 7.0.4 彩钢板宽按750mm考虑,如宽度不同时,板材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7.0.5 彩钢屋面板檩条间距按1m至1.2m综合考虑,如与子目数量相差±10%以上时,可以调整檩条用量,其他不变。 7.0.6 卷材屋面的接缝、收头、找平层嵌缝、冷底子油等人工材料已计入子目内,不另计算。 7.0.7 高分子卷材在子目中已标注厚度。如设计厚度不同时,可以调整,其他不变。 7.0.8 本章中的“一布二涂”或“二布三涂”项目,其“二涂”,“三涂”是指涂料构成防水层数并非指涂刷遍数。 7.0.9 熬制沥青不包括申报防火费用和环保费用。 7.0.10 细石砼刚性防水和水泥砂浆二次抹压防水子目中未包括分格缝填缝工料。 7.0.11 细石砼防水层如使用钢筋网者,钢筋制安按第四章相应子目。 7.0.12 分格缝如发生材料代换,其中胶泥、冷底子油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7.0.13 防水卷材的接缝、收头、冷底子油等人工材料已计入子目内,不另计算。 7.0.14 落水管抹灰或其他贴面装饰,套用装饰定额相应子目。 7.0.15 变形缝填缝及止水带:建筑油膏、聚氯乙烯胶泥断面取定30mm*20mm;油浸木丝板取定为25mm*150mm;紫铜板止水带为2mm厚、展开宽450mm;钢板止水带为2mm厚、展开宽250mm;其余均为30mm*150mm。如设计断面不同时,用料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7.0.16 变形缝盖缝子目中已注有面层材料厚度,如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7.1 屋面工程 7.1.1 瓦屋面、型材屋面(彩钢板、波纹瓦、镀锌铁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斜面积计算。亦可按屋面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屋面坡度系数以面积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小气窗、斜沟等所占面积,小气窗的出檐部分不增加面积。 屋面坡度系数表 ┏━━━━┯━━━━┯━━━━┯━━━━━┯━━━━━━┓ ┃坡度 │坡度 │坡度 │延尺系数C │隅延尺系数D ┃ ┃B(A=1) │B/2A │角度(α)│(A=1) │(A=1) ┃ ┠────┼────┼────┼─────┼──────┨ ┃1 │1/2 │45° │1.4142 │1.7321 ┃ ┠────┼────┼────┼─────┼──────┨ ┃0.75 │ │36°52′│1.25 │1.6008 ┃ ┠────┼────┼────┼─────┼──────┨ ┃0.7 │ │35° │1.2207 │1.5779 ┃ ┠────┼────┼────┼─────┼──────┨ ┃0.666 │1/3 │33°40′│1.2015 │1.562 ┃ ┠────┼────┼────┼─────┼──────┨ ┃0.65 │ │33°01′│1.1926 │1.5564 ┃ ┠────┼────┼────┼─────┼──────┨ ┃0.6 │ │30°58′│1.1662 │1.5362 ┃ ┠────┼────┼────┼─────┼──────┨ ┃0.577 │ │30° │1.1547 │1.527 ┃ ┠────┼────┼────┼─────┼──────┨ ┃0.55 │ │28°49′│1.1413 │1.517 ┃ ┠────┼────┼────┼─────┼──────┨ ┃0.5 │1/4 │26°34′│1.118 │1.5 ┃ ┠────┼────┼────┼─────┼──────┨ ┃0.45 │ │24°14′│1.0966 │1.4839 ┃ ┠────┼────┼────┼─────┼──────┨ ┃0.4 │1/5 │21°48′│1.077 │1.4697 ┃ ┠────┼────┼────┼─────┼──────┨ ┃0.35 │ │19°17′│1.0594 │1.4569 ┃ ┠────┼────┼────┼─────┼──────┨ ┃0.3 │ │16°42′│1.044 │1.4457 ┃ ┠────┼────┼────┼─────┼──────┨ ┃0.25 │ │14°02′│1.0308 │1.4362 ┃ ┠────┼────┼────┼─────┼──────┨ ┃0.2 │1/10 │11°19′│1.0198 │1.4283 ┃ ┠────┼────┼────┼─────┼──────┨ ┃0.15 │ │8°32′ │1.0112 │1.4221 ┃ ┠────┼────┼────┼─────┼──────┨ ┃0.125 │ │7°8′ │1.0078 │1.4191 ┃ ┠────┼────┼────┼─────┼──────┨ ┃0.1 │1/20 │5°42′ │1.005 │1.4177 ┃ ┠────┼────┼────┼─────┼──────┨ ┃0.083 │ │4°45′ │1.0035 │1.4166 ┃ ┠────┼────┼────┼─────┼──────┨ ┃0.066 │1/30 │3°49′ │1.0022 │1.4157 ┃ ┗━━━━┷━━━━┷━━━━┷━━━━━┷━━━━━━┛ 注:1.两坡排水屋面面积为屋面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延尺系数C; 2.四坡排水屋面斜脊长度=A*D(当S=A时); 3.沿山墙泛水长度=A*C。 7.1.2 西班牙瓦、琉璃瓦屋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斜面积计算;琉璃瓦脊、檐口线按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瓦面上如设计要求安装勾头(卷尾)或博古(宝顶)等时,另按个计算。 7.2 屋面防水工程 7.2.1 卷材屋面按设计图示尺寸的面积计算。斜屋顶(不包括平屋顶找坡)按斜面积计算,平屋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亦可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屋面坡度系数以面积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和斜沟所占的面积,屋面的女儿墙、伸缩缝和天窗等处的弯起部分,并入屋面工程量内。如图纸无规定时,伸缩缝、女儿墙的弯起部分可按250mm计算,天窗弯起部分可按500mm计算。 7.2.2 涂膜屋面的工程量计算同卷材屋面。涂膜屋面的油膏嵌缝、玻璃布盖缝、屋面分格缝,按长度计算。 7.2.3 屋面刚性防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及小于0.3m2以内孔洞等所占面积。 7.2.4 分格缝按长度计算。 7.3 屋面排水工程 7.3.1 铁皮排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如图纸没有注明尺寸时,按铁皮排水单体零件折算表计算。咬口和搭接等不另计算。 铁皮排水单体零件折算表 ┏━━━━━━━━━━━┯━━┯━━━━━┯━━━━┯━━━━┯━━━━┯━━━━━┯━━━━┯━━━━┓ ┃ 名称 │单位│落水管(m) │檐沟(m) │水斗(个)│漏斗(个)│下水口(个)│ │ ┃ ┠─┬─────────┼──┼─────┼────┼────┼────┼─────┼────┼────┨ ┃铁│落水管、檐沟、水斗│m2 │0.32 │0.3 │0.4 │0.16 │0.45 │ │ ┃ ┃ │漏斗、下水口 │ │ │ │ │ │ │ │ ┃ ┃ │ │ │ │ │ │ │ │ │ ┃ ┃皮├─────────┼──┼─────┼────┼────┼────┼─────┼────┼────┨ ┃排│天沟、斜沟、天窗窗│m2 │天沟 │斜沟天窗│天窗侧面│烟囱泛水│通气管泛水│滴水檐头│滴水 ┃ ┃ │台泛水、天窗侧面泛│ │(m) │窗台泛水│泛水(m) │(m) │(m) │泛水 │(m) ┃ ┃ │ │ │ │(m) │ │ │ │(m) │ ┃ ┃水│水、烟囱泛水、通气│ ├─────┼────┼────┼────┼─────┼────┼────┨ ┃ │管泛水、滴水檐头泛│ │1.3 │0.5 │0.7 │0.8 │0.22 │0.24 │0.11 ┃ ┃ │水、滴水 │ │ │ │ │ │ │ │ ┃ ┗━┷━━━━━━━━━┷━━┷━━━━━┷━━━━┷━━━━┷━━━━┷━━━━━┷━━━━┷━━━━┛ 7.3.2 铸铁落水管区别不同直径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如设计未标注尺寸,以檐口至设计室外散水上表面垂直距离计算。雨水口、水斗、弯头等管件所占长度不扣除。管件按个计算。 7.3.3 PVC排水管区别不同直径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如设计未标注尺寸,以檐口至设计室外散水上表面垂直距离计算,管件所占位置不扣除。管件按个计算。 7.4 防水工程 7.4.1 防水工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7.4.2 建筑物地面防水、防潮层,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的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及单个0.3m2以内的柱、垛、烟囱和孔洞所占面积。与墙面连接处上卷高度在500mm以内者按展开面积计算,按平面防水层计算,超过5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7.4.3 墙基防水、防潮层,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乘以宽度计算。 7.4.4 构筑物及建筑物地下室防水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但不扣除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平面与立面交接处的防水层,其上卷高度超过5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7.5 变形缝按设计图示以长度计算。第八章 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A8 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说明 8.0.1 防腐整体面层、隔热层适用于平面、立面的防腐耐酸工程,包括沟、坑、槽、 8.0.2 防腐卷材的接缝、收头等人工材料已计入子目内,不另计算。 8.0.3 块料防腐面层以平面砌为准,砌立面者按平面砌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38,踢脚板人工乘以系数1.56,其他换变。 8.0.4 防腐面层工程中各种砂浆、胶泥、混凝土材料的种类、配合比及各种面层的厚度,如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 8.0.5 防腐面层工程的各种面层,除软聚氯乙烯板面外,均不包括踢脚板。 8.0.6 花岗岩以六面剁斧的板材为准。如底面为毛面者,水玻璃砂浆增加0.38m2;耐酸沥青砂浆增加0.44m3、 8.0.7 本章只包括保温隔热材料的铺贴,不包括隔气防潮、保护层或衬墙等。 8.0.8 柱保温是指独立柱保温层铺贴,附墙柱按墙体保温。 8.0.9 保温隔热层铺贴,除玻璃棉、矿渣棉为散装外,其他保温材料均以石油沥青(30#)作胶结材料。 8.0.10 玻璃棉、矿渣棉包装材料和人工均已括在子目内。 工程量计算规则 8.1 防腐工程 8.1.1 防腐工程项目应区分不同离腐材料种类及其厚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平面离腐: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的面积;立面防腐:砖垛先等突出部分按展开面积并入墙面面积内。 8.1.2 踢脚板防腐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门洞所占面积并相应增加门洞侧壁展开面积。 8.1.3 平面砌筑双层耐酸块料时,按单层面积乖以系数2计算。 8.2 保温隔热工程 8.2.1 保温隔热层区别不同保温隔热材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柱、垛所占的面积。 8.2.2 保温隔热层的厚度按隔热材料(不包括胶结材料的厚度)设计厚度计算。 8.2.3 地面隔热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柱、垛所占的面积。 8.2.4 墙体保温隔热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所占面积;门窗洞口侧壁需做保温时,并入保温墙体工程量内。 8.2.5 柱保温层,按设计图示以保温层中心线展开长度乘以保温层高度计算。 8.2.6 块料隔热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以面积计算,不扣除附墙烟囱、竖风道、风帽底座、屋顶小气窗、水斗和斜沟的面积。 8.3 其它保温隔热。 8.3.1 池槽保温隔热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其中池壁按墙面计算,池底按地面计算。 8.3.2 柱帽保温隔热层按图示保温隔热层面积并入天棚保温隔热层工程量内。第九章 模板工程 A.9 模板工程 说明 9.0.1 现浇砼模板,以胶合板或木模板、木支撑配制。 9.0.2 柱、梁、板、地下室楼板、墙等模板子目的支模高度按3.6m考虑。支模高度超过3.6m的柱、梁、板,其模板增加费用按“柱、梁、板支模高度超过3.6m每增加1m以内”子目计算;支模高度超过3.6m的地下室楼板、墙等,其模板按相应附注计算。支模高度指地坪面至梁板上表面或下层楼板面至上层楼板面的距离。 9.0.3 地下室底板的模板套用满堂基础子目计算。 9.0.4 如设计要求清水砼施工,相应模板子目的工日数增加5%,胶合板用量增加10%。 9.0.5 用钢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及贮仓是按无井架施工考虑的,并综合了操作平台,不再计算脚手架及竖井架 9.0.6 倒锥壳水塔筒身钢滑升模板子目,也适用于一般水塔塔身滑升模板工程。 9.0.7 烟囱钢滑升模板子目已包括烟囱筒身、牛腿、烟道口;倒锥壳水塔钢滑升模板子目已包括直筒、门窗洞口侧壁等模板用量。 工程量计算规则 9.1 现浇建筑物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9.1.1 现浇砼建筑物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均按砼与模板的接触面积以面积计算。 9.1.2 现浇砼框架模板分别按柱、梁、板、墙模板的有关规定计算。 9.1.3 梁与梁、梁与墙、梁与柱交接时,按净空长度计算,不扣减接合处的模板面积。 9.1.4 墙板上单孔面积在1m2以内的孔洞不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面积在1m2以外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另行计算。 9.1.5 附墙柱、暗柱、暗梁及墙突出部分的模板并入墙模板计算。 9.1.6 梁、板、墙模板均不扣除后浇带所占的面积。 9.1.7 构造柱按外露部分计算模板面积。 9.1.8 计算板的模板时,应扣除砼柱、梁、墙所占的面积。 9.1.9 悬挑板、挑板(挑檐、雨蓬、阳台)模板按外挑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伸出墙外的牛腿、挑梁及板边的模板不另计算。 9.1.10 楼梯模板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伸入墙内部分不计算。不扣除小于500mm宽度的楼梯井所占面积,楼梯的踏步板、平台梁等的侧面模板不另计算。 9.1.11 台阶模板,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两侧不另计算模板面积。 9.1.12 压顶、扶手模板按其长度以米计算。 9.1.13 小型池槽模板按构件外围体积计算,池槽内、外侧及底部的模板不另计算。 9.1.14 柱、梁、墙所出的弧线或二级以上的直角线,以及体积在0.05m3以内的构件,其模板按小型构件模板计算。 9.2 预制砼的模板(除漏花、刀花外)按构件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9.3 预制砼漏花、刀花的模板制作工程量,按构件外围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9.4 现浇构筑物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9.4.1 现浇构筑物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按第(一)条有关规定计算。 9.4.2 液压滑升钢模板施工的烟囱、筒仓、倒锥壳水塔及其木模板施工的水箱,均按砼体积计算。 9.4.3 倒锥壳水塔的水箱提升按不同容量和不同提升高度以座计算。第十章 脚手架工程 A.10 脚手架工程 说明 10.0.1 综合脚手架包括脚手架、平桥、斜桥、平台、护栏、挡脚板、安全网等,高层脚手架50.5m至200.5m还包括托架和拉杆费用。 10.0.2 里脚手架包括外墙内面装饰脚手架、内墙砌筑及装饰用脚手架、外走廊及阳台的外墙砌筑及装饰脚手架费用,但不包括吊装脚手架,如发生构件吊装,该部分增加的脚手架另按有关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套用单排脚手架。 10.0.3 高层脚手架防火费用,另按各市有关规定计算。 10.0.4 本章以钢管脚手架考虑。 10.0.5 安全挡板套算高度,如搭设一层,按综合脚手架高度步距计算;搭设二层及以上时,按综合脚手架高度套低一级步距计算。 10.0.6 烟囱脚手架综合垂直运输架、斜桥、风缆、地锚等子目。水塔独立筒仓脚手架按相应烟囱脚手架人工乘以系数1.11,其他不变。 10.0.7 满堂基础脚手架套用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定额子目的50%计算。 10.0.8 架空运输道,适用特殊施工环境,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定额以架空2m为准,如架宽大于2m时应按相应了目乘以系数1.2;超过3m时按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5。 10.0.9 独立安全水平挡板和垂直防护架,是指脚手架以外单独搭设的,用于车辆通道、人行通道、监街防护和施工现场与其他危险场所隔离等防护。 10.0.10 超过1.5m宽以上雨蓬的檐口装饰线,如没有计算综合脚手架的,按单排脚手架计算(顶层雨蓬不适用)。 10.0.11 凿桩头的高度如超过1.2m时,砼灌注桩、预制方桩、管桩每凿1m3桩头,计算单排脚手架16m2;钻(冲)孔桩按直径乘以4加3.6m再乘以高,套用单排脚手架。人工挖孔桩凿护壁,不得计算脚手架。 10.0.12 梯屋顶板高度计算是按自然层计算。 10.0.13 斜板、拱形板、弧形板屋面和架空阶梯的计算高度按平均高度。 工程量计算规则 10.0.1 建筑物脚手架工程量计算: 1 综合脚手架分不同墙高,按外墙外边线的凹凸(包括凸出阳台)总长度乘以设计外地坪至外墙的顶板面或檐口的高度以面积计算。套相应定额步距,有女儿墙者高度和步距计至女儿墙顶面。 地下室外墙综合脚手架高度从设计外地坪至底板垫层底。 上层外墙或裙楼上有缩入的塔楼者,工程量分别计算,但套用定额步距的高度由设计外地坪至塔楼顶面计算。 裙楼的高度应按设计外地坪至裙楼顶面的高度计算,套用定额时按相应高度步距计算。 多层建筑工程中,上层飘出的,按最长一层的外墙长度计算综合脚手架;下层缩入部分,按围护面垂直投影面积,套相应高度的单排脚手架。 屋面上的楼梯间、水池、电梯机房等的脚手架工程量应并入主体工程量内计算。 2 计算综合脚手架时,门、窗、洞口及穿过建筑物的通道的空洞面积不扣除;有山墙者,以山尖二分之一高度计算,山墙高度的步距按檐口高度为准。 3 水池墙、烟道墙等高度在3.6m以内套用单排脚手架,3.6m以上套用综合脚手架。石墙砌筑不论内外墙,高度超过1.2m时,计算一面综合脚手架,墙厚大于40cm时,则计算一面综合脚手架及一面单排脚手架。 4 毛石挡土墙砌筑高度超过1.2m,计算一面综合脚手架。 5 滑升模板施工的钢筋砼烟囱、筒仓、不再计算脚手架。 6 整体满堂红钢筋砼基础,凡其宽度超过3m以上,深度在1.5m以上时,增加的工作平台按基础底板面积计算满堂红脚手架。 7 各种类型的预制钢筋砼及钢结构屋架,如跨度在8m以上,吊装时按屋架外围面积,套10m以内单排脚手架乘以系数2计算。 8 现浇钢筋砼屋架以及不与板相接的梁,其脚手架工程量从地面或楼面算起。屋架计至架顶平均高度,单梁高度计至梁面,套综合脚手架计算。在外墙轴线的现浇屋架,单梁及与楼板一起现浇的梁均不得计算脚手架。 9 吊装系梁、吊车梁、柱间支撑、屋架等(未能搭外脚手架时),搭设的临时柱架和工作台,按柱(大截面)周长加3.6m后乘以高,套单排脚手架计算。 10 天棚装饰(包括抹平扫白)楼层高度超过3.6m时,计算满堂红脚手架。满堂脚手架按室内净面积计算,其高度在3.6m至5.2m,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计算,超过5.2m每增加1.2m按增加一层计算,不足0.6m的不计。计算式表示如下: 满堂脚手架增加层=(楼层高度-5.2m)/1.2m 11 天棚面单独刷(喷)灰水时,楼层高度在5.2m以下者,均不计算脚手架费用,高度在5.2m至10m按满堂红脚手架基本层子目的50%计算,10m以上按80%计算。 12 安全挡板编制预算时,每层安全挡板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的凹凸面(包括凸出阳台)的总长度加16m乘以宽度2m计算。建筑物高度在三层以内或9m范围内不计安全挡板。高度在三至六层或在9m至18m计算一层,以后每增加三层或高度9m者计一层。安全挡板结算时,除另有约定外,按实搭面积计算。 13 加层建筑物工程外墙脚手架的计算: 1)原有建筑物按两个单排脚手架计算,其高度以原建筑物的外地坪至原有建筑物高度减2.5m。 2)加层建筑工程部分,按综合脚手架计算,其高度按加层建筑物的高度加2.5m,脚手架的定额步距按外地坪至加层建筑物外墙顶的高度 。 14 房屋建筑里脚手架,楼层高度在3.6m以内按各层建筑面积计算,层高超过3.6m每增1.2m按调增子目计算,不足0.6m不计算。在有满堂脚手架搭设的部分,里脚手架按该部分建筑面积的50%计算。没有建筑面积部分的脚手架搭设按相应子目规定分别计算。 10.0.2 其他脚手架工程量计算: 1 垂直防护架,按自然地坪至最上一层横杆之间的搭设高度,乘以实际搭设长度,以面积计算。 2 架空运输脚手架,按搭设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3 烟囱、水塔、独立筒仓脚手架,分不同内径,按外地坪至顶面高度 ,套相应定额子目。 4 烟囱内衬的脚手架,按烟囱内衬砌体的面积,套单排脚手架。 5 电梯井按井底板面至顶板底高度、套相应定额子目以座计算。如±0.00以上不同施工单位施工时,上盖仍按座计算,高度步距从电梯井底起计,±0.00以下则按井内净空周长乘井底至±0.00高度计算,套单排脚手架。 6 大型设备基础高度超过2m时,脚手架按其外形周长乘以基础高度以面积套单排脚手架计算。 7 围尼龙编织布按实搭面积计算,(垂直防护挡板除外)。 8 围墙脚手架按设计外地坪至围墙顶高度乘以围墙长度以面积计算,围墙双面抹灰的,增加一面单排脚手架。 9 条形基础宽度大于3m,且深度大于1.5m,按满堂红基础脚手架计算。 10 建筑面积计算范围外的独立柱、柱高超过1.2m时,按柱身周长加3.6m后乘以高,套单排脚手架,在外轴线上的附墙柱的脚手架已综合考虑 |